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预警系统软件开发招标公告

安全预警系统软件开发招标公告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安全预警系统软件开发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GGJ********2

委 托 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管理部

招标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08月13日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5
1. 招标条件5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6
4. 招标文件的获取、递交7
5. 招标项目联系人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
1. 总则12
1.1 项目概况12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2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2
1.5 费用承担13
1.6 保密13
1.7 语言文字13
1.8 计量单位13
1.9 踏勘现场13
1.10 投标预备会14
1.11 偏离14
2. 招标文件14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4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15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15
3. 投标文件15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15
3.2 投标报价16
3.3 投标有效期16
3.4 投标保证金16
3.5 资格审查资料17
3.6投标文件的编制17
4. 投标18
4.1 投标文件的保密18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18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8
5. 开标19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19
5.2 开标程序19
5.3 开标异议19
6. 评标19
6.1 评标委员会19
6.2 评标原则20
6.3 评标20
7. 合同授予20
7.1 定标方式20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20
7.3 中标通知20
7.4 履约担保21
7.5 签订合同21
8. 纪律和监督21
8.1 对委托人的纪律要求21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1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1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2
8.5 投诉22
9. 中标服务费收取22
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23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24
评标办法前附表24
1. 评标方法25
2. 评审标准25
2.1 初步评审标准25
2.2 详细评审标准25
3. 评标程序26
3.1 初步评审26
3.2 详细评审26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6
3.4 评标结果2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7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27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27
在投标前与本项目委托人确定或查看附件。27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27
第六章 图纸及招标范围27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28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29
报价文件30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1
(一)投标函31
(二)投标函附录32
二、已标价工作量清单(报价结构明细)32
商务文件33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4
二、授权委托书35
三、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36
四、资格审查资料37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7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38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39
(四)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40
(五)其他资格审查资料41
(六)其他资格审查资料41
技术文件42
一、施工组织设计43
二、项目管理机构44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44
(二)项目经理简历表45
(三)实施本项目的主要技术、管理、售后服务人员情况表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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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的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安全预警系统软件开发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1招标编号:GGJ********2
1.2项目名称: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安全预警系统软件开发
1.3服务地点: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5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
1.6工期:206天,预计开始时间:2015年09月07日;截止时间:2016年03月30日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辽宁省安监局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预警系统的基本要求,结合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复审需要建立安全生产预警系统的实际情况,将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隐患信息管理平台与各单位安全信息网予以整合,并建立安全生产预警系统。
建立安全生产预警系统,确保鞍钢股份公司13个需要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复审的单位具备复审资格;完善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网的基础管理功能;设立鞍山钢铁向国家安监总局上报隐患数据的接口,实现隐患数据的及时上报要求。
项目在原有鞍钢股份公司安全管理信息网的基础上,整合鞍钢股份公司安全信息网与鞍山钢铁安全信息管理网及各单位安全管理网,实现统一管理,统一门户,信息共享。建立鞍山钢铁统一的安全管理信息平台下的安全生产预警信息系统。
2.2 招标范围:
详见《鞍山钢铁安全预警系统软件开发工程项量表》和《鞍山钢铁安全预警系统软件开发技术协议》、《鞍山钢铁安全预警系统软件开发商务附件》。
2.3 招标说明:
2.3.1此工程项目投标价格报为不含税价。
2.3.2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鞍山钢铁安全预警系统软件开发工程项量表》和《鞍山钢铁安全预警系统软件开发技术协议》、《鞍山钢铁安全预警系统软件开发商务附件》,不允许偏离,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4工程发生的费用及说明:
含在报价内
2.5不可预见风险规定说明:
含在报价内
2.6合同类型:
固定总价
采购要求说明:结算方式按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3.1.2 近5年已完成、正在建设和新承接的具有工业企业或省级及以上安监部门的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共计不少于1个。
3.1.3 项目核心成员有工业企业或省级及以上安监部门的安全管理信息化项目建设经验,并且有过成功在工业企业或省级及以上安监部门应用案例。
3.1.4 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长期系统稳定运行。
3.1.5 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且与鞍钢集团无经济纠纷。
3.1.6 根据《鞍山钢铁集团相关方安全管理规定》中标方需通过《鞍山钢铁集团公司范围内保产作业相关方安全管理专项评价》取得准入资格方可开展施工,如不能取得准入资格中标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3.1.7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相关要求。
3.1.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公告》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是否具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3.2.1 投标人代表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人代表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针对本次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请登录鞍钢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agzbzx.com下载)。
3.2.2 投标人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认证证书、行业许可证书及其它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
3.2.3 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表或上年度外部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2.4 体现投标人整体实力和突出专长的企业概况。
3.2.5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对应的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
3.2.6 上述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核对后返还,复印件留存。
3.2.7 资质文件不限于以上条款,还包括招标文件中其他资质要求。
3.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投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递交
4.1投标人代表持有效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于2015年08月14日至2015年08月18日16:3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00~11:30,13:00~16:30,到鞍钢招标有限公司106室购买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鞍钢招标有限公司网站查阅电子版招标文件,待确认参加投标后购买纸介质盖章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08月24日13:30,地点为鞍钢招标有限公司106室。
4.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 招标项目联系人
委 托 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管理部
项目计划员:乔树峰 联系电话:159*****449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
邮 编: 114000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邮 编:114033
联 系 人:孟博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http://www.agzbzx.com
开户银行:建行鞍钢支行
账 号:****************4736

