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医保信息平台特色功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沈阳市医保信息平台特色功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医保信息平台特色功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4-07 至 2023-04-14
撰写单位: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单坤
(沈阳市医保信息平台特色功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医保信息平台特色功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沈阳市医保信息平台特色功能建设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406,000.00
最高限价(元):11,406,000
采购需求:
一、总则 1、规范定义

本文为沈阳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特色功能项目的技术需求。本项目建设所需的软件和服务公司(以下称“投标人”)应向沈阳市医疗保障局(以下称“采购人”)就沈阳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特色功能项目技术需求做出详细答复。

2、规范内容

本文适用于沈阳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特色功能项目建设。本文给出采购人对系统建设所需要的软件功能和各项服务要求,这些要求将在后续各章节中列出,以供投标人编写技术建议书、项目开发计划及报价书时参考使用。

3、有关内容的说明

(1)未经采购人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本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2)采购人在任何时候保留和拥有对本文件的解释权和修改权。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根据需要修改和补充本文,修改补充后的最终版本将作为合同附件留存。

4、投标人应提交的技术资料

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建议书应按照以下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一)项目背景综述

(二)项目需求分析

(三)总体设计方案

(四)功能设计方案

(五)性能设计方案

(六)安全设计方案

(七)项目管理方案

(八)测试及验收方案

(九)培训方案

(十)售后服务方案

二、软件功能需求 1、医保机制智联

1.1多元复合支付方式改革-门诊付费管理系统

多元复合支付方式改革-门诊APG付费管理将推动沈阳市门诊付费从按项目支付向按病种相关分组支付费用的改革,以门诊电子病历标准化为基础,进行门诊病历的采集和病案质控。实现门诊APG病种、项目和人群为因子的权重及费率的测算。实现精准付费方案模式和管理,完成门诊支付改革的全过程的管理体系构建。

1.2医药服务机构进销存管理系统

医药服务机构进销存管理系统连接医保中心、医疗机构,并与省招采平台对接,对两定机构药品、耗材的采购和使用情况进行定期采集和管理。便于医保局和医保中心管理药品与耗材的存量、使用情况,进销存的管理模式。

建立以医保支付为基础,招标、采购、交易、结算、监督一体化的医药服务机构进销存管理系统。完善与集中带量采购相配套的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推动集中带量采购成为公立医疗机构医药采购的主导模式,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与集中带量采购。

在不断完善“市-区-定点医药机构”三级监管信息网络的基础上,推进医保信息化监管建设,构建线上线下联动、全方位覆盖的全市进销存一体化管理,搭建医药服务机构进销存管理系统。便于医保掌握两定药品与诊疗项目的采购与销售行为。

1.3集采结余留用管理系统

根据《关于落实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的实施意见》(辽医保发〔2020〕14号)和《关于完善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医保支付配套措施的通知》(辽医保发〔2020〕105号)文件要求,构建自动精算集中带量采购而产生的医保资金结余留用金额,加速医保结余留用资金拨付的进程,提升公立医疗机构和临床医生使用集采物品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和集中带量采购在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的引领作用。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结余留用精算管理,主要针对目前开展的药品,以已完成集采任务批次为主线,结合各家医疗机构完成情况、考核情况,自动计算每家集采所得的医保结余分配资金。

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余留用精算管理,主要针对目前已开展的冠脉支架、球囊、人工晶体等医用耗材,以已完成集采任务批次为测算主线,再结合各家医疗机构完成情况、考核情况、患者待遇、险种类型等因素,自动精算各家夹菜所得的医保结余分配资金以及相关指标分析。

1.4基于大数据的医保反欺诈系统

基于大数据的医保反欺诈是通过大数据分析、医学知识库、规则库来对结算数据进行费用合理性分析、筛查、审核,为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做合理有效的技术支撑。

1.5医保智能联动系统

建立集中采购、价格调整、患者待遇调整与DRG的联动管理机制,及时掌握重点DRG组的支付标准的变化情况,有效指导DRG医保支付标准的制定工作,有效支撑DRG付费后涉及的医疗待遇的调整工作。

2、整合型医卫智能服务

2.1平台管理

在“三医联动”过程中,建设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离不开信息系统的支撑。通过构建医共体管理平台,将县域内多个医疗机构数据统一汇总到平台基础数据资源库,包括业务数据、资源数据、综合数据。提供基础服务管理,包括公共服务资源管理、统一权限管理、统一认证与单点登录、标准数据采集管理、中心网关系统、前置网关系统、EMPI患者主索引管理、基础数据组织结构及应用权限管理、业务数据服务管理等。满足医保、卫健等管理部门的管理要求,同时支撑医共体内部医疗协同的数据和服务需要。

