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公开选聘工程造价机构的招标公告
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公开选聘工程造价机构的招标公告
关于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预重整案公开选聘工程造价机构的公告
各造价鉴定机构: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3月24日作出(2023)黔0181破申2号决定书,决定对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东方房开公司”)启动预重整。同日,作出(2023)黔0181破申2号之一决定书,决定指定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牵头与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组成联合管理人,担任贵阳东方房开公司预重整阶段的临时管理人。为严谨、高效推进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工作,贵阳东方房开公司拟聘请具有相关业务资质的工程造价机构提供全过程造价鉴定服务,特向社会各机构发布本公告。
一、贵阳东方房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资产、负债情况
贵阳东方房开公司经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登记成立于1998年8月8日,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三级)、室内装潢、自有房屋租赁。
贵阳东方房开公司所开发的“清镇市三角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因公司资金链断裂的缘故,项目自2020年8月停工至今,所开发房产项目无法进入市场,导致公司资金周转陷入僵局,大额债务均已到期而无法偿还。根据贵阳东方房开公司提供的资料,截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账面资产总额约4.2亿元,公司账面负债总额约4.3亿元。负债包含金融机构借款、民间借贷、拆迁安置款、工程款、职工工资、社保和税款等多种情形,债务状况较为复杂。
(二)开发项目基本情况
1.清镇市三角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
该项目位于贵州省清镇市三角花园,公司于2014年取得三角花园2、3、4号地段建设用地使用权,目前对2号地块进行一期开发,3、4号地块暂未动工。2号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平方米,住宅面积******.66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4平方米,车位数1638个。3号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为*****平方米;4号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为*****平方米。
截至公告发布之日,2号地块已开工建设面积*****.64平方米,完成主体结构施工面积约*****平方米,未动工面积******.84平方米。2号地块共规划楼体8栋,其中1栋主体结构已完成至22层,含3层商业裙楼和19层塔楼;1栋楼已施工至地面以上2层,即商业裙楼部分;1栋楼已施工至地面以上1层,即商业裙楼部分。
2.平坝城市绿洲、小河东方小区项目
平坝城市绿洲项目位于贵州省安顺市平坝自强路(原县委大院)23号城市绿洲小区;小河东方小区项目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小河区中曹司小屯路东方小区,两项目均已完工交付,目前遗留少量债务。
注:以上数据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距,仅供参考。
二、聘请工程造价机构的目的
贵阳东方房开公司预重整及司法重整工作所涉项目工程量及工程造价的鉴定服务。
三、造价鉴定工作范围
贵阳东方房开公司预重整及司法重整所涉及“清镇市三角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部分已完成工程量及工程造价的鉴定服务工作,协助核实工程款债权情况;对2号地块未完成工程的造价预算;依据设计图纸及其他工程资料核实已完成工程的面积、户数等基本情况;出具工程造价鉴定报告。具体以委托的工作内容以及签署的专项造价鉴定服务协议为准。
四、服务周期
从委托之日起至项目工程量及工程造价鉴定服务完成。
五、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及地方现行的工程造价鉴定服务标准及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六、参选主体资格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贵阳东方房开公司的实际情况,意向造价鉴定机构应当符合如下条件: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且入选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或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程造价机构库。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须注册在本单位,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近三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至少1项全过程工程量及工程造价的鉴定服务及竣工结算审核服务(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服务合同或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中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
3.人员配备最低要求:选派至招标项目注册造价工程师不低于3人。
4.参选人近三年承担过至少1项全过程工程量及工程造价的鉴定服务及竣工结算审核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合同或证明材料)。
5.参选人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七、参选文件的编制
参选人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的相关内容,按公告要求起草和提交参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是真实、准确及完整的。同时,参选文件相关内容的编制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参选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参选人介绍
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规模、业绩及破产(重整)相关业务团队建设情况、专业领域的获奖情况等。
2.承诺和声明
(1)近三年在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的声明;与贵阳东方房开公司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声明;确保提交参选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及时高效规范履职的承诺书。
(2)承诺对本项目具备前期垫资服务的能力。
3.同类项目服务案例
包括但不限于为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各类企业提供造价工程量及工程造价鉴定服务服务的经验,以及破产清算、重整企业进行工程量及工程造价鉴定服务的经验等。需提供进行破产项目造价工程量及工程造价鉴定服务的业绩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名单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职业履历和业绩、其他项目成员的简历及业绩。
5.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应涉及总体工作计划,并包括人员安排及分工、工作步骤、工作时间计划等。
6.报价方案
报价范围应当精确至万元。报价应为预重整及司法重整阶段的整体报价,其中,报价应包含差旅、餐饮费等费用及增值税,不再另行报价。若法院受理贵阳东方房开公司重整,管理人要求相关报告有调整或出具新的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服务费用。意向造价鉴定机构应对已完主体工程和其他工程分别报价。
7.联系方式
提供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8.其他资料
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拟参与本项目全部人员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造价鉴定机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9.文件格式
(1)参选文件应密封包装,外封包装上应当注明项目名称、参选人名称、时间,密封后封口处应加盖公章。
(2)参选文件一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文件应标明“正本”、“副本”。正本和副本之间有差异的,以正本为准。
(3)参选文件应采用打印方式,不得在打印中有字行间的笔写、涂改、增删或者在正文外的页头、页尾、页边的书写。参选人在参选文件上更正错误的,应由签署文件的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
八、比选程序
1.参选文件递交
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12日下午17点前。(参选人应当通过现场/邮寄提交参选文件,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电子版,以邮寄/现场/电子邮件收到的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提交材料的,取消本次比选资格。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廖律师
地址:贵州省清镇市建国路10号三角花园临时售楼处,三角花园公交站旁
邮编:******
电话:178*****659
注:如需现场查看项目情况,请于2023年4月10日17点前与上述联系人电话预约。
2.比选过程
(1)比选时间: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后2日内
(2)评审委员会组成:专班代表1名、债权人代表1名、贵阳东方房开公司代表1名、临时管理人代表2名。
(3)比选方式:有意向的中介机构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向贵阳东方房开公司提交资料。评审委员会将依照比选资格条件对参选人的参选文件进行评审并综合考虑各事项,择优确定本项目的造价机构,发出中选通知书。对于已报名参选但未被选中的机构,将不再另行通知。
欢迎各造价鉴定机构积极参与比选,期待与您达成合作。
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3年4月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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