                       2015年08月13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1.1.1委托人见第一章 招标项目联系人
1.1.2招标机构见第一章 招标项目联系人
1.1.3项目名称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安全预警系统软件开发
1.1.4项目地点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鞍山钢铁集团公司自有资金
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见第六章
1.3.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09月07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03月30日
计划工期:206天日历天
1.3.3质量要求见第七章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2近5年已完成、正在建设和新承接的具有工业企业或省级及以上安监部门的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共计不少于1个。
3项目核心成员有工业企业或省级及以上安监部门的安全管理信息化项目建设经验,并且有过成功在工业企业或省级及以上安监部门应用案例。
4 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长期系统稳定运行。
5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且与鞍钢集团无经济纠纷。
6 根据《鞍山钢铁集团相关方安全管理规定》中标方需通过《鞍山钢铁集团公司范围内保产作业相关方安全管理专项评价》取得准入资格方可开展施工,如不能取得准入资格中标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资质条件其他补充:
1.5.1踏勘现场不组织
1.6.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6.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
1.6.3委托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
1.7偏离不允许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见附件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
2.2.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8月24日13时30分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
3.1.1构成投标文件其他材料无
3.2.3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30万元人民币
3.2.4本次报价要求采用人民币报价;
不含税
3.3.1投标有效期60天
3.4.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3.5.1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1年
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5年
3.6.1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本1份。
3.6.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的方式装订
4.1.2递交投标文件方法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交到鞍钢招标有限公司106房间
2封套上应载明标人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招标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安全预警系统软件开发投标文件在2015年08月24日13时30分前不得开启。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鞍钢招标有限公司106室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鞍钢招标有限公司111房间
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检查
开标顺序:以递交投标文件逆顺序并唱标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委托人代表1人,专家 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鞍钢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7.3履约担保无
8转包否
9服务费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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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委托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第一章。
1.1.5 本招标项目工程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第一章。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第一章。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第六章。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第七章。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委托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服务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委托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委托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委托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委托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委托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委托人,以便委托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委托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委托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委托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网上或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网上查阅时,系统将记录查阅时间视为收到澄清后的回复。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委托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阅读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报价文件: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报价中投标预算或报价构成明细;
商务文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投标保证金;
(7)资格审查资料;
技术文件: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机构;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备注:投标人应当按照上述第(1)~(8)项,分别封装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根据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报价;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
3.2.3 委托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委托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委托人认可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委托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注:本部分因受邀请单位已由委托人在办理邀请投标前已经确认,可以不提供;但招标保留在评标活动中查看原件的权利)。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服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委托人的承诺。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时间、投标有效期、工作内容、技术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3.1报价文件的内容:包含投标函(含投标一览表)或投标函附录、报价中投标预算或报价构成明细。
3.6.3.2商务文件的内容: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资料。
3.6.3.3技术文件的内容: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6.6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单独成册封装在一个投标文件袋中。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保密
4.1.1 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委托人应予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委托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委托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委托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委托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委托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委托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规定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的,计算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
(9)投标人代表、委托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0)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委托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委托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委托人或其委托的招标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委托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委托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委托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委托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委托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委托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委托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委托人的纪律要求
委托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委托人串通投标,不得向委托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 中标服务费收取
本次招标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办法见鞍钢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gzbzx.com)首页“关于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管理办法”,按照“服务招标”收取,由中标人向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支付。

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招标机构: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不要求)
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2.1.3响应性评审
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3项规定
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作内容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2.1.4施工组织设计/服务方案评审标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符合国家、地方、招标技术资料及委托人规定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本项目不要求)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符合国家、地方及委托人规定现行有关制度要求(本项目不要求)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合国家、地方及委托人规定现行有关制度要求(本项目不要求)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满足项目进度要求
资源配备计划满足项目实施要求
2.2详细评审标准单价遗漏有/无
不平衡报价有/无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委托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委托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4 施工组织设计/服务方案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2.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委托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在投标前与本项目委托人确定或查看附件。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在投标前与本项目委托人确定或查看附件。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详见《鞍山钢铁安全预警系统软件开发工程项量表》和《鞍山钢铁安全预警系统软件开发技术协议》、《鞍山钢铁安全预警系统软件开发商务附件》。
第六章 图纸及招标范围
详见《鞍山钢铁安全预警系统软件开发工程项量表》和《鞍山钢铁安全预警系统软件开发技术协议》、《鞍山钢铁安全预警系统软件开发商务附件》。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详见《鞍山钢铁安全预警系统软件开发工程项量表》和《鞍山钢铁安全预警系统软件开发技术协议》、《鞍山钢铁安全预警系统软件开发商务附件》。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安全预警系统软件开发

投 标 文 件

报价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委托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服务时间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服务工作,达到技术服务要求 。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全部服务工作。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和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
1项目经理1.1.2.4姓名:
2服务时间1.1.4.3天数: 日历天

……………………
……………………
……………………
……………………
……………………

二、已标价工作量清单(报价结构明细)
1)报价必须列出报价结构明细。
2)报价为不含税报价。
?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安全预警系统软件开发

投 标 文 件

商务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
二、授权委托书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兹委托    为我方参与贵公司招标活动代理人。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电话:

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代理权限:

1、全权代理   □
2、代理招标事宜 □
3、签订经济合同 □


代理期限: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章)
电话:
年  月  日

三、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

(委托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保证: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或者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7日内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四、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
传 真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项目开始时间
项目结束时间
承担的工作
技术服务要求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四)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服务开始时间
计划服务结束日期
承担的工作
技术服务要求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五)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关键成员简历表
姓 名性 别年 龄
职 务职 称学 历
参加工作时间从事技术负责工作年限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曾参与项目建设情况
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担任职务







(六)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安全预警系统软件开发

投 标 文 件

技术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一、施工组织设计


二、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
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











?
(二)项目经理简历表
应附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姓 名年 龄学历
职 称职 务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三)实施本项目的主要技术、管理、售后服务人员情况表

类别职务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












售后
服务
人员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钢铁 系统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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