2.2综合运营

做好精细化行业监管是关键抓手。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通过“总额预算、结余留用”方式,倒逼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主动控制不合理医用费用,实行精细化管理,促进医、保、患利益相容,促进医院加强内部管控,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加快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的建立。同时,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线上、线下全方位,内部、外部全对象的医保综合监管体系。以大数据审核为切入点,加强对医保费用的全面审核;

医保侧面向医共体的综合运营管理平台主要由医共体总额测算服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管理系统、医共体域内清算系统、医共体绩效考核系统组成。

2.3医疗协同

实现机构间的高效协作是重要方向。医疗卫生业务协同是医疗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通过双向转诊、远程会诊、远程门诊、远程诊断等医共体应用项目实现业务的协同。通过医疗业务协同,可以扩大优质医疗资源服务范围,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实现基于数据共享的深度协同,将居民在医共体内各家医疗机构的医疗健康服务数据统一采集,形成每个居民完整的诊疗及健康档案相关信息,供居民自己、临床医生、基层全科医生及相关机构调阅。并且着重考虑保护居民的健康隐私,保证数据的安全,做到全程数据的监控。

在医共体端为院方建立统一预约服务、电子处方管理中心、转诊服务,域内转诊,域外转诊服务。提供域内检查检验数据共享,就医数据域内定点之间共享。

2.4外部联动

“三医联动”涉及的业务系统众多并且复杂,整合困难,很多的医院基础的信息化系统已经比较全面,例如已经上了HIS、LIS系统等。在推进医保侧医共体建设的时候,不同的企业、不同机构的不同系统无法进行互联互通,这将造成业务无法进行整合。通过标准统一,避免标准多样化,促走各业务之间的信息、数据进行共享互联。

3、健康医保智慧服务

3.1智慧医保APP与盛事通APP功能同步

通过将现有的沈阳市智慧医保app功能同步到盛事通app,实现用户统一认证,在统一认证体系下,实现将原有参保人用户自动导入到盛事通。另外将智慧医保app功能同步到盛事通app。

3.2医保档案袋

医保档案袋主要服务于沈阳市参保人,针对医保的相关参保信息,待遇信息进行查询,以及可以授权给其他医疗机构以及医生,便于参保人在就医过程中反馈历史健康情况。

3.3商保直赔

商报直赔业务管理模块主要面向参保人购买的商业健康险,在购买的过程中向保险公司授权查询信息。保险公司获得信息后对投保人进行核实,核实通过后参保人购买保险产品,当有理赔发生,投保人进行线上理赔申请,保险公司进行核赔后进行赔付。

3.4住院管理

住院缴费管理主要面向参保人,在就医住院过程中的入出院的办理以及在住院过程的押金缴纳和出院的缴费业务。通过线上APP进行完成线上缴费的各类业务。

3.5第三方移动支付赋能

实现对第三方机构移动支付需求的赋能,实现对第三方app或者应用程序的认证和授权,确保医保移动支付的安全可靠。

4、性能要求

1.交互类业务

交互类业务是指平时工作中在系统中进行的业务处理,如录入、修改或删除一条记录、发布一条信息等操作。

n 平均响应时间:≤1 秒

n 峰值响应时间:≤3 秒

批量前台经办业务数据导入(按一次2000条评估)

n 平均响应时间:≤5 秒

n 峰值响应时间:≤10 秒

2、查询类业务

查询业务由于受到查询的复杂程度、查询的数据量大小等因素的影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此给出一个参考范围。

n 简单查询平均响应时间:≤1 秒

n 复杂查询平均响应时间:≤3 秒

3、交易接口服务(数据交换)

n 单条记录交易接口平均响应时间:≤1 秒

n 多条记录(100条)交易接口平均响应时间:≤3 秒

4.并发量指标

系统最少支持全市30%以上的并发用户数。

5、技术要求

5.1总体技术要求

本项目建设需遵循《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指南》(医保网信办 [2019]4号)、《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安全开发规范》(医保网信办[2019]5号)、《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应用系统技术架构规范》(医保网信办[2019]5号)、《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云计算平台规范》(医保网信办[2019]5号)、《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用户界面规范》(医保网信办[2019]5号)等国家医疗保障局制定的标准规范技术要求。

所有应用系统都必须基于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应用框架(HSAF)开发。

采用分布式云架构,封装核心云支撑服务适配接口,实现云产品解耦设计。

基于HSAF的适配技术,将应用层依赖的分布式技术与具体厂商的分布式技术进行适配,实现应用层可以适配多家厂商的分布式技术。

基于云基础设施,为应用层提供通用的技术支撑服务,包括分布式服务、分布式缓存、分布式数据访问、分布式日志服务、非结构化存储和消息队列等。

采用云架构,在物理设备基础上,实现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网络资源的动态管理和资源调配。

5.2应用软件其它技术要求

(1)应用软件系统的各个软件功能模块应满足本文相关功能要求。应用软件必须能够切实满足系统监控管理的需求,并且适应今后的业务增长和变化,随时可以按功能需要进行修改和维护。

