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漏处理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
清镇市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漏处理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预算,现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编制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清镇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于2011年7月投入运行。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位于清镇市西北方向站街镇龙泉村,距离清镇市区25公里,占地面积246亩,设计年垃圾处理量202.8t/d,最大垃圾处理量为312t/d,填埋场主坝平均高度为20m,设计填埋场容积149.8万m3,填埋场服务年限11.5年,最大堆积高度75m,最终垃圾填埋标高1430m。垃圾场建有渗滤液处理设施,渗滤液处理量92m3/d,项目总投资6989.54万元。现有调节池两座,其中7000m3一座,5000m3一座,共有调节贮存能力*****m3;事故应急池两座,其中3000m3一座,2000m3一座,共有事故应急贮存能力5000m3,目前空置。后渗滤液处理设施扩建至300m3/d。
2016年,清镇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填埋场在运行过程中发现渗滤液渗漏情况,监测井监测数据中氨氮和色度超标。较明显的有三个渗漏点,分布分散渗滤液无法集中处理,导致渗滤液未经处理直接进入下游龙泉坡水库,造成水库水质下降,同时导致了下游监测井中地下水受到污染。发现问题后,管理部门立即采取措施,建设提升泵,将下游渗漏污水提升至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后,渗滤液渗漏对周边环境影响的程度大大降低,但是渗滤液可能存在其他渗漏点,暴雨时渗漏量也可能超出现有渗滤液处理系统能力,即垃圾填埋场的渗漏污染问题没有得到根本上的解决。
采购范围: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编制工作。
服务期限: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鉴于该项目主要涉及填埋场渗漏处理及下游水库水质污染治理等工作,投标单位应具有水利工程设计或市政工程设计专业乙级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工程咨询资质,同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3.2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4: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采购文件。外地企业可将上述原件扫描件投送至电子邮箱,经审核通过后,办理获取文件手续。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11日14时30分,地点为(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地址:贵州省清镇市云岭西路 |
联系人:胡主任 |
电话:0851-******** |
附件 清镇市垃圾填埋场渗漏处理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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