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口井不压井作业施招标公告
6口井不压井作业施招标公告
金坛地下储气库(一期、二期一阶段)工程JK7-8、JK9-5等6口井不压井作业施工项目资格预审公告2015-08-17 招标编号:HYXY-ZB-2015-GC0805-02 招标编码:CBL_********_******** 开标时间:2015-08-27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780万元 所属地区:江苏 招标代理: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石油东部管道有限分公司和中国石油西气东输管道公司
金坛地下储气库(一期、二期一阶段)工程
JK7-8、JK9-5等6口井不压井作业施工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HYXY-ZB-2015-GC0805-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坛地下储气库(一期、二期一阶段)工程JK7-8、JK9-5等6口井不压井作业施工项目以 《金坛储气库一期工程》(石油字办【2006】249号)和《新增9口井》(石油气【2009】33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石油东部管道有限分公司和中国石油西气东输管道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金坛地下储气库(一期、二期一阶段)工程JK7-8、JK9-5等6口井不压井作业,目的是通过带压修井设备起出腔体内的排卤管柱,达到实现单井正常注采气的要求。本次招标的6口井(包括JK4-1、JK7-8、JK8-6、JK9-5、JK9-6、JK7-4)位于江苏省常州市的金坛市直溪镇,其中,一期工程JK4-1、JK7-8、JK8-6等3口井,业主为中石油东部管道有限公司;二期一阶段工程JK9-5、JK9-6、JK7-4等3口井,业主为中国石油西气东输管道公司,投标人中标后将分别与上述两家业主签订合同。该项目计划开工工期2015年10月,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12月。
盐穴储气库单井注气排卤结束后,需要进行不压井起出41/2吋排卤管柱,实现单井注采气。41/2吋排卤管柱下深1100~1200米,注气排卤结束后腔内介质为天然气,井口压力在17MPa左右,虽然在不压井起排卤管柱前已经实现排卤管柱投堵,但是起出排卤管柱仍然具有一定的风险,对于井控措施有严格要求。
金坛地下储气库腔体设计运行压力为7MPa~17MPa,不压井作业设备以及防喷器组件的工作压力必须大于储气库腔体的最大工作压力且具有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值,最低达到35MPa。不压井设备的举升能力能够满足储气库不压井起41/2吋油管且有处理井下异常情况的安全负荷能力,举升能力不低于80吨。不压井起单根油管后有绞车或同等设备能够有效、迅速的将油管甩至场区地面进行铺排,实现1100-1200米排卤管柱在1天内全部起出。并且全套不压井设备能够满足金坛储气库井场的条件,达到进场施工条件。
不压井设备必须为投标单位固定资产且投标单位能够提供不压井设备购买合同、拥有齐全的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且检验报告为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并在有效期内。涉及到需要试压的设备提供详细的试压流程、试压标准、单体试压报告,同时要求现场具备单体安装后整体试压的条件。可更换密封件、配件等合格证齐全并在有效期内。所有作业设备必须有防油污等污染的设备或者措施,满足安全环保要求。
2.招标范围
金坛地下储气库(一期、二期一阶段)工程包括JK4-1、JK7-8、JK8-6、JK9-5、JK9-6、JK7-4等6口井不压井作业——带压起出上述井内的41/2"排卤管柱。盐穴储气库单井注气排卤结束后,需要进行不压井起出41/2吋排卤管柱,实现单井注采气。(不压井长途设备搬迁及现场安装、不压井设备现场试压、不压井起排卤管柱等)。
此合同为整包合同,不允许分包。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申请人具有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带压井下作业企业资质,施工队伍具备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乙级以上施工作业队伍资质(包括乙级);
2.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具有下面第4款对应的施工业绩;
3.信誉要求:申请人近三年具有无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诉讼及仲裁情况发生的;
4.业绩要求:申请人需在近三年具备井下带压作业2井次以上,且井深大于1200米,并且本公司应拥有独立完成压力15MPa以上气井带压作业经验(至少完成1井次,且达到施工目的,有完工证明)的井下作业施工业绩;
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有能力承担完成本工程需投入的流动资金;
6.其他要求
6.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6.2安全生产许可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格、有效;
6.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国家认可体系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4HSE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国家认可体系认证机构颁发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5申请人3年以内未发生工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
6.6人员、设备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具有劳务合同及社保关系等、设备等满足本项目工程施工要求;
6.7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资格预审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6.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4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4 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于2015年08月17日至2015年08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3 时至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112号西221室 。需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的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以电汇方式向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文件,须填写汇款附言:“HYXY-ZB-2015-GC0805-02标书费”。汇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鼓楼外大街支行
账 号: 020 022 511 900 671 1077
3.需要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标书费、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所需资格证明资料及邮寄信息后 2 日内寄送,采用收方付费的邮寄费用结算方式。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采用现场送达的方式。递交截止时间: 2015 年 8 月 27日 09时 30 分,递交地点为: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112号西255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石油东部管道有限分公司、中国石油西气东输管道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112号西221室
邮 编:100120
联 系 人:闫女士、牟先生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hyxy_zb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鼓楼外大街支行
账 户 名: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账 号:020 022 511 900 671 1077
行 号:102 100 022 517
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7日
标签: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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