(2)应用软件必须基于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应用框架(HSAF)开发,有很强的灵活性和扩展性,在今后开展新业务时可通过对参数等的简单更改迅速方便地实现,具有良好的适应能力。

(3)应用软件应采用友好的图形化窗口的用户操作界面,可操作性强,而且操作界面应力求简洁、直观,具有全中文界面,有向导性功能,支持工作台化管理,有利于简化操作,并提高操作效率。在考虑简化用户的操作的同时,应允许操作人员必要时做一些人工干预。

(4)应用软件还应采用参数驱动的设计思想,在应用软件中,凡是不能确定的因素,应做到参数化,以达到通过对参数的设置就可适应不同的情况及不同时期的应用要求,并具备多用户和多任务操作能力,并对用户数不加限制。

(5)每个应用的功能由一个应用模块完成,应用模块之间应减少耦合度;应用模块与系统之间采用开放的应用接口(API)进行通信。

(6)应用软件必须可制作打包安装盘(包),具有自动安装功能以及网络远程安装功能。

(7)应用软件要遵循易操作性、健壮性、实用性、高效性和安全性的原则。

(8)灵活设计和详细规划系统操作权限,支持功能级、数据级权限控制,可按原子级业务、业务组件、业务流程分配系统操作权限;支持角色管理,个性化角色工作台展示业务组件、业务图表。

(9)应用软件应具有完整、严谨的操作权限管理机制和日志记录,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业务的可稽核性;系统采用业务回退机制,加强业务的可逆性。

6、安全要求

投标人须严格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下发的《医保信息系统安全开发规范》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实施。系统上线前,应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源代码安全扫描,并对发现的漏洞进行修复。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安全设计方案并详细说明在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方面采取的安全的措施。

需要重点考虑数据安全。对数据授权访问、数据加密存储、数据安全风险、敏感信息保护、异常状态监控等方面,提供相应的安全解决方案。合理设定各类信息的访问场景,对大批量异常访问进行告警。合理设计数据库内个人电话、银行账号、照片指纹信息等隐私信息的加密保护机制。

系统须达到等级保护三级标准和国家级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要求。投标人需配合采购人完成安全测试。

支持通过完整的权限管理机制进行权限划分和分级管理。

投标人须提供安全设计方案,包括安全要求分析、应用安全设计、数据安全设计、运行保障设计、运维安全保障设计。

7、项目进度要求

项目建设工期为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

8、投标人项目管理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本次工程建设的项目管理预案,包括项目人员名单(投标人安排的项目人员必须固定,若有替换,必须与采购人协商,否则由投标人承担相关责任。此外,投标人所安排的开发和运维人员必须专职于本项目的开发)及角色分工、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变更管理方案以及项目风险管理方案等。投标人应承诺提供现场实施服务。

基本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

投标人需要为本项目安排专职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具有信息化总体规划能力,对医保领域信息化有深入理解,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耐性和综合素质。

(2)需求分析阶段

投标人需与沈阳市医疗保障局相关人员充分沟通,掌握本项目的需求。

投标人至少需提交的文档:应用系统需求分析报告、数据现状分析报告。

(3)系统设计开发阶段

投标人至少需提交的文档:系统概要设计说明书、系统详细设计说明书、 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数据治理及迁移方案。

(4)系统测试阶段

投标人至少需提交的文档:测试方案、测试过程文档、系统整体测试报告、数据转换及迁移测试报告。

(5)系统实施阶段

投标人至少需提交的文档:系统实施计划、过程文档、试运行报告。

(6)驻场服务

本项目服务期内需提供专职驻场工程师,驻场工程师具备对本系统进行修改、调整能力,并按客户要求调整本系统。

(7)保密内容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本项目中数据(包含原始数据和衍生数据)全部为采购人所有,全部列入保密范围,投标人不得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导出、 分析以及移作他用。

9、项目培训要求

投标人提供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场地、食宿、师资、资料等条件。培训时间和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1、对系统建设人员的培训

系统建设人员不仅要对相关的技术有深入的研究,还要对项目运行涉及的具体业务有充分的理解。因此,应加强对系统建设人员这两方面的培训,以保证系统建设符合实际业务需要。

2、对应用部门各级系统应用人员的培训

使应用部门各级系统应用人员能够了解信息系统的建设思想、主要功能和操作规程,能够熟练应用这一系统辅助开展工作,并能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提出各种改进意见。根据人员对系统的使用特点不同,对应用人员的培训分为两个层次:

(1)对领导培训的主要目的是使有关主管领导对系统有一定的了解,便于领导进行决策和指挥工作;

(2)对其他应用人员的培训,主要使他们在各业务环境下能够很好地利用系统完成相应的专业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3、系统运行维护人员的培训

