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对大连佰仕佳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对大连佰仕佳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大连佰仕佳贸易有限公司
所在地: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七贤岭火炬路10号1号楼20房间
债权总额:4778.88万元(利息截止日期:2023年3月20日)
债权情况
受北京成方汇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聘请我司开展对大连佰仕佳贸易有限公司债权项目的管理和处置工作。该项债权总额为4778.88万元,其中贷款本金2900万元,利息1878.88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和保证贷款,抵押物为黄新名下位于凌海市八一街9号万兴小区B区1号楼9-1室127跃层门市,建筑面积3879.08㎡,用途为住宅兼商业/商业服务的房产。保证人为黄新、高少奎。
债务企业概况
大连佰仕佳贸易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4 年 11月2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11******A,注册号:210*****0067176,法定代表人:高少奎,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核准日期:2016年12月26日,营业期限自:2014年11月24日,营业期限至:2064年11月23日,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登记机关: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住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七贤岭火炬路10号1号楼202房间,经营范围:国内一般贸易;计算机软 件开发及销售;通讯设备、电子产品销售;会议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市场 营销;包装装潢设计服务;商标服务;翻译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抵押物概况
抵押物为黄新名下位于凌海市八一街9号万兴小区B区1号楼9-1室127跃层门市,建筑面积3879.08㎡,用途为住宅兼商业/商业服务的房产。该房产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有效。经现场调查,抵押物为清水房产,建筑结构为钢混,闲置,保存状态良好。
涉诉情况
该项目已诉讼,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30日做出的(2019)辽07民初4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情况如下:一、被告大连佰仕佳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偿还原告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南山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2900万元及借款利息(计算至2019年12月23日第一被告拖欠利息*******.36元。自2019年12月24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自动履行期内实际给付之日止,以尚欠本金2900万元为基数,按照合同约定予以计付);二、原告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南山支行就本判决第一项对被告黄新提供的位于凌海市八一街9号万兴小区B区1号楼9-1室127跃层门市,经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原告行使抵押权后,扔不足以清偿的,由被告黄新、高少奎对不足清偿部分承担连带责任;三、被告黄新、高少奎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在担保责任范围内向大连佰仕佳贸易有限公司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元,由被告大连佰仕佳贸易有限公司负担,黄新、高少奎承担连带责任。
2021年11月23日,原债权银行通过网络申请执行立案,状态目前为待审查。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债权抵押物位置较好,保存状态良好,有一定保值增值空间,可依法进行诉讼追偿。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为2023年4月6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有效。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债务减免、债务重组或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李啸尘
联系电话:024-********
传真:024-********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24-********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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