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关于激光牙科治疗机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关于激光牙科治疗机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关于激光牙科治疗机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 作者:编辑:来源:浏览: 时间:2023年04月06日
  •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委托,就激光牙科治疗机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WZKQYY-H********

    二、采购类型:非政府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人民币)

    说明

    简要技术要求

    1

    激光牙科治疗机

    1套

    50万元

    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激光器类型:Nd:YAG固体激光器,激光器为固定晶体,激光发生器设置在主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投标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2017年修正后的《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药监第8号令)》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报名方式、购领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4月6日起至2023年4月13日(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人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谢绝投标)。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温州大道展宏大厦2栋702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七、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市温州大道展宏大厦B幢702室。

    八、开标时间:2023年4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温州市温州大道展宏大厦B幢702室。

    十、投标保证金金额及交付方式:本项目不要求提供。

    十一、其他事项: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投标报名申请表(请下载打印填写,加盖公章,见附件);

    2)报名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

    3)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制件加盖公章)。

    注:报名资料扫描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Q.com,报名费转至支付宝账号:********@QQ.com,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

    2、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从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次日起算;

    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4、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人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5、本项目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6、支持创新发展:(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 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 3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联系地址:温州市龙湾区龙瑶大道1288号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九楼

    联系人:叶老师

    电话:0577-********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温州大道展宏大厦2栋702室

    联系人:邵海勇

    电话:189*****006

    传真: 0577-********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温州大道展宏大厦2栋702室

    联系人:肖慧

    联系电话:136*****516

    3、监管部门:温州医科大学国有资产及设备管理处

    联系电话:0577-********

    投标报名申请表-激光牙科治疗机采购.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激光牙科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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