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档案室改造招标公告
检察院档案室改造招标公告
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档案室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泰州市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的委托,就高港区检察院档案室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GGZC(竞谈)-*******
2、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内容见标书。
3、资质要求: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以下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含)以上。
4、领取标书时间:2015年8月14日起至2015年8月19日,每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领取标书地点:泰州市高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508室。
6、领取标书资料: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法人委托书、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含)以上的资质、安全施工证书的复印件(核对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所有证件均应经过年检合格。
7、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应在2015年8月2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恕不受理。
8、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25日下午2: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2015年8月25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泰州市高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
11、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开标当日不计算在内)。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②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领取一套招标文件。
③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泰州市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有。
联系人: 石文荣
联系电话:****-********传真:****-********
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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