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教育局(营口市教育工作委员会)普通高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第一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营口市教育局(营口市教育工作委员会)普通高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第一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营口市教育局(营口市教育工作委员会)普通高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第一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4-06 至 2023-04-20
撰写单位: 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邹家骏
(营口市教育局(营口市教育工作委员会)普通高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第一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市教育局(营口市教育工作委员会)普通高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第一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营口市教育局(营口市教育工作委员会)普通高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第一期)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900,000.00
最高限价(元):1,900,000
采购需求:
第三章 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况

2020年,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在全国36所重点高校开展“强基计划”试点,招生主要选拔培养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各高校依据学生的高考成绩,先入围后录取,对于极少数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可破格入围。一般来说,参加基础学科选拔的考生可分为以下2类:

(一)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品学兼优、综合实力强或取得优秀荣誉称号的高三毕业生;

(二)在一定领域具有学科特长,在各类比赛及竞赛中获得奖励的考生。

鉴于营口市在五大学科竞赛、“强基计划”招生考试等“尖优生”培养方面还存在一定短板,需借助优质社会资源助推我市“尖优生”培训,提供“强基计划”等升学新途径,为更多学生升入一流名校创造优越条件。

二、培训目标

(一)长远目标

1.借助“强基计划”、五大学科竞赛、高考培优等途径,培养更多清北等一流名校的学生,实现良好的教育口碑和社会效益。

2.建立长效机制,探索初高中贯通选拔、培优制度,形成一套选拔、储备优质拔尖生源的良性循环体系。

3.确保域内优质普通高中每年都有一定数量学生考入清北等一流名校。

4.争取利用三年左右时间,在域内优质普通高中建立机制完善、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学科禀赋学生拔尖培养体系,促进高中教育质量持续有效提升。

5.在双方合作过程中,建立学生选拔、教师能力提升、校本课程搭建等体系化建设。

(二)近期目标

1.引导家长、学生认识“强基计划”重要意义,培养及早参与意识,规划升学途径。

2.做好优质生源储备和学生“强基计划”生涯的早期培养,提高学生通过“强基计划”校考测试能力,提升学生通过率。

3.对应届考生做好高考整体培优工作,为冲刺一流名校做好参加“强基计划”考试及普通高考双重准备。

4. 创建培养我市强基培优教练团队,遴选一批优秀学科教师并提高教学水平,丰富教学方法。

三、培训时间、内容及形式

本次招标设定的培训周期为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具体授课时间由采购方确定。日常培训以线上方式进行,假期集中培训视实际情况由采购方提出具体培训形式。中标方按照高一、高二、高三年级分别制定具体培训课程。

(一)学生培训

课程中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双师教学模式, 专门讲解知识点的老师线上讲授,学校线下的老师负责监管跟课,根据学校时间安排互动答疑课解决学生作业问题。定期安排学生动员会、政策宣讲会、问题研讨和对话交流等。

1.日常培训课程

日常培训课程包括高三年级高考培优课程、高一和高二年级强基培训课程。高三年级高考培优培训科目包括数学、语文和物理。其中数学和物理至少开展10周课程,每周两课时,每课时授课不低于1小时。高一和高二“强基”培训从中标结果公布之日起至8月31结束,每课时授课不低于1小时,总授课时长不少于120小时,并同步开展不少于45小时指导课。项目周期内每学科至少设置3次阶段测试。培训科目为数学、物理、化学各学科轮流进行。

2.假期集中课程

假期集中培训包括“五一”期间培训和暑假期间培训。其中“五一”期间开展三个年级各3天集中培训,培训时长不少于18小时,每日不少于6小时,培训科目为语文、数学和物理,培训内容为日常培训课程的拔高及阶段性复习。若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进行线下培训则改为线上培训,线上培训人员扩展至全体日常培训人员。暑假期间集中培训包括新高一、新高二和新高三暑假集中培训和2023级高三强基冲刺集训,其中新高一、新高二和新高三暑假集中培训时间为8月下旬,共5天,每日授课时长不少于6小时,各年级总时长不少于30小时。培训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和物理。2023级高三强基冲刺集训时间为高考后至6月27日前,冲刺集训期间,每日授课时间不少于9小时,总授课时长不少于136小时。集训内容包含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和强基校考面试培训。

(二)教师培训

在日常及假期培训中,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全市一定数量的学科教师与学生一同参与“强基实验班”培训。

(三)专题讲座

邀请全国知名专家和清北招生组成员为营口市普通高中师生和家长开展强基计划升学路径讲座、高考备考心理调整讲座、清华北大强基升学讲座、高考志愿填报讲座和高考考前心理辅导讲座。每次讲座时长不少于90分钟。讲座以线下开展为主,若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进行线下讲座则改为线上讲座。

