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随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随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条件
随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已经上级批准,现具备招标条件,随州市诚远招标事务有限公司受随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的委托,就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报名。
二.采购计划编号与采购内容
1、采购计划编号:随财采计(2015)202号,资金来源:上级拨款72万元、县政府配套资金20万元、单位自筹58万。
2、采购项目名称:随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建设地点:随县环保局七楼。
3、主要建设内容:设备供货、全部软硬件设备的安装、系统集成、联调测试、项目验收以及技术培训系统维护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站点设备内部运行环境建设、防雷设施建设、显示屏建设等,采购货物数量参数详见本文件,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供货安装到位,质量及系统验收为合格,所有产品为合格全新产品。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在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此次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具有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所投主要仪器需具备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或型式批准证书,其中PM2.5监测仪必须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比对测试;投标人为集成商,应当提供设备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所投空气自动站系统软件必须和湖北省空气自动站联网管理系统软件平台保持一致,如果不能保持一致,则必须提供湖北省空气自动站联网管理系统软件供应商的联合授权书原件;
3、2013、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反映其状态良好;
4、具有履行合同、产品供应和保障的能力,保证按采购人提出的技术要求,按时、高质量的完成本项目。
5、承诺中标后在随州、或随州周边地区、或武汉有固定售后服务网点,1小时内能响应6小时到达现场解决问题。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质量事故及其他重大不良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人于2015年8月17日至2015年8月21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本代理公司持下列资料报名,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附有企业法人代表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必须为打印,必须注明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和邮箱),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③《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④经年审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⑤资质证书原件;⑥经审计的2013、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⑦联合授权书原件。
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后报名时一并提交,以上提供的资料虚假的,经查实后,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人,并承担相应责任。
没有提供以上原件、上述资料和内容不齐全的都不接受投标报名。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 本次招标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5年9月7日16时00分,地点为随州市诚远招标事务有限公司开标室(随州市左岸星城6号楼1单元101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盖章的,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www. ccgp-hubei.gov.cn)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随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采购代理人:随州市诚远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人地址:随州市清河路二桥东头左岸星城6号楼1单元3楼
采购人传真电话:****-*******、******* QQ:********64
联系人:李经理133*****017、杨经理133*****117
随州市诚远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7日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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