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技师学院多媒体教室改造招标公告

成都市技师学院多媒体教室改造招标公告


【温馨提示】:项目涉及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请联系采购人处理,采购人联系电话可以在项目公告中查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成都市技师学院多媒体教室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620*****621******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何倩159*****321


报价起止时间:2023-04-06 15:29 -2023-04-11 15:29


采购单位:成都市技师学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设备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触控一体机;

次要参数要求:扩音设备:7.采用双声道平板式,内置功率放大器、双声道不小于4单元一体机身设计。【由于字数限制详细参数见附件】; 1件 *****.00 其他家
触控一体机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触控一体机;

次要参数要求:交互式黑板:1.整机采用平面设计,三段式结构,4200mm≤宽度≤4450mm,1100mm≤高度≤1200mm,厚度≤90mm。 2.中央交互屏采用UHD超高清液晶屏,显示尺寸≥86英寸,分辨率≥3840*2160,亮度≥400cd/㎡,对比度:≥5000:1,显示比例16:9。【由于字数限制,详细参数要求参照附件】; 1件 ******.00 其他家
设备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触控一体机;

次要参数要求:多媒体讲台:讲台尺寸:800mm*680mm*1000mm,±偏差≤3mm。【由于字数限制,详细参数见附件】; 1件 *****.00 其他家

买家留言:-

附件:成都市技师学院多媒体改造项目方案S23.3.23.16.00 -v2 - 无标注版.PDF


响应附件要求:-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60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四川省 成都市 郫县 红光镇 港通北三路1899号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送货时间 送货期限:成交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原教室现有设备设施拆除及安装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新购设备及软件的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17:00
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格的5%,供应商应在竞价成交后,合同签订前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2.货物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凭“履约保证金的收据”、“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 、“货物验收合格报告”到采购人计财处办理无息退还。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等资料并审核通过后,10个日历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应退部分履约保证金。因采购人原因逾期退还的,应当以未退还金额为基数,按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向供应商支付相应违约金,但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未退还金额的百分之十。若因供应商不及时或未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收据”“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的,则采购人不承担逾期退还违约责任。 3.履约保证金汇入的银行及账号: 收款账号:成都市技师学院 开户银行:工行四川成都分行郫都红光支行 银行账号:440*****091******** 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一是供应商未按合同要求履行的,其履约保证金全部扣除。二是供应商缴纳了履约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或在成交公示期满之日起30个日历天(含法定节假日)内供应商不按竞价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三是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确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质量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采购人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供应商供应商承担。 (三)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除判决另有规定外,一切涉诉合理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违约责任 (一)采购人违约责任 采购人故意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供应商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但逾期违约金不得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二十;逾期付款超过20日历天的,供应商有权终止合同;非采购人故意逾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责任,供应商也不得终止合同。 (二)供应商违约责任 1.供应商交付的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应在10个日历天内进行整改。若供应商未在10个日历天内完成整改或整改后货物仍不符合要求,视作供应商不能交付而违约,供应商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2.供应商不能交付产品而违约的,本合同终止,供应商按本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并且采购人不予退还供应商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也不再向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 3.供应商逾期交付产品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每逾期一日,还应向采购人偿付本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20日历天,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按本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4.供应商产品经采购人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则视为供应商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供应商须在10个日历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按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供应商须全额退还采购人已经支付的货款及其利息。 5.供应商未按约定的时间及要求提供售后服务的,采购人有权聘请第三方提供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售后服务期内售后服务合格率低于90%(合格服务次数/总服务次数)视为售后服务不合格,供应商应按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6.若供应商提供虚假、作废发票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或提供发票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同时供应商还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7.供应商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还应按采购人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采购人。