系统运行维护人员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系统整体知识培训、信息系统培训、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培训、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培训等。通过培训使项目运维队伍能够充分掌握业务运营技术和维护经验,从技术上和管理上保证信息系统能正常运行。为了保障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还应对系统运行维护人员进行设备特性、系统功能、故障诊断、安全技术、规范操作、系统备份、系统恢复以及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培训。投标人须针对各系统分别制定培训方案。

10、项目验收要求

(一)验收组织

项目验收分为初验和终验,都由采购人组织进行。

(二)初验流程

(1)在项目设计开发完成并通过用户方测试后,采购人依据相关批复文件、招标采购文件、合同,对项目的工程、技术、财务和档案等进行项目初验,形成验收报告。

(2)项目初验后进入试运行,试运行期为3个月。若出现系统重大运行故障,试运行期重新计算。

(三)终验流程

投标人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并且试运行满3个月后,采购人组织成立验收组,负责开展终验的先期基础性工作,重点检查项目建设、设计、监理、施工、招标采购、档案资料、预(概)算执行和财务决算等情况,提出验收评价意见和建议。

(四)验收内容

(1)审查项目的建设目标、规模、内容、质量及资金使用等情况。

(2)审核项目形成的资产情况。

(3)评价项目交付使用情况。

(4)检查项目建设单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

(五)验收相关材料

投标人须整理并提供以下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合同、项目建设总结、项目招标相关文档、项目建设相关文档、初步验收报告、软件测试报告、安全测评报告等。

11、售后服务要求

投标人需满足如下售后服务要求:

(1)针对本次招标的所有软件,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终验后3的免费原厂维保服务。

(2)在软件维保期内,投标人应提供灵活、多样的通信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设备及人员、专用服务电话),提供7*24小时的响应服务,保证在任何时候用户单位都能及时找到投标人的服务人员。如遇驻场人员无法解决的问题或采购人认为需要,投标人的技术人员应在12小时内赶到现场支持;

(3)所供软件出现问题时,其响应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一般故障处理时间不大于2小时,特殊情况下故障修复时间不大于24小时;

(4)投标人应提供排除故障响应的具体流程;

(5)投标人应在技术建议书中说明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的范围和程度,投标人应提供技术服务流程,技术服务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0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
采购需求:

一、服务范围

对沈阳市医保信息平台特色功能建设项目内医保机制智联服务、整合型医卫智能服务-医保侧医共体管理平台、健康医保智慧服务的应用系统开发和实施、验收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括对质量、投资、进度、变更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知识产权进行管理,对项目资金规范执行进行严格管理,对多方关系进行协调等工作。对信息化项目建设内容全过程监理。

二、服务需求

1. 监理工作范围

对项目的实施阶段、验收阶段进行全过程监理工作。在监理服务范围内,依据国家有关信息系统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以及工程建设文件,监理单位承担全部工作的监理服务,对各系统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保密等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进行项目的合同管理、变更管理、配置管理、文档管理、人员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安全文明实施的监理,负责系统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使项目建设按既定目标顺利进行。

2. 监理工作要求

(1)实施阶段

监理单位应加强项目实施方案审核,促使项目中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委托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明确项目实施计划,对于计划的调整应合理、受控;促使项目实施过程满足委托合同的要求,并与项目设计方案、项目计划相符。监理单位应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

1)项目实施前,监理单位应审核被委托单位提交的质量管理计划、项目实施计划,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

2)项目实施前,监理单位应组织建设单位、被委托单位召开项目实施启动会,要求被委托单位落实实施计划、实施方案和必要的准备工作,会议内容做会议纪要,并经三方签认;

3)项目实施前,监理单位应审核被委托单位提交的项目实施方案,审核后签署监理意见。

4)监理单位应审核被委托单位提交的开工申请,检查项目准备情况。项目实施条件具备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开工令,并报建设单位开始项目实施;

5)监理单位应监督合同执行情况,通过监理周报、月报、阶段性报告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跟踪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完成情况;

6)监理单位应对项目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在加强现场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对重要部位和关键点应采取“旁站监理”的方式,检查项目进度和质量,做好隐蔽工程的签证;对发现的可能影响质量的问题及时指令被委托单位采取措施解决,必要时发出停工、返工的指令;

7)监理单位做好监理日志,随时记录实施中有关质量、进度等方面的问题,并对发生质量问题的现场及时拍照或录相;

8)监理单位对被委托单位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进行验收,对验收结果做验收记录,并经三方签认;对不符合合同或相关标准规定的产品及服务应拒绝签认。没有被签认的产品及服务不得在项目实施中应用;

9)监理单位应检查设备到货安装环境;监督旁站设备到货、安装、调试过程。监督软硬件平台集成过程。必要时,监理单位据委托合同、技术标准或事先约定的方法检测产品及服务的质量,对于数量较大的同类型产品及服务,监理单位可采取抽样方法;

10)必要时,监理单位应核验产品认证证书、检测报告的真实性、有效性;

