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嘴招标公告

烧嘴招标公告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招标公告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鞍钢股份公司设备资材采购中心采购鞍钢股份公司炼铁总厂用烧嘴备件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AB********1150
2.项目名称:烧嘴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项目内容:烧嘴
3.2项目要求:
3.2.1投标人必须详细阅读招标公告,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参加投标。
3.3.2技术要求:产品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严格按图纸制作,满足现场使用条件,产品具有有效的出厂合格证及材质检验证明。
3.2.3交货方式:汽运,货物由专车运送到炼铁总厂。
3.2.4验收方式:按图纸及相关标准验收。
3.2.5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并取得全额发票后,承兑3个月付款;货币第八个月付款。
3.2.6履约要求:中标方为鞍钢设备资材采购中心合格供应商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其它中标方按投标总额5%收取履约保证金。
3.2.7中标原则:采取最低价评标法。
3.2.8交货时间:2015年8月30日。
3.2.9投标方如对图纸、技术要求有异议,须书面联系采购方,必要时可到使用现场。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
4.1投标人资质要求
4.1.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生产企业,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人。
4.1.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3投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及时服务、维修。
4.1.4近2年内在国内各大冶金行业或石化行业有使用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对应发票复印件。
4.1.5投标方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因违反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或因产品质量、履约不及时等问题被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开除的供应商及涉及质量或其他问题正在被调查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2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公告》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证明其是否具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4.2.1投标人代表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复印件留存。
投标人代表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针对本次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请登录鞍钢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agzbzx.com下载)。
4.2.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体系认证、开户证明。
4.2.3近2年内在国内各大冶金行业或石化行业有使用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对应发票复印件。
4.2.4上述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5.评审方式: 资格后审,需经现场确认。
6.投标文件递交
6.1.1按4.2中所涉及全部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按本《招标公告》中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6.1.2按《招标公告》内容的相关要求,于2015年8月13日至2015年8月1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5:00,到鞍钢招标有限公司412室报名并递交资质文件,购买招标文件:请登入鞍钢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http://bid.ansteel.cn购买。
把资质证明资料在2015年8月19日15时前,递交到鞍钢招标有限公司106室(不接受上传文件)。
6.1.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质文件,不予受理。
6.1.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联系方式
采购方:鞍钢股份公司设备资材采购中心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53甲
联系人:张野; 电话:****-*******
招标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琦、崔丽丽; 电话:****-***********-*******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中华北路25号鞍钢招标有限公司412室
邮 编:114033
开户银行:建行鞍钢支行
账 号:****************4736

鞍钢股份炼铁总厂老三烧360m2烧结机

点火器用焦炉煤气烧嘴


技术规格书


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15年7月

甲方:鞍钢股份炼铁总厂(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丙方: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与乙方就鞍钢股份炼铁总厂老三烧360m2烧结机点火器用焦炉煤气烧嘴的制造与供货等技术问题,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概述
炼铁总厂老三烧360m2烧结机点火器现使用高炉煤气点火,点火器共5排烧嘴,每排13个烧嘴,本次改造将其中一排的13个烧嘴改为焦炉煤气烧嘴,其余4排维持现状不变。改造完成后,实现点火器单烧焦炉煤气满足烧结生产的需要。
1.1基本要求
(1)乙方在生产中应确保采用良好的设备、工艺、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及相应的试验检测手段。
(2)本技术协议提供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应保证能提供符合技术文件和有关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3)乙方如对本技术协议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对有关条文进行修改,如甲方不同意修改,仍以甲方意见为准。
(4)在签订合同之后,甲方保留随时对本技术协议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力,乙方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甲、乙双方商定。
(5)本技术协议所使用的标准和规范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6)乙方在合同货物制造中,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甲方无关,应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得影响甲方的利益。
2.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360m2烧结机点火器用焦炉煤气烧嘴
数量:13个;
用途:烧结点火用
3.主要技术参数:
燃料名称:焦炉煤气
燃烧能力:焦炉煤气Q=280m3/h
助燃空气Q=1260m3/h
接点压力:P=7kPa
材 质:不锈钢
点火温度:1100±50℃
接口尺寸:见条件图
设备长度:见条件图
4.技术要求
现老三烧使用的点火器为其它设备供货商整体供货,含烧嘴。因此中标单位必须与甲方密切结合,甚至实物测量,以保证烧嘴供货后安装无误及使用效果优良。
5.设备供货
焦炉煤气烧嘴13套,其中烧嘴本体助燃空气接口配对法兰(DN100 PN1.0MPa)及螺栓、螺母及垫片等。焦炉煤气接口(DN80 PN1.0MPa)只需单片法兰即可。
6.变更与确认
在合同执行中,乙方的修改与变更,须获得甲方确认后生效,其前提是不改变技术性能和产品质量。所有变更与修改必须以书面文件形式进行。
7.质保
整机保证2年。
8.技术服务
8.1技术服务:
1)供方的责任包括从合同货物及其配套件的制造到整台套设备的交付使用,在设备生产护航期间,都应能够派专业人员到需方指定的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2)供方应保证货物在进行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等过程中损坏的或有缺陷的零、部件能及时、方便地得到修理或更换。
3)货物使用期间,凡发生质量问题,供方均能够及时地提供技术服务。在质量保证期内,需方或业主发出通知后,对由于供方制造所产生的问题,供方应提供维修服务,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4)供方负责对业主操作人员,技术人员,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5)售后服务:
投入运行后,供方保证能提供长期的技术支持。如出现需方无能力处理的设备故障或技术问题时,供方应提供旨在彻底解决问题的技术服务。接到需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专家到达需方现场进行现场处理。
长期提供优惠的备品、备件。
8.2在签订合同之后,甲方保留对本技术协议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利,乙方应予以配合,具体项目和条件由甲、乙双方商定。
8.3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的部件,即使本协议供货表中未列出或数目不足,乙方仍需在执行合同时补足,且不增加费用。
9.供货时间
2015年8月31日
10.其它
本附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本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后与合同同时生效。
本技术条件是最低的技术要求,并未对技术细节作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技术条件的优质产品。
本协议签字盖章后一式5份,需方3份,供方2份。
甲方:鞍钢股份炼铁总厂 丙方: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