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区][非自动评审]G323赣县江口至梅林大桥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关键性内容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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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23 赣县江口至梅林大桥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关键性内容公开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G323 赣县江口至梅林大桥段公路改建工程位于赣州市赣县区,路线起于赣县江口镇小河背 G323 国道与规划建设的 G238 国道江口段交叉处(G323 国道原桩号 K109+387.5,现测设桩号 K111+875.72),折向南采用新线绕避城镇,路线总体由东北往西南方向跨赣龙铁路、贡江后,经大田乡三团村于大坑下穿厦蓉高速公路大康高架桥,经大田乡、安坑村、龙舌村,跨桃江至大田乡信江村后,利用既有 X349 县道(义源片区赣长路)拓宽改建(K124+860~K126+280),于马口下穿赣州绕城高速公路,终于梅林大桥东桥头与G323 国道(测设桩号 K127+849.27)章贡区改建段相接,路线全长15.974 公里。本项目建安费约*****万元;施工监理费约552.3万元。
1.2投资额:本次招标施工监理费约552.3万元。1.3建设地点:赣州市赣县区;1.4工期要求:48个月,其中施工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24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5质量要求:遵守诚信、科学、公证、守法的职业道德,坚持严格控制、积极参与、热情服务的业务宗旨,通过“超前服务、预防为主、跟踪监理、动态管理,加强验收、严格把关”的方法,实现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目标,合同、信息管理及协调等方面为业主提供满意的监理服务。1.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置一个监理合同段。1.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监理合同段,即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项目的监理服务工作。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防护排水、机电及其他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工程等的实施、完成和缺陷修复。二、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录1-5。三、联系方式招标人:赣州市赣县区江梅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赣县区梅林镇赣新大道366号(办公楼二楼西侧)
邮 编:******
联系人:刘堂鑫
电 话: 136*****065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兴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赣县区赣新大道97号4楼(农商银行4楼)
联 系 人:曾女士
电 话: 189*****646
监 督 单 位: 赣州市赣县区交通运输局
监 督 电 话:0797-*******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
无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无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3)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和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的; (6)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36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7)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按B级对待); (8)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发布的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价为D级(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按B级对待);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存在以上情况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同时具备: (1)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登记; (2)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 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且中标人能够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 件 或 彩 色 扫 描件) |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 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 被江西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 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签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或签章。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或签章。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制作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 项规定。 |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签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制作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 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 准 |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 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35分 主要人员:20分 业绩:25分 履约信誉:1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A、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的有效范围: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85%≤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100%,不在此范围内的投标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小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85%的评标价仍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通过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评审的且满足上述条件的所有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 B、当有效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不超过5家(≤5家)时,评标基准价等于有效范围内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有效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大于5家时,评标基准价等于有效范围内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 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9 位小数。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 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5分 | 监理方案 和措施 | 质量监理 | 5 | 有监理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措施、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合理的得5分;较合理的得4分;一般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进度监理 | 5 | 能合理的安排施工进度的,在进度偏离计划时,有合理纠偏措施的,合理的得5分;较合理的得4分;一般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
安全监理 | 4 | 有监理全过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有健全的安全保证体系的,合理的得4分;较合理的得3.2分;一般的得2.4分,未提供不得分。 | ||||
环保监理 | 4 | 有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的得4分;较合理的得3.2分;一般的得2.4分,未提供不得分。 | ||||
费用监理 | 3 | 有合理有效控制费用措施的,合理的得3分;较合理的得2.4分;一般的得1.8分,未提供不得分。 | ||||
合同管理 | 3 | 有健全的合同管理体系的,合理的得3分;较合理的得2.4分;一般的得1.8分,未提供不得分。 | ||||
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 | 6 | 重点把握、难点分析合理的得6分;较合理的得4.8分;一般但基本可行的得3.6分,未提供不得分。 | ||||
对本工程的建议 | 5 | 对本工程监理工作关于克服工程施工难点和降低工程造价提出合理有效的建议,建议合理的得5分;建议较合理的得4分,建议一般但基本可行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
2.2.4(2) | 主要 人员 | 20分 | 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 | 20 |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得20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是投标价所占的评分满分值10分,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1.0,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0.5。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中第(5)款仍参与评标价的评审得分。 评标价得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最低得分为零。 | |||
2.2.4(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25分 | (1)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得基本分15分。 (2)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04月06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以交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监理过建安工程费不少于5亿元且里程长度不小于12公里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含特大桥)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每提供1个加5分,最多加10分。 评审依据: “业绩”详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履约信誉 | 10分 | 被评为AA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得10分,被评为A级得8.5分,被评为B级得7.5分,被评为C级得6分。 评审依据:优先采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2021年度)的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未参与江西省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采用交通运输部最新发布的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未参与江西省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按B级进行评分。 注:投标人自行打印网上截图当前页并提供网址供业主查询,网上查询不到的不计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 2.业绩评审依据:“业绩”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扫描件并注明查询路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扫描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提供总监业绩的网页截图扫描件应能体现总监身份信息)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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