11)监理单位应按计划检查被委托单位项目实施状况、人员与实施方案的一致性;

12)监理单位应执行已确定的阶段性质量监督、控制措施及方法,并做监理日志。出现项目质量问题时,经确认后监理机构签发监理通知单,报建设单位、被委托单位,责令被委托单位整改;

13)监理单位应及时处理被委托单位提交的项目中关键环节的实施申请,审核其合理性后签认,报建设单位批准;必要时,监理机构应检查被委托单位重要项目步骤的衔接工作,做监理日志。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被委托单位不能进行与之相关的下一步骤的实施;

14)监理单位应及时处理工程变更申请,审核变更的合理性,保证项目总体质量不受影响;监理机构应从目标系统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由于变更引起投资的改变应按照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在合同中没有规定的,应在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被委托单位协商确定变更导致的投资变化,并作工程备忘录;

15)当出现项目事故时,监理单位应要求被委托单位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采取措施,尽可能控制其影响范围,并及时签发停工令,报建设单位,并与建设单位、被委托单位共同确认初步处理意见;监理单位应监督被委托单位采取措施,查清事故原因,审核被委托单位提出的事故解决方案及预防措施,提出监理意见,提交建设单位签认;监理单位应审查被委托单位报送的事故报告及复工申请,条件具备时签发复工令;

16)监理单位若发现项目实施过程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应及时向被委托单位签发停工令,并报建设单位,监督被委托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及时处理被委托单位的复工申请;

17)监理单位应根据项目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并协助建设单位编制总体进度计划或实施总进度计划;跟踪监督、检查、记录进度计划的实施;对实际进度进行对比、检查、分析,对出现的偏差采取应对措施;审查被委托单位的进度报告,并编报监理报告;

18)监理单位应对项目实际进度做好记录和统计工作,并进行经常性和阶段性的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分析,检查进度偏差的程度和产生的原因,分析预测进度偏差对后续实施工序和项目的影响程度,并提出指导性的解决措施。当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相比发生较大偏差而有可能影响合同工期目标的实现时,监理单位应提出进度计划的调整意见,并指导被委托单位相应调整进度计划。进度计划的重大调整应书面报建设单位批准;

19)监理单位应依据委托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审核被委托单位提交的项目阶段性报告和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意见,报建设单位签认;

20)监理单位应对项目实施阶段三方共同参与的过程和活动做工程备忘录;并检查督促被委托单位按规程规范实施、文明安全实施,防止因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及环保问题;

21)监理单位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并做会议纪要,提交建设单位和被委托单位;

22)依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协助建设单位划定保密范围和保密内容,并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和保密控制流程,做好工程资料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接触涉密资料的人员范围。

23)根据国家网络安全法要求,项目网络安全需要满足公安机关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为了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确保系统建成后通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监理单位应该在项目建设阶段,协助业主对系统的网络安全等级进行定级辅导,定级备案材料的编制。

(2)验收阶段

监理单位应评审项目测试验收方案(验收目标、责任双方、验收提交清单、验收标准、验收方式、验收环境等)的符合性及可行性;促使项目的最终功能和性能符合委托合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推动被委托单位所提供的项目各阶段形成的技术、管理文档的内容和种类符合相关标准。合同验收时监理单位应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

1)检查与测试是确认项目各系统所建内容是否达到合同要求和评估系统质量的必备措施,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明确项目测试验收方案并审查其符合性及可行性。监理单位应组织对系统集成质量进行专项检查,参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相关要求,对网络安全设备的集成调试质量进行检查评估;

2)监理单位应及时处理被委托单位提交的验收申请,审核竣工结算,审核验收的必备条件,并签署监理意见;

3)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对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评估,根据质量问题的性质和影响范围,敦促被委托单位根据验收整改要求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过程。必要时,应组织重新验收;

4)监理单位应督促被委托单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培训,并对培训效果做出评估;

5)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工程决算;

6)监理单位应敦促建设单位、被委托单位按照事先约定,编制、签署和妥善保存验收阶段的项目文档;

7)监理单位应编写各时段项目验收的监理工作报告,整理监理单位应提交和提供的验收资料;负责整理记录归档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来往的文件、合同、协议及会议记录等各种文档,出具监理文件;

8)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和被委托单位完成项目移交工作,将项目移交建设单位管理,并进入工程质量保修期。

9)根据国家网络安全法要求,项目网络安全需要满足公安机关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为了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确保系统建成后通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监理单位应该在项目验收阶段,按照《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GBT *****-2019),为业主提供包括安全策略、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管理要求的咨询服务。

(3)人员及其他要求

1)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现场全过程服务人员不得少于4人,至少包括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文档管理员1名。

