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盛世家园二期高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宿豫区盛世家园二期高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0]宿豫区盛世家园二期高层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宿豫区盛世家园二期高层工程
标段编号 ****************-BD-002 标段名称 宿豫区盛世家园二期高层绿化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5年8月15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5年8月21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宿迁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宿迁市宿豫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盛世家园二期高层绿化工程已经宿豫发改〔2010〕22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豫区珠江路与燕山路交叉口;

1.2工期:40日历天;

1.3质量要求:合格;

1.4项目总投资:约200万元;

1.5工程款的支付时间、方式:a、栽植完成,经甲方组织初验合格后(以工程验收报告书为准),凭验收清单和完税发票(实际支付工程款票额)支付已实际完成工程量(按中标价格计算)工程款50%;栽植一年后,经甲方组织复验(以工程验收报告书为准),凭验收清单和完税发票(实际支付工程款票额)支付成活苗木的20%工程款;栽植二年后,甲方组织再次验收合格后(以工程验收报告书为准),凭验收清单和完税发票(实际支付工程款票额)支付成活苗木的15%工程款;在甲方上述验收期间,如发现前期验收成活苗木死亡,甲方扣回已支付死亡苗木的工程款,待补植成活后支付;同时,管养到期后,对项目将进行竣工验收,经验收苗木总成活率达98%以上,其中大乔木必须达100%,并经园林权威部门对苗木长势和管养情况总体验收评价合格后(以工程验收报告书为准),凭验收清单和完税发票(实际支付工程款票额)付清余款。

1.7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盛世家园二期高层绿化苗木采购、栽植、管养等。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本项目采用全程电子化招投标。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要求: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园林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4.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4.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4.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5投标人法人代表的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2015年1月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507房间,联系电话:****-********);

4.8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以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企业可通过互联网申请无行贿记录查询,申请查询网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宿豫区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豫区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15年8月15日至8月21日上午08时30分至下午18时00分;

(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http://www.suyuztb.com),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代理机构不再电话通知获取招标文件;

(3)费用:100元,此费用不含招投标平台使用费,网上银行支付,售后不退。

(4)咨询人:刘亚庆,咨询电话:****-********158*****059

(5)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

5.2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下载招标文件3日内;

(2)招标人澄清及修改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

5.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以此不接受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9月6日09时00分;

6.2开标地点:宿迁市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豫区珠江路1030号阳光100公寓四楼)。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豫区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豫区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宿豫区珠江路

联系人:袁主任

电话:133*****82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A座10楼

联系人:吴战

电话:****-****************

邮箱:sytyzbdl@163.com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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