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县汾河湾市政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新绛县汾河湾市政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新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拟对新绛县汾河湾市政设施建设项目进行招标。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于2023年3月 21 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了相关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采 购 人:新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项目名称:新绛县汾河湾市政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预算:约624.28万元
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2023年3月22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新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新绛县正平街101号
邮 编:******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8*****800
采购代理机构:运城市精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河东东街御泽苑财富大厦1单元1102室(市中级法院对面)
邮 编:******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59-202*****359*******
电子邮件:yunchengjingcheng@163.com
附件:
专家论证意见表
新绛县汾河湾市政设施建设项目需求论证意见表 | |||||
项目名称 | 新绛县汾河湾市政设施建设项目 | ||||
招标人 | 新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
预算金额 | 约624.28万元 | ||||
项目规模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m2,其中汾河湾周边场地硬化*****m2,绿化1155m2;村庄道路1526m2。主要工程内容:汾河湾周边基础设施包括硬化工程、绿化景观、广场照明、排水工程等;村庄道路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等。 | ||||
项目地址 | 新绛县天鸿国际汾河湾市场周边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论证依据 |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
论证事项 |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 ||||
论证专家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或资格 | 专业 | 备注 |
申剑飞 | 运城晋森丽监理公司 | 工程师 | 市政 | ||
王晓冰 | 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高工 | 林学 | ||
张秀娟 | 运城市质监站 | 高工 | 市政 | ||
专家论证 意见 | 新绛县汾河湾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能够改善当地市政建设面貌,提高市民生活环境质量,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及当地商贸服务业发展,对新绛县社会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专家组讨论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落实政府采购各项政策,该项目的实施能够实现其功能、目标、技术、安全等要求,项目的数量、实施的时间、地点明确,项目验收的方法和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 ||||
专家签字 | 申剑飞 王晓冰 张秀娟 |
附件信息:
919.6 KB
标签: 政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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