2)投标人对有关采购人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资料和信息保密。

3)投标人不得与承担项目的建设承包人及设备供应商、产品厂商发生经济利益关系,不得利用所处地位通过上述单位直接或间接获益处。

(4)现场保障

1)每名监理工作人员都需配备通讯设施,保证 24 小时随时沟通。

2)配备监理现场测试工具。

3)有文明监理工作及安全施工保障制度。

4)其它有关本项目现场保障设备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5)总体服务方案的制作

投标人应编制详细的监理方案,内容应有:项目概况、监理工作内容(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项目监理目标、监理技术保障措施、监理工作流程、工程项目监理组织机构、检测设备的配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160,000.00
最高限价(元):160,000
采购需求:

一、服务范围

对沈阳市医保信息平台特色功能建设项目内医保机制智联服务、整合型医卫智能服务-医保侧医共体管理平台、健康医保智慧服务的应用系统进行第三方测试,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功能测试、性能测试、验收测试、可靠性测试、安全性测试、易用性测试、可扩展性测试等。测试执行的结果应对业主单位负责。

二、服务需求

1. 软件测试工作要求

(1)测评过程

软件测试工作应在软件开发结束提交之后的一个月内完成。验收测试的测试项以开发方提交的测试需求为准,发现问题之后的回归测试所需的时间视情况另行约定。测试执行过程中,至少包括如下关键过程:

①测试计划制订;

②测试设计;

③测试环境准备;

④测试执行;

⑤测试结果分析总结。

(2)技术要求

在应用软件开发完成最终上线运行前,通过公立、专业、全面的第三方测试,及时发现软件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系统改进意见,帮助系统开发单位完善系统功能和性能。软件第三方测试技术要求包括:

①功能性:对系统功能的适合性、准确性、互操作性、保密安全性等进行全面的测试,利用专业的测试模型,设计合理的测试用例,测试发现系统存在的功能问题和安全漏洞,并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

②可靠性:对系统的成熟性、容错性、易恢复性等进行测试,对出现用户接口错误、程序自身逻辑错误、系统或网络资源可用性引发差错的情况下的软件继续运行能力进行测试检查,并对系统的数据保存和恢复能力进行测试,通过全面的测试发现系统在可靠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

③易用性:对系统的易理解性、易学性、易操作性和吸引性进行测试,对系统的易用性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

④效率(性能):利用专业测试工具对系统的时间特性(系统操作响应时间)和资源利用性(系统并发数、资源占用率等)进行测试,并从技术开发角度对系统优化提出建议。

⑤维护性:对系统的易分析性、易改变性、稳定性和可测试性进行测试,及时发现系统在维护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系统的维护性提出改进建议。

⑥可移植性:对系统的适应性、易安装性、共存性、易替换性进行全方位的测试,

及时发现系统对操作系统版本、浏览器版本的适应性以及对其他常用软件的兼容性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提高系统的通用性。

⑦用户文档集要求:对用户文档集的完备性、正确性、一致性、易理解性、易学性、可操作性等进行测试检查,提高用户文档集的质量。

(3)测试过程管理要求

1)组织机构。为保证测试全过程的顺利实施,需要开发方和供应商的全力配合,展开多层面的组织管理、技术合作,有效的解决组织协调和计划管理的衔接等多方面的问题。供应商应设有以下基本组织形式,以确保测试工作的顺利实施:

项目管理组:负责控制整个项目的过程进度、质量,协调安排内外部人员和软硬件资源,并直接向采购人总负责人按阶段汇报项目整体评测情况和阶段性结果。

测试执行组:制定完善的测试计划,组织执行各阶段相应的功能测试、性能测试等测试和文档生成,直接向项目管理组按阶段汇报测试情况和测试结果。

2)人员及分工。供应商应为该项目准备一支专门的项目团队,并明确分工和职责,以确保该项目顺利完成。

3)测试工作过程要求

①在实施测试类项目之前,应提交详细的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提示可能出现的破坏性结果。

②将该项目提供的所有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其他工作成果妥善保管,并保证严格遵守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不发表或提供给第三方。

③应确保项目测评人员严格按照测评流程的要求实施操作,以避免在测试过程中对采购人系统造成损害。

④应随时汇报项目情况,并根据要求及本项目建设进度情况,调整下一步工作计划和要求。

⑤应保证提供服务的团队人员的数量和素质满足履行该项目合同的要求。保证团队的稳定性,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团队成员。

⑥需在测试过程中对测试相关的文档进行有效管理,包括各种文档提交、评审、版本控制等,并将测试文档及时向采购人提供。

⑦需对整个测试过程进行标准化、流程化管理,逐步完成软件验收测试的各个步骤,最终形成并上交测试报告。

⑧必要时,协助相关单位从功能性、可靠性、易用性、效率(性能)、维护性、维护性、可移植性等方面对软件造价进行评估。

(3)人员及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全部同时参与现场工作,如因特殊原因更换现场实施人员,需征得采购人同意,所更换人员工作资历及技术能力不能低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要求。

