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气污染防治相关产品质量第三方检测项目

【济南市】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气污染防治相关产品质量第三方检测项目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服务购买方)拟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对以下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气污染防治相关产品质量第三方检测项目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SDHC2023-PS-0401

项目编号、标包:SDHC2023-PS-0401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单位万元):11.0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年度内检测机构以集中快速筛查与实验室检测方式相结合,抽取章丘辖区内加油站销售的车用汽油、柴油样品共140个批次左右抽检生产领域、流通领域车用尿素样品10个批次左右;抽检商品煤(民用散煤或民用型煤)样品8个批次左右;抽检建筑涂料、油漆各1个批次;农用薄膜1个批次、化肥2个批次。根据消费者投诉、举报及上级安排随机抽检辖区内不确定加油站的成品油20个批次以内。通过政府采购委托第三方的方式,拟由监管人员和行业专家联合进行检测。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1.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①意向承接主体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②意向承接主体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④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⑥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购买主体、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2.应提交的材料:(1)意向承接主体根据自身类型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明》或《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报名时间:2023年4月7日 至2023年4月13日(北京时间);地址:山东华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济南市章丘区义乌市场西区A4楼201室)。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3-04-07至2023-04-13(北京时间)。

2、地点: 山东华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市章丘区义乌市场西区A4楼201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科长

联系方式:05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气污染防治 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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