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能力建设招标公告
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能力建设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荣区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由大同市水务局以同水字〔2015〕129号文件予以批复,工程建设所需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大同市新荣区水务局的委托,山西华普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人,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1、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招标编号:HP3B-2015-156
合同名称:新荣区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能力建设项目
合同编号:XZQNCYSAQ-SZJC-SB-001(2015)
主要内容:购置及安装相应的水质检测设备一套。
2、工程地点:山西省大同市新荣区。
3、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和省配套资金。
三、资格要求
潜在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专业从事实验室分析仪器研发、制造、销售的企业或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经销商,经销商需持有唯一厂家授权;
2、提供近三年来承担过两个水质检测能力建设成绩或类似项目的业绩;
3、投标人的计量设备和分析仪器应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认证许可;供应仪器中的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5种主要仪器应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投标人应负责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对检测人员进行培训,并通过标样测试;
4、仪器设备要求现代化程度高,便于检测人员掌握操作;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和保障能力;
6、投标人信誉应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7、财务状况良好;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8月24日至2015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30时至16:30时,在大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同市御东新区恒安街新政务大厅四层)报名。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②计量设备和分析仪器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认证许可;③主要仪器生产厂家代理证明或授权委托书;④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由法人代表签字确认;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⑥近三年内类似项目业绩合同。
以上全部证件需提供原件审查及复印件两套(交易中心、招标代理各一套),留存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08月24日至2015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30时至16:30时,在大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同市新荣区水务局
联 系 人:耿女士
联系电话:138*****360
招标代理:山西华普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府西街169号华宇国际大厦B座10层D户
联 系 人:王先生 石女士
联系电话:****-******* 186*****580
联系传真:****-*******
电子邮箱:186*****822@163.com">186*****822@163.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太原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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