四、具体要求

(一)为确保项目实施平稳有序,中标方应组建至少3人的项目运营团队负责整体培训计划的实施,项目运营团队成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标方应在开始培训前完成调研,充分了解营口学情及学校、学生的个性化需求。通过选拔测试,中标方与采购方商定,确定参加强基培优学生范围及人数。要根据不同学生需求,确保优质服务。

(二)制定培训计划。中标方应根据采购方提出的培训任务类别、专业和任务数量等要求,结合营口实际精心编制培训计划,按计划实施,确保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内容等落实到实处。

(三)遴选培训师资。中标方聘请的培训教师应提前与采购方商定,要具备一定资质和丰富实践经验。

1.“强基计划”课程中数学、物理学科师资要求获得过国际赛事金牌的专职教练,能够深度参与课程设计研发。数学、物理、化学三个学科的主讲老师中至少有2人为清北毕业,且为通过自主招生途径进入清北,获得过国家级及以上竞赛获奖证书,拥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能提供强基校考模拟训练试题。

2.高考培优课程及假期集训课程主讲教师应为“双一流”学校毕业专家级名师,或省级学科骨干、学科带头人,或获得过国家级及以上竞赛获奖证书,且具有多年教学经验,具有完整的依托新高考新课程新教材为基础的课程研发理论依据,具有原创题命制经验,能提供培优课程原创模拟训练试题。

3.中标方应提供培训教师专家库,强基课程和培优课程每学科至少有三名备选教师,供采购方选择。如果采购方指定学科授课团队,中标人至少要满足80%的需求。

4.培训教师确定后,未经采购方同意,中标方不应中途更换培训老师。

(四)编制培训讲义。中标方要根据采购方需要,组织编写通俗易懂、针对性强的培训讲义。要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包括学习配套教材、训练习题等。培训教材和学习资料不迟于培训前10天下发给学生和学校教师。

(五)培训应建立真实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按班级制定,要求有计划、有通知、有签到、有授课老师、有教学内容、有考试成绩等。严格考勤管理,如遇学生缺席,中标方应立即向采购方相关负责人通报。采购方建立班(校)委会,收集需要答疑的题目反馈给中标方,培训老师要及时开展针对性讲解。

(六)每一阶段培训结束后中标方应组织测试,采用专属的线上考评系统,由采购方与中标方共同设计试卷。要兼顾内容与形式,要真实检验培训的学习效果。由中标方对阶段性学习情况进行反馈,给出测试和学情分析报告,双方根据考试情况和学情分析报告对下一步的教学进行调整。签约周期内中标方至少组织三次线下联考活动,中标方须提供联考活动通知,考题试卷资料、参加学校数量公示名单、学校成绩统计及联考成绩分析报告。

(七)每一阶段培训服务结束后一个月内,中标方应向采购方提供培训项目总结报告,针对培训课堂反映和学生测试成绩,对培训进行反馈,反馈内容要涵盖学生学习情况、学生现状分析和下一阶段培训建议。

(八)整个培训服务期间,中标方应按照采购方对培训的跟踪评价结果及时调整教学方案。

(九)中标方需引入顶尖高校优质招生资源,提供优质招生信息,提供“尖优生”进入双一流高校实验室等体验学习活动。

五、合同终止机制

凡出现以下情况,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中标方在接到采购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的10日内,全额返还采购方已支付的剩余服务和课程费用:

(一)提供虚假资质的;

(二)培训过程出现较大管理过失的;
(三)服务质量、培训内容与承诺明显不符的;

(四)将培训服务转包给其他机构的;
(五)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六)学生、家长及学校教师反馈满意度低于80%的。

若发生其他学生安全事故,合同立即解除,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六、 验收方式

培训结束后,由采购方组织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进修学院高中研训处相关学科研训员、部分高中学科教师和学生代表进行课程验收,达到以下目标视为验收合格。

(一)中标方按服务需求提供全部课程服务。

(二)组织学生、家长及学科教师进行问卷调查,课程满意度不低于80%。

(三)采购方按照培训内容,设计质量监测试卷,参训学生合格率不低于60%。

七、付款方式及条件

(一)培训开始后中标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培训费发票。采购方支付80%培训费。培训全部结束后,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采购方支付20%培训费。

(二)除本协议约定的费用以外,采购方无需向中标方支付其他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具体授课时间由采购方确定。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6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4月2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4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U盘)递交至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五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解密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营口市教育局(营口市教育工作委员会)
地址: 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东1号
联系方式: 04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0417-*******
邮箱地址: ykggzycgk@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新联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女士
电话: 0417-*******

标签: 人才培养 创新 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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