2)投标人对有关采购人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资料和信息保密。

3)投标人不得与承担项目的建设承包人及设备供应商、产品厂商发生经济利益关系,不得利用所处地位通过上述单位直接或间接获益处。

(4)现场保障

1)每名测试工作人员都需配备通讯设施,保证 24 小时随时沟通。

2)配备现场测试工具。

3)其它有关本项目现场保障设备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20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
采购需求:

一、服务范围

依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等国家和行业相关信息系统安全规范标准,完成沈阳市医保信息平台特色功能建设项目内三个系统(医保机制智联服务系统、整合型医卫智能服务-医保侧医共体管理平台、健康医保智慧服务系统)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二、服务需求

1.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要求

(1) 总体要求

本项服务要求投标人依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等国家和行业相关信息系统安全规范标准,在服务期内,对沈阳市医保信息平台特色功能建设项目内三个系统(医保机制智联服务系统、整合型医卫智能服务-医保侧医共体管理平台、健康医保智慧服务系统)进行信息安全等级测评,测评内容为: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和安全运维管理等10方面测评任务。出具《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2) 测评详细指标要求

  1. 单元测评

    单元测评分为技术测评和管理测评两大类。技术测评包括: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等五个层面上的单元测评;管理测评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和安全运维管理等五个方面的单元测评。

  1. 安全物理环境测评内容:

    物理位置的选择、物理访问控制、防盗窃和防破坏、防雷击、防火、防水和防潮、防静电、温湿度控制、电力供应、电磁防护。

  2. 安全通信网络测评内容:

    网络架构、通信传输、可信验证。

  3. 安全区域边界测评内容:

    边界防护、访问控制、入侵防范、恶意代码和垃圾邮件防范、安全审计、可信验证。

  4. 安全计算环境测评内容:

    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入侵防范、恶意代码防范、可信验证、数据完整性、数据保密性、数据备份恢复、剩余信息保护、个人信息保护。

  5. 安全管理中心测评内容:

    系统管理、审计管理、安全管理、集中管控。

  6. 安全管理制度测评内容:

    安全策略、管理制度、制定和发布、评审和修订。

  7. 安全管理机构测评内容:

    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授权和审批、沟通和合作、审核和检查。

  8. 安全管理人员测评内容:

    人员录用、人员离岗、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外部人员访问管理。

  9. 安全建设管理测评内容:

    定级和备案、安全方案设计、产品采购和使用、自行软件开发、外包软件开发、工程实施、测试验收、系统交付、等级测评、服务供应商选择。

  10. 安全运维管理测评内容:

    环境管理、资产管理、介质管理、设备维护管理、漏洞和风险管理、网络和系统安全管理、恶意代码防范管理、配置管理、密码管理、变更管理、备份与恢复管理、安全事件处置、应急预案管理、外包运维管理。

  1. 整体测评

    系统整体测评涉及到信息系统的整体拓扑、局部结构,也关系到信息系统的具体安全功能实现和安全控制配置,与特定信息系统的实际情况紧密相关,内容复杂且充满系统个性。

    投标人测评人员应根据特定信息系统的具体情况,确定系统整体测评的具体内容,在安全控制测评的基础上,重点考虑安全控制间、层面间以及区域间的相互关联关系,测评安全控制间、层面间和区域间是否存在安全功能上的增强、补充和削弱作用以及信息系统整体结构安全性、不同信息系统之间整体安全性等。

    系统整体测评主要包括四个部分:分别为安全控制间安全测评、层面间安全测评、区域间安全测评、验证测试。

  1. 安全控制间安全测评

    安全控制间的安全测评主要考虑同一区域内、同一层面上的不同安全控制间存在的功能增强、补充或削弱等关联作用。安全功能上的增强和补充可以使两个不同强度、不同等级的安全控制发挥更强的综合效能,可以使单个低等级安全控制在特定环境中达到高等级信息系统的安全要求。例如,可以通过物理层面上的物理访问控制来增强其安全防盗窃功能等。安全功能上的削弱会使一个安全控制的引入影响另一个安全控制的功能发挥或者给其带来新的脆弱性。例如,应用安全层面的代码安全与访问控制,如果代码安全没有做好,很可能会使应用系统的访问控制被旁路。

  2. 层面间安全测评

    层面间的安全测评主要考虑同一区域内的不同层面之间存在的功能增强、补充和削弱等关联作用。安全功能上的增强和补充可以使两个不同层面上的安全控制发挥更强的综合效能,可以使单个低等级安全控制在特定环境中达到高等级信息系统的安全要求。安全功能上的削弱会使一个层面上的安全控制影响另一个层面安全控制的功能发挥或者给其带来新的脆弱性。

