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食品城管理委员会隆尧县东方食品城经五路(南段)给水、绿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东方食品城管理委员会隆尧县东方食品城经五路(南段)给水、绿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万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方食品城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隆尧县东方食品城经五路(南段)给水、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隆尧县东方食品城经五路(南段)给水、绿化工程

项目编号:HBWX2015-14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丽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方食品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东方食品城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联系人:杨峰波,电话: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万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丽娟 ****-*******

代理机构地址: 邢台市中华大街988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隆尧县东方食品城经五路(南段)给水、绿化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隆尧县东方食品城经五路(南段)给水、绿化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HBWX2015-143

采购人名称:东方食品城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东方食品城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联系方式:联系人:杨峰波,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万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邢台市中华大街98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丽娟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道路全长1271.605米,主要涉及两侧绿地苗木种植及给水管道敷设等工作内容。
项目实施地点:隆尧县东方食品城经五路(滨河路-莲白路)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城市园林绿化专业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报名要求: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副本;③税务登记证;④组织机构代码证;⑤法人报名提供法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报名提供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报名时须携带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和办法。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8月17日至2015年8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7:3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隆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隆尧县财政局一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套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日期:2015年9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隆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隆尧县财政局一楼)


项目联系人:李丽娟
联系方式:****-*******

本公告发布媒体:隆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城市园林绿化专业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4.3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17日 08:30至2015年08月2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隆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隆尧县财政局一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报名要求: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副本;③税务登记证;④组织机构代码证;⑤法人报名提供法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报名提供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报名时须携带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0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0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隆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隆尧县财政局一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河北省政府采购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给水 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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