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申请人可为生产厂商,也可为代理商,但代理商需为国内注册法人企业,须取得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家的项目授权,并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一家投标申请人仅能投报一个品牌的设备,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申请人报名(生产厂家优先于代理商;若同为代理商,则优选授权委托书的时间靠前的代理商,若授权时间相同,则该品牌经销商均不予入围);
3.5所投产品生产商投标的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旧证),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改、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新证);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须具备下列条件(①和②):<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①提供针对本项目授权制造商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旧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新证)。
②提供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旧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新证);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7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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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4.2.2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少于3个且没有超过4.2.1项确定的数量时,均通过资格预审,不再进行评分。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06日09:00 至2023年04月17日14:00,在昆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04月13日上午09:00前的时间内通过“昆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疑。
6.3潜在投标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 “昆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有关该工程资格预审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若有答疑,以资审答疑文件为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昆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招投标系统”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网上上传。
7.2 逾期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它明确事项
8.1 申请人其他条件:
(1)投标申请人应为中国境内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申请人可为生产厂商,也可为代理商,但代理商需为国内注册法人企业,须取得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家的项目授权,并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一家投标申请人仅能投报一个品牌的设备,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申请人报名(生产厂家优先于代理商;若同为代理商,则优选授权委托书的时间靠前的代理商,若授权时间相同,则该品牌经销商均不予入围);
(3)所投产品制造厂商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所投产品生产商投标的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旧证),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改、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新证);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须具备下列条件(①和②):
①提供针对本项目授权制造商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旧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新证)。
②提供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旧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新证);
(5)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未完全响应本公告内容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入围;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2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提供审查的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
8.3 确定潜在投标人的办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满 3 家重新发布公告,超过 3 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
8.4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需采用“中金支付”,请尚未开通“中金支付”服务的投标人尽快去银行办理,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具体参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办事指南《建设工程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的支付方式及开票说明》。
8.5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国信CA:0512-********、0512-********。
8.6其他:/。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