知识产权及其他民事权利的保护 供应商保证向采购人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民事权利。如供应商违反上述规定,则供应商应负责消除采购人拥有并使用供应商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所存在的全部法律障碍,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采购人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等)。 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供应商除应向采购人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本合同总金额百分之十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采购人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等)。
售后服务 (一)售后服务期限: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二)售后服务内容: 1.售后服务分电话(含网络)服务和上门服务。售后服务期内,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故障报修通知后能在1小时内通过电话(含网络)服务排除故障的,则无需上门服务,若在规定时间内不能通过电话(含网络)服务排除故障的,供应商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24小时内排除故障(若涉及主要设备更换或者返厂维修的,故障排除应自报修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若供应商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维修,并逾期超过5个日历天,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按本条款下述第“2”项更换设备。)。 2.售后服务期内经二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免费更换同品牌同型号全新设备;如设备生产厂商已停产该型号设备,则更换同品牌且参数及性能不低于原有设备的全新设备;如因生产厂商已不再生产该类型设备或生产厂商倒闭造成供应商无法提供相应设备,则更换为采购人指定品牌同类型设备,且性能和参数不低于投标产品。 3.售后服务范围包含项目新购所有设备产品以及相关的辅材、软件系统等的维护维修和更换。 4.售后服务期内涉及的人工、设备(含辅材)维护和更换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履约验收 (一)验收的主体:采购人 (二)验收的时间和程序: 1.供应商完成原教室现有的设备设施的拆除及安装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详情见附件1)、新购设备及软件的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后,书面通知采购人进行验收,采购人收到验收申请后7个日历天内组织验收小组进行现场测试验收。验收合格,则签署《货物验收合格报告》;若验收不合格,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整改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整改,再由采购人组织重新验收,若再次验收不合格则视为供应商不能履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违约责任第(二)款第2项约定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2.供应商单次售后服务完成,由采购人的经办人(或经办人指定校内人员)现场验收并记录,该记录作为售后服务整体验收的依据。售后服务期结束,供应商书面向采购人提出售后服务整体验收申请,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书面申请后7个日历天内组织验收小组核查售后服务合格率,验收合格,则签署《售后服务验收报告》,若售后服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按合同违约责任第(二)款第5项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三)验收的方式: 货物验收为现场测试验收,售后服务验收为考核验收(供应商每次按照售后服务要求提供服务的视为单次售后服务合格,售后服务期内售后服务合格率[合格的售后服务次数/售后服务总次数]低于百分之九十视为售后服务不合格))。 (四)验收的内容: 1.货物验收内容包括品牌、型号、数量、外观、安装调试、运行状况、使用说明或手册、合格证书、原厂保修单、每一项技术参数和商务要求(售后服务除外)的履约情况。 2.售后服务验收内容包括售后服务要求中每一项要求的履约情况。 (五)验收的标准:按竞价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及承诺、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六)交付标准及方式:供应商向采购人移交了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使用说明或手册、合格证书、原厂保修单等资料,并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设备安装、调整、集成等工作且通过货物验收视为供应商交货。
交付要求 (一)供应商应确保提供的产品(含零部件、配件等)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相关产品(交互黑板及随机软件、扩声系统、多媒体讲台等)权属清楚且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二)供应商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货物在运输途中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 (三)采用纸箱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付款要求 本项目成交价为固定包干价,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涉及原教室现有设备设施拆除及安装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详见附件1)、新购设备及软件的安装调试、人员劳务、差旅、设备投入、培训、风险、税金、售后服务等所需的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已约定的费用外,采购人无需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一)付款方式: 合同支付方式为一次性银行转账付款,供应商在采购人指定地点(详细内容见附件1)完成原教室现有的设备设施拆除及安装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新购设备及软件的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合法有效完整的等额完税发票之日起12个日历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100%的价款;若收到供应商发票之日早于合同标的验收合格之日,则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日历天内付款。 (二)发票等相关要求: 1.供应商未提供增值税发票(普票),或发票经国税网验审不合格的,或者供应商提供的发票不满足采购人财务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付,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2.供应商保证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如果供应商账户信息更改(原则上采购人不同意账户信息更改),需要在采购人付款前10个日历天内告知采购人,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采购人无法付款或错误付款,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多媒体教室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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