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人民医院肝脏功能储备分析系统(第二次)招标公告
第四人民医院肝脏功能储备分析系统(第二次)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肝脏功能储备分析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 |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诚德公招(货物)2015-148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70万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 |
各包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若为非生产厂家须提供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对该产品的授权文件; 4、投标人须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注册表及其附件; 5、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5年8月14日 |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自2015年8月15日-8月2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午休、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或网购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元/份。标书售后一概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宁市五四大街28-2号市交通局1楼) |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注:网购时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同时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5年9月8日下午3:00 |
开标时间 | 2015年9月8日下午3:00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7号开标室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单位: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电话:****-*******/*******转8003 联系邮箱:qhcdzbgy@163.com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开户名称: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西宁市商业巷支行 |
收款人 | 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1341 |
其他事项 | |
财政监管部门及电话 | 单位名称: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 |
标签: 肝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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