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郊公园综合整治工程Ⅲ标招标公告

西郊公园综合整治工程Ⅲ标招标公告


西郊公园综合整治工程Ⅲ标(景观绿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现已落实。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现对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淮安市清河区西安路和北京路之间里运河北岸;
2、招标范围:西郊公园内15000m2的景观绿化、6000m2园内道路和广场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中全部项目及工程量清单);
3、工期:2016年4月30日前完工,绿化养护期为两年;
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绿化养护等级:二级;
二、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提供承诺书及企业近三年(2012年-2014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原件);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原件);
(4)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企业提供承诺书原件);
(5)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6)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专业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7)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如实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原件):
①、项目经理为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③、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说明:“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四方已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期间的工程。
(8)投标人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上(详情见省水利厅网站最新公布
http://221.226.253.14:84/Home/CreditRatingEdit.aspx,投标人须将信用等级查询界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人查询不到相应信用等级,须至江苏省水利厅新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方可查询)(盖公章的查询函有效);(注:若查询不到本单位信用等级证明则需先在省水利厅网站进行备案,备案通过后方可截图打印,具体详见省水利厅网站企业备案要求。)
(9)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且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障卡》内附企业2015年1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原件备查);
(10)投标人及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12年8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函,(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1.登录“江苏检察网”(网址为www.js.jcy.gov.cn),点击网页中部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进入查询申请页面。2.直接点击http://218.94.117.252:12301/,进入查询申请页面。3.打开微信公众号“江苏检察在线”中的“服务平台”栏目,点击“行贿查询”,提交申请。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一种途径提交申请。开具告知函的时间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后。)
(11)本工程不转包、不分包、不许他人挂靠(提供承诺书原件);
(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原件);
(13)投标人及项目经理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14)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
(15)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8月1日以来)完成200万元及以上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和验收证明原件)
(16)项目经理近三年来完成200万元以上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和验收证明原件)
注:(1)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出席开标会并在签到表上签到。
(2)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办法。资格后审不予通过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资格审查过程中的有关证书、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原件备查。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2015年8月20日—8月26日 (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大厅(淮安市深圳路16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携带资料如下:(以下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核验,并提供一套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备案)
(1)法人授权委托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5)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7)加盖公章的信用等级截图;
(8)无犯罪记录证明查询函;(9)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
(10)劳动合同、养老保险;(11)业绩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 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现场踏勘及标前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标前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工程现场,踏勘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9日上午09时00分, 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城区河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处
地 址:淮安市淮海东路1号丰惠大楼35楼
联系人:赵坤 电话: ****-********

招标代理人: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北京北路156号(第十中学院内)
联系人:陶晶晶 电话:151*****088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景观 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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