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活动中心施工招标公告

文体活动中心施工招标公告

林西县大井镇红星村文体活动中心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林西县大井镇红星村文体活动中心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林西县大井镇红星村,建设资金部分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部分群众自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林西县大井镇红星村文体活动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林西县大井镇红星村

计划投资额:约92万元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400平方米,砖混结构二层。

工 期:60日历日

质 量:合 格

招标内容:图纸标注的土建、采暖、给排水、电气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三级或二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报名时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潜在投标人须附统一格式承诺书(承诺书.doc)。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 ,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if !supportLists]-->4、<!--[endif]-->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3份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4.1 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4.2 由项目经理携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和《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

4.3 外省的施工企业须到赤峰市住建委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报名,备案所需材料详见内蒙古建设网http://www.nmgjsw.gov.cn。

4.4 提交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4.5 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并携带第4点4.2—4.4款中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外的全部资料,同时间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本人必须到场。

5、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5.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4日至 2015年8月18日,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正常受理)

5.2、报名地点:林西县大井镇人民政府405室

联 系 人: 吕志伟

联系电话:150*****828
6、资格复核

6.1在报名合格后请携带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岗位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安全员C类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进行投标资格复核。(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6.2资格复核时间:2015年8月14日至2015年8月20日,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不受理)。

6.3复核地点:林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招管办611室

电 话:****-*******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5年8月21日至 2015年8月25日,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正常受理),在赤峰正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赤峰市新城区市政府西侧财富大厦A座五楼506室)购买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林西县大井镇红星村

地 址:林西县大井镇红星村

联 系 人: 吕志伟

联系电话:150*****828

监督电话:139*****116 (检察院)

0476—*******(住建局)

0476—*******(住建局)

招标代理机构:赤峰正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赤峰市新城区市政府西侧财富大厦A座五楼
联 系 人: 王丽萍
电 话:0476- ******* 186*****667
邮 箱:********0@qq.com">cfzydl@163.com

林西县大井镇红星村

2015年8月14日

附件:承诺书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承 诺 书

我公司 (公司名称) 承诺:

拟派驻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经理 (姓名),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若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 (盖单位公章)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和盖章)

拟派驻项目经理: (签字)

年 月 日

注:1、潜在投标人拟派驻项目经理若在招标项目中预中标人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任职,但项目停建或中标结果改变的,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建设市场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得投标报名。

2、若在投标报名后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驻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中任职,须主动向招标人提出退出投标,可以不受处罚。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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