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转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转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盐池县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转系统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池县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转系统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以宁发改审发【2015】2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拨,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盐池县
2.2招标范围:盐池县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转系统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证,外地施工企业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行政主管备案,外地投标企业需提供地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3.4根据宁建发【2014】225号文规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不得参与施工单项合同额1000万以下项目的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4日至2015年8月20日 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进行网上报名(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类似项目业绩,外地企业进宁备案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于2015年8月14日起(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详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详见招标
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宋晓旭
电 话:137*****3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联 系 人:马琼
电 话:177*****626
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2015年8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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