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尘肺病防治攻坚项目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尘肺病防治攻坚项目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尘肺病防治攻坚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临床检验设备

采购单位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行政区域云南省公告时间2023年04月06日19:0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4月07日至2023年04月13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4月17日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预算金额¥4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875-*******
采购单位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府门街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先生、0875-*******
代理机构名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先生、0875-*******

项目概况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尘肺病防治攻坚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RZBC2022-140

项目名称: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尘肺病防治攻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包含的各类医疗器械和检测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和辅助材料采购、运输配送,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项目检验验收,合同履行期限、技术培训指导及售后服务等。

2.采购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价预算(元)

数量

计量单位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备注

1

数字式十八导心电图机

******.00

1

套/台

由于本次采购多种产品,本项目拟定的核心产品为数字式十八导心电图机。

2

肺功能仪

******.00

1

套/台

3

身高体重仪

2000.00

2

套/台

4

臂筒式电子血压计

1200.00

2

套/台

5

风速测定仪

4000.00

6

套/台

6

热指数仪

*****.00

1

套/台

6

纯音听力计

*****.00

1

套/台

7

中流量校准计(电子)

*****.00

5

套/台

8

个体噪声剂量计

*****.00

10

套/台

9

声级校准器

4000.00

5

套/台

10

铅箱

*****.00

1

套/台

3.项目实施地点: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定地点。

4.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拟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磋商报价要求:磋商报价须包含本次采购涉及的各类医疗器械和检测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和辅助材料的采购费、包装费、上下车装卸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保险,税费,风险(不可预见费),技术培训及售后维护服务等全部相关费用。

6.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货物交付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磋商申请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产品销售代理商,磋商申请人拟供产品为医疗器械的,磋商申请人若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磋商申请人若为产品销售代理商的,磋商申请人应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磋商申请人根据拟供产品所属医疗器械分类情况进行提供相应资质证件,但其经营范围须覆盖拟供产品所属医疗器械类别)。3.2磋商申请人拟供产品中属于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相应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3磋商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各磋商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其磋商申请将被拒绝。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7日至2023年04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方式:请磋商申请人将“《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详细的联系人、联系方式)”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bstrzb@126.com)进行信息登记,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磋商申请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磋商申请人修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8000.00元。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受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及磋商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行新村支行

账号:5300 1728 6420 5100 0568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汇款缴纳查询电话:0875—*******

联系人:寸女士

注:

1.磋商保证金的缴纳:磋商申请人缴纳磋商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户对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

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在成交公告发布后,请未成交的磋商申请人携带保证金银行存款、汇款证明及开户许可证明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理退保证金手续,成交的磋商申请人在合同签订后携带合同协议书及保证金相关凭证退保证金。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3.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4.本项目属于按照采购人内控制度执行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府门街17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08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08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087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尘肺病防治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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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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