舵传令钟招标公告
舵传令钟招标公告
舵传令钟
统一信息编码:HLJGGG202*****103
专业领域:其他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S218舰舵传令钟功能、性能要求,适用于舵传令钟进行厂家遴选时,相关厂家编制设备方案。
2.应遵循的主要标准、规范及法规
GB/T*****-2016《标牌》
GJB151A-1997《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要求》
GJB152A-1997 《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测量》
GJB1443-1992 《产品包装、装卸、运输、贮存的质量管理要求》
GJB368A-1994 《装备维修性通用大纲》
GJB450A-2004 《装备研制与生产的可靠性通用大纲》
GJB4175-2001 《舰船防腐蚀通用要求》
GJB9001A-2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HJB95-1993 《海军舰船装备研制中的标准化工作规定》
HJB 182-1998 《舰船研制中标准的选用和剪裁》
GJB 450A-2004 装备可靠性工作通用要求
GJB 368B-2009 装备维修性工作通用要求
GJB 2547A-2012 装备测试性工作通用要求
GJB 3872-1999 装备综合保障工作通用要求
GJB 900A-2012 装备安全性工作通用要求
GJB4000-2000《舰船通用规范》
HJB37A-2000《舰艇色彩标准》
[2004]装舰字第56 号《舰艇完工文件数字化编制格式要求》
[2014]装舰字第656 号《关于开展舰船系统设备随机文件改进提高工作的通知》
[2002]装舰字第13 号舰《新造舰艇舰员在厂技术培训暂行规定》
[2004]装舰字第105 号《新造舰艇舰员在厂技术培训教材编制要求》[2004]装舰字第118号《向海军提供舰船完工文件通知》
[2005]装舰技93 号《关于“舰艇基地级维修文件编制和提交规定”的试行通知》
[2009]装舰字第307 号《舰船设备包装、装卸、运输、贮存安装的防护规定》
《舰船防腐防漏系列技术要求》
《军工产品质量管理条例》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
《设计规定》
《舰用条件》
《工程技术管理规定》
《重量重心控制要求》
3.主要功能、性能及组成要求
3.1主要功能舵传令钟用于在驾驶室和舵机舱间传递要舵指令和舵角信息,主要功能包括:
(1)舵令传送与回令功能:通过操作舵传令钟发送器要舵旋钮,同时发出左、右舵机要舵信息,传至各接收器和复示器(不含三面舵角复示器)。当要舵值与舵角值之差≥±1°时,各发送器、接收器和电子报警器发出声光报警。操作人员按要舵信息,操纵舵机转动,同时带动舵角发送器回传舵角信息(回令)至各发送器、接收器和复示器。当要舵值与舵角值之差<±1°时,各发送器、接收器和电子报警器停止声光报警。 舵传令钟发送器未发送要舵信息(要舵旋钮置0°),各发送器、接收器和复示器工作于舵角复示模式,实时指示舵角;
(2)主电源应急电源转换功能:当交流220V主电源失电时,自动转为直流24V应急电源供电。主电源恢复后,自动转回主电源供电。主电源失电时,接线箱及各发送器、接收器相应发出声光报警,报警可消音;
(3)调光功能:驾驶室舵传令钟发送器的显示背光可调、发光二极管(若有)亮度可调,三面舵角复示器的刻度背光亮度可调节;
(4)传息功能:通过操作发送器和接收器的传息按键,实现发送器与接收器间的声信息传递,声信息规则由用户自定。
3.2主要性能额定电压:单相AC220V±10%, 50Hz ± 5%
DC24V±20%
防护等级: 双指针三面舵角复示器的防护等级为IP20,嵌入式设备的防护等级为IP22,壁挂式设备的防护等级为IP44。
满量程刻度:要舵值±35°,舵角值±40°
指示误差≤1°,零位无误差。
3.3接口要求3.3.1电源接口
电源接口包括:
1路交流220×(1±10%)V,50×(1±5%)Hz,功率不大于300W;
1路直流24×(1±20%)V,功率不大于300W。
交流电源为主电源,直流电源为应急电源,均接入电源转换箱。
3.3.2 设备间接口
舵传令钟各设备间通过RS-485总线交换信息和数据。
3.4物理特性
舵传令钟各设备的物理特性见表1。
