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训练基地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人民警察训练基地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人民警察训练基地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作者: 发布时间: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XYX-LS-GC-*******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人民警察训练基地维修改造项目已由中共拉萨市公安局委员会以会议纪要(2023)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拉萨市公安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江苏警官学院拉萨函授站学费中拨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拉萨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基地维修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拉萨市。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江苏警官学院拉萨函授站在我局人民警察训练基地所收学费中拨付)。

2.6、建设工期:3个月(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7.1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7.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建筑安装费用(最高限价):98.62万,中共拉萨市公安局委员会会议纪要(2023)3号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承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中级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项目投标申请人如为区外企业,须按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件要求备案并处于有效期内。

3.4、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报名。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3.8、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作出书面承诺);

3.9、没有处于下述网站不良记录公示期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pp://wenshu.court.gov.cn)上无行贿犯罪记录;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0、近年(2019、2020、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提供公司成立以来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则提供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的公司财务报表。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4.1、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4月06日至2023年04月12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到

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72号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近半年本单位社保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半年的,则提供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的社保材料);

2)营业执照、以上资格要求中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或银行账户信息;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近半年的社保材料(新成立公司不足半年的,则提供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的社保材料);

4)近年(2019、2020、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如公司成立不足一年,则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5)最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pp://wenshu.court.gov.cn)上无行贿犯罪记录;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下述网站不良记录公示期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

6)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逐页加盖公章,交招标代理机构留存。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50.00元(纸质版),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26日15时 30分,递交地点为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72号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在《西藏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与采购网》上同天发布。

七、其他

7.1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藏政办法【2017】148号等相关内容∶1、本项目必须实行用工实名制; 2,本项目民工工资必须实行分账管理;3.本项目必须在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民工工资专户。

7.2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藏建招【2020】58号)的通知"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相关规定,从5月10日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投标人须带承诺书原件到开标现场,未提供原件按废标处理。

7.3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7.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39号文件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7.5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个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56号)文件的规定要求。

7.6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文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7.7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7.8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相关规定,从5月10日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承诺书附招标文件第九章,开标现场未提供企业出具的劳务员到场履职承诺书原件做废标处理)。

八、联系方式

招 标人:拉萨市公安局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纳金东路7号

联 系 人:扎西顿珠

联系电话:136*****912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72号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30*****712

2023年 04月0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训练基地 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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