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哈高速鹤岗至玉苔段工程鹤岗段电力线路迁改(诚基水电)工程施工DLQG1标段

鹤哈高速鹤岗至玉苔段工程鹤岗段电力线路迁改(诚基水电)工程施工DLQG1标段

鹤哈高速鹤岗至玉苔段工程鹤岗段电力线路迁改(诚基水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哈高速鹤岗至玉苔段工程鹤岗段电力线路迁改(诚基水电)工程,是鹤哈高速鹤岗至苔青段工程征地拆迁的工作内容,鹤哈高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交通[2022]28号文件批复,初步设计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22]10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招标人为鹤伊高速项目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

2.2规模:本项目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共包含2处:

鹤哈高速鹤岗至玉苔段工程鹤岗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35V兴青线),本工程线路亘长0.46千米,新立钢管杆5基其中直线塔1基,耐张塔4基,导线采用LGJ-150/25钢芯铝绞线,基础采用台阶基础。

鹤哈高速鹤岗至玉苔段工程鹤岗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10KV365线迁改工程),本工程线路亘长0.968千米,新建钢管杆4基15米水泥杆15基,新建高压架空线路亘长0.88千米,新装10kV一二次融合断路器1台,隔离刀闸2组,避雷器2组。

2.3计划工期:总施工计划工期:2023年5月5日-2023年7月30日,共计86日历天。

上述计划工期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和招标人下发的指令性文件执行。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电力线路迁改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全部工程内容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主要工程情况见下表:

标段

桩号

线路亘长(米)

最高投标限价(元)

主要工程说明

DLQG1

K17+070

460

2,200,000.00

鹤哈高速鹤岗至玉苔段工程鹤岗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35V兴青线)

本工程线路亘长0.46千米,新立钢管杆5基其中直线塔1基,耐张塔4基,导线采用LGJ-150/25钢芯铝绞线,基础采用台阶基础。

K25+710

968

鹤哈高速鹤岗至玉苔段工程鹤岗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10KV365线迁改工程)

新建钢管杆4基15米水泥杆15基,新建高压架空线路亘长0.88千米,新装10kV一二次融合断路器1台,隔离刀闸2组,避雷器2组。

注:具体工程量及工程内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为准

2.6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2.7安全目标要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资质等级要求:

DLQG1标段: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

(1)2022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2)营运资金(2022年流动资产-2022年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或自有资金证明)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竣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1项10KV或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投标人以分包人身份承揽的工程可作为有效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竣工证明的彩色复印件。)

3.1.4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注:(1)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包括热能动力工程、水能动力工程、核电工程、风电、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工程、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等专业。

(2)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2022年4月至2023年4月间企业为其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人员缴费明细。

3.1.5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在2021年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或2021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提出的投标申请。(尚无交通运输部或黑龙江省省级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2)近三年(2019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 ;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技术评分排名在前3个的投标人,进行报价文件的开标和评审。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支付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4月4日17:30时至2023年4月10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 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和费用。

投标人可将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遇到的、需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于2023年4月11日15:00前在交易平台上提出,招标人的澄清、补遗于2023年4月11日15:00前在交易平台上发布。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交易平台网上进行,请投标人随时关注平台有关此项目的信息。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否决。

5.3 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双信封形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安排线上远程开标。开标时间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5.4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DLQG1标段人民币2万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及“黑龙江交通运输厅(http://jt.hlj.gov.cn/)”上发布。

7、中标结果公示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及“黑龙江交通运输厅(http://jt.hl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二)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三)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四)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8.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还会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鹤伊高速项目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

黑龙江省路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鹤岗市工农区红旗路158号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联 系 人:

赵先生

联 系 人:

季先生      

电 话:

0468-*******

电 话:

0454-*******

传 真:

0468-*******

传 真:

0454-*******

电子邮件:

133*****957@163.com

电子邮件:

hlygczb@163.com

招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及联系电话:
鹤岗市交通运输局0468-*******

日 期:2023年4月4日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

方法

第一个信封综合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进行二信封评审名单:

(1)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

第二个信封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人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保函相关规定递交。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除会计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外,均为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彩色。

(12)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己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7)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4.3 投标人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③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④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⑤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⑥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⑦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⑧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⑨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⑩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⑦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⑧在2021年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或2021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

(9)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2.2.1

第一个信封

评分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 40 分

主要人员: 30分

技术能力: 20分

履约信誉: 10分

2.2.3

第二个信封

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暂列金额

3.2.4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1)当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和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超过3名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履约信誉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综合得分在前3名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第二信封开标并评审,并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经过初步评审后,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数量不大于3个时,则不再对第一信封投标文件进行打分,直接进行第二信封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

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

素细分项

分值

2.2.2 (1)

施工组织设计

40分

总体施工组织安排及规划

10

1、总体施工组织安排及规划合理性、指导性、可实施性一般,得6分;

2、总体施工组织安排及规划合理性、指导性、可

实施性较好,得6~8分(不含6分);

3、总体施工组织安排及规划合理性、指导性、可实施性好,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相关规定,得8~10分(不含8分)。

组织机构

10

1、有组织机构、职能分工得6分;

2、组织机构基本健全、职能基本明确得6~8分(不含6分);

3、组织机构健全、职能明确得8~10分(不含8分)。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尤其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作)

10

1)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6分;
2)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6~8分(不含6分);
3)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相关规定,得8~10分(不含8分)。

保证体系建立健全、保证措施到位、完善情况

10

1、有保证体系、保证措施得6分;

2、保证体系基本建立健全、保证措施基本到位、基本完善得6~8分(不含6分);

3、保证体系建立健全、保证措施到位、基本完善、具有针对性得8~10分(不含8分)。

2.2.2 (2)

主要人员

30分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30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18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4分;每增加1项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加4分,加至8为止。

注:

个人业绩不受年限限制。

DLQG1标段类似项目为10kV或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2.2.2 (3)

其他因素

技术能力

20分

企业技术能力

10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10分。

企业业绩

10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6分;

DLQG1标段:近五年内,每增加完成1项10kV或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加2分,最多加4分。

注:

近五年内指:2018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竣工日期为准。

履约信誉

10分

企业信用评价

10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6分;

2021年交通运输部或2021年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被评为AA级加4分,被评为A级加3分。

(如果黑龙江省省级和部级评价等级不一致,以最高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满足资质的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确定;尚无交通运输部或黑龙江省省级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5

招标人设置成本价评估值成本价评估值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 的重要参考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评估值的,该投标人应在第九章(报价文件)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后对其投标报价作出书面说明,提供投标报价单价构成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详细的清单预算、主要材料来源及价格证明材料以及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未提供或不能证明可以按照其报价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履行期限完成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成本价评估值=最高投标限价*0.85

3.6

1.表中区间分值下限为不含,上限为包含。

3.7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8

评标办法前附表内容与评标办法正文件不一致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内容为准;前附表未规定部分以正文以准。

评标方法

正文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51号。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施工 电力线路 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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