表1 舵传令钟物理特性表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重量 (kg) | 尺寸(mm)≤ | 安装 形式 | 备 注 | ||
宽 | 长 | 高 | ||||||
1 | 舵传令钟发送器 | 1 | 4.8 | 297 | 241 | 125 | 嵌入式 | |
2 | 双指针三面舵角复示器 | 1 | 13.5 | Φ475×150 (直径×高) | 顶挂式 | |||
3 | 舵传令钟复示器 | 1 | 8.5 | 420 | 280 | 122 | 壁挂式 | 含减震器 |
4 | 电源转换箱 | 1 | 16 | 425 | 340 | 205 | 壁挂式 | 含减震器 |
5 | 舵传令钟接线箱 | 1 | 12.8 | 425 | 350 | 185 | 壁挂式 | 含减震器 |
6 | 舵传令钟接收器(单舵角) | 4 | 6.6 | 300 | 280 | 122 | 壁挂式 | 含减震器 |
7 | 舵传令钟接收器(双舵角) | 1 | 9 | 297 | 241 | 90 | 壁挂式 | 含减震器 |
8 | 舵角发送器 | 2 | 4.8 | 140 | 325 | 220 | 台架式 | 含连杆 |
9 | 电子报警器 | 5 | 2.3 | 170 | 155 | 137 | 壁挂式 | 含减震器 |
a.表中设备的重量、尺寸不含减震器和安装板条;
b.连杆长度待总体单位确定,连杆由舵传令钟厂家提供并安装调试;
c.设备正面操作和维修,前部需留有不小于0.8m的操作和维修空间;
d.设备均非封舱件;
e.设备的重量重心控制按照《重量重心控制要求》执行。设备重心位置在工作资料中提供给总体设计单位,并附重量重心计算书,设备的重心和外形尺寸也可采用附图形式进行说明,附图中应标注坐标原点;
f.设备重量正偏差应不大于0.5%;
g.设备出厂重量证明中应包括设备组成部分重量清单(设备净重、隔振器)和设备重心位置。
3.5组成
舵传令钟由发送器、接收器、电源转换箱、舵角发送器、接线箱、电子报警器、复示器、三面复示器等组成。设备清单见表2。
表2 舵传令钟设备清单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安装部位 | 备 注 |
1 | 舵传令钟发送器 | 1 | 驾驶室 | 嵌装于一体化驾控台 |
2 | 双指针三面舵角复示器 | 1 | 驾驶室 | |
3 | 舵传令钟复示器 | 1 | 集控室 | |
4 | 电源转换箱 | 1 | 舵机舱 | |
5 | 舵传令钟接线箱 | 1 | 舵机舱 | |
6 | 舵传令钟接收器(单舵角) | 4 | 舵机舱 | |
7 | 舵传令钟接收器(双舵角) | 1 | 舵机舱 | |
8 | 舵角发送器 | 2 | 舵机舱 | 含连杆 |
9 | 电子报警器 | 5 | 舵机舱 |
注: 1) 最终数量以订货册为准
2) 所有有水密要求的控制箱填料函垫圈应使用外径可调形式
3) 交船时,所有设备的仪表在检定有效期内。
4.振动噪声要求
除特殊要求外,机电声源设备应采用弹性安装。原则上设备的机脚振动加速度限值应满足GJB 763.2-1989的要求,空气噪声限值应满足GJB 763.3-1989的要求,振动烈度限值应满足GB/T *****-2008规定的B级以上要求。参照GJB 4058-2000对设备进行振动噪声测试,并提供振动噪声检测报告。
4.电磁兼容性要求
装舰电子、电气、机电设备应满足GJB151B-2013《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要求与测量》、HJB34A-2007《舰船电磁兼容性要求》中规定的相关要求,明确设备电磁兼容性要求(指标)及采取的措施,并提供电磁兼容检测报告。
5.防腐防漏要求
参照GJB4000-2000《舰船通用规范》、GJB4175-2001《舰船防腐蚀通用要求》及海装舰艇部颁发《舰船防腐防漏系列技术要求》的相关要求,明确设备的材料、工艺、零部件等防腐防漏要求及采取的措施。
6.设计与制造
7.1材料、零件和工艺
a、装置所用材料应符合GJB202A-1998和GJB4000-2000的规定,避免采用有毒性材料及会产生有毒气体的材料。
b、螺钉、螺母等小型零部件应采用耐腐蚀材料或经防护处理的碳钢制成,作为导电的螺钉应采用镀银的铜质材料。
c、半导体元件应经过热老化和电老化处理、筛选。
d、设备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M?。
e、内部导线、接地端子的电线两侧和元器件均应设有永久性编号和标记。电缆应有电缆编号,熔断器应有用途和电流值标记,且应与施工图纸相符。
f、所有电缆或电线采用满足GJB 1916-1994《J 船用低烟电缆和
软线通用规范》的J船用产品,并满足GB/T*****-2005《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通则》规定的低烟、无卤、阻燃要求。
g、所有外露非金属材料应采用阻燃(其氧指数≥30) 、耐潮、耐
盐雾、耐霉菌、低毒的材料。
h、各系统及设备电力电缆、控制电缆、通讯电缆三类常规电缆的选型和使用要求(光缆和其他特殊电缆不在本要求之内),原则上应按照总体所统一要求进行电缆选型,优先选用相关的电缆型号和规格。
7.2 色彩、铭牌和标志
a、本装置漆膜颜色采用HJB 37A-2000中的BG01中绿灰色;
b、施工油漆前钢制表面需达到GB/T8923.1-2011中规定的Sa2.5级,表面粗糙度需达到GB/T*****-2011中规定的30-75um;
c、涂层外观要求:表面无漏涂、气孔、裂纹、流挂和起皱;
d、铭牌和标牌采用不锈钢、铆接、黑底、自字、阳文。
7.“六性”要求
7.1 可靠性
在按照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程序操作、维护、保养和管理的情况下,平均无故障时间: MTBF≥2400h
7.2 维修性
在经过技术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操作,在完好的备品备件的支持下,舵传令钟的平均修复时间为: MTTR≤0.5h(舰员级)。
7.3 测试性
参照《GJB2547A-2012 装备测试性工作通用要求》明确设备测试性要求。
7.4 保障性
(1)参照《GJB 3872-1999 装备综合保障工作通用要求》明确设备保障性要求。
(2)开展保障性分析形成保障性分析报告,编制舰员级技术资料、基地级技术资料、保障资源配备标准。技术设计阶段主要包括图解零部件目录、使用任务分析报告(OTA)、故障模式及影响分析报告(FMEA)、以可靠性为中心的维修分析报告(RCMA)、修理级别分析报告(LORA)、维修任务分析报告(MTA);施工设计阶段主要包括操作使用说明书、舰员级维修手册、日常保养手册、培训教材、基地级修理手册、修理技术要求关重件、寿命件检查方案及更换标准、供应品明细表、维修工装配备标准、备件器材配备标准等文件资料。
7.5 安全性
(1)应满足GJB4000-2000《J船通用规范》、GJB 900A-2012《装备安全性工作通用要求》中规定的安全性设计及防护要求。
(2)产品在设计和制造时,把由于设备中个别元件失效,而危及人员、设备和系统安全性的可能性减至最小。设备应尽量选用具有低烟、阻燃、无卤的的电缆和导线。
7.6 环境适应性
a.环境温度: -10℃ ~ +55℃;电子设备为+70℃ 2小时不失效;
b. 空气相对湿度: 95%,并有凝露;
c. 有油雾、盐雾与霉菌;
d. 有振动、颠震与冲击;
e. 横摇: ±45°,周期8~13s;
f. 纵摇: ±10°, 周期5~8s;
g. 长期横倾: ±15°;
h. 长期纵倾: ±5°;
8.标准化要求
参照HJB95-1993《海军舰船装备研制中的标准化工作规定》、HJB182-1998《舰船研制中标准的选用和剪裁》中规定的相关要求,明确设备的标准选用、“三化”、接口及互换性要求。
9.国产化要求
对本设备关键软硬件、基础机电产品、电子元器件进口及国产化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说明,形成设备国产化及可替代方案专题报告。
10.其他说明
本舵传令钟设备最终的技术状态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11.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对接方式:线下对接;联系人:沈金杰;联系方式:180*****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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