  3. 区域间安全测评

    区域间的安全测评主要考虑互连互通(包括物理上和逻辑上的互连互通等)的不同区域之间存在的安全功能增强、补充和削弱等关联作用,特别是有数据交换的两个不同区域。例如,流入某个区域的所有网络数据都已经在另一个区域上做过网络安全审计,则可以认为该区域通过区域互连后具备网络安全审计功能。安全功能上的增强和补充可以使两个不同区域上的安全控制发挥更强的综合效能,可以使单个低等级安全控制在特定环境中达到高等级信息系统的安全要求。安全功能上的削弱会使一个区域上的安全功能影响另一个区域安全功能的发挥或者给其带来新的脆弱性。

  4. 验证测试

    验证测试包括对主机、网络、数据、应用(含移动应用)的漏洞扫描和渗透测试等,验证测试发现的安全问题将结合单元测评取得的证据共同分析信息系统整体结构的安全性。

    项目进度要求

    在被测系统取得备案证明后的90天内完成,并出具《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人员及其他要求

  1. 、投标人要指派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的能力。

  2. 、投标人投入的服务团队不少于4人,其中等级测评人员需持有等级测评师证书。

  3.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拟派人员基本信息、职责,并提供拟派人员的身份证、证书复印件。

    验收要求

    (1)、向沈阳市医疗保障局提供《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2)、验收依据:主要以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响应文件和合同确认建设内容为依据。

    (3)、投标人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投标书中的人员全部同时参与现场工作,如因特殊原因更换现场实施人员,需征得采购人同意,所更换人员工作资历及技术能力不能低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要求。

    (2)、投标人对有关采购人和最终用户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资料和信息保密。

    (3)、投标人不得与承担项目的建设承包人及软件开发商、设备供应商发生经济利益关系,不得利用所处地位通过上述单位直接或间接获益处。

    (4)、投标人自行解决服务期间办公用房(现场人员在现场办公的用房由采购人提供)、交通与通讯设施、服务单位人员住宿。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工作、生活、交通、通讯、设备(仪器)、劳力、利润、税收等,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240,000.00
最高限价(元):240,000
采购需求:

一、服务范围

依据GM/T 0054-2018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等国家和行业商用密码相关规范标准,完成沈阳市医保信息平台特色功能建设项目内三个系统(医保机制智联服务系统、整合型医卫智能服务-医保侧医共体管理平台、健康医保智慧服务系统)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

二、服务需求

1. 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要求

(1) 总体要求

依据GM/T 0054-2018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等国家和行业商用密码相关规范标准,在服务期内,对沈阳市医保信息平台特色功能建设项目内三个系统(医保机制智联服务系统、整合型医卫智能服务-医保侧医共体管理平台、健康医保智慧服务系统)在开展等级保护测评的同时,按我省有关密码应用要求进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测评内容为:商用密码总体要求测评、密码技术应用测评、密钥管理测评、安全管理测评。出具《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

(2) 详细要求

  1. 商用密码总体要求测评

  1. 密码算法合规性测评:信息系统中使用的密码算法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密码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有关要求。

  2. 密码技术合规性测评:信息系统中使用的密码技术是否遵循密码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3. 密码产品合规性测评:信息系统中使用的密码产品与密码模块是否通过国家密码管理部门核准。

  4. 密码服务合规性测评:信息系统中使用的密码服务是否通过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许可。

  1. 密码技术应用测评

    从物理和环境、网络和通信、设备和计算、应用和数据4个层面对信息系统中应用的密码技术进行分析与评估。

    物理和环境层面测评:分析评估信息系统是否合理、合规的利用商用密码完整性、真实性功能,对影响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效能的物理和环境层面因素进行保护。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典型因素:重要场所的物理访问控制,监控设备的物理访问控制,以及物理访问记录、监控信息等敏感信息数据完整性。

    网络和通信层面测评:分析评估信息系统是否合理、合规的利用商用密码机密性、完整性、真实性功能,对影响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效能的网络和通信层面因素进行保护。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典型因素:安全认证连接到内部网络的设备,通信双方的身份认证过程,通信数据完整性,敏感信息数据字段机密性,网络边界访问控制信息完整性,系统资源访问控制信息完整性,安全设备、安全组件的集中管理方式和信息传输通道。

    设备和计算层面测评:分析评估信息系统是否合理、合规的利用商用密码机密性、完整性、真实性功能,对影响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效能的设备和计算层面因素进行保护。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典型因素:登录信息系统设备和计算环境的用户身份鉴别过程,系统设备和计算环境资源访问控制信息完整性,重要信息资源敏感标记完整性,重要程序或文件完整性,信息系统设备和计算环境的日志记录完整性。

    应用和数据层面测评:分析评估信息系统是否合理、合规的利用商用密码机密性、完整性、真实性以及不可否认性功能,对影响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效能的应用和数据层面因素进行保护。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典型因素:登录信息系统应用和数据操作环境的用户身份鉴别过程,系统应用和数据操作环境资源访问控制信息完整性,重要信息资源敏感标记完整性,重要数据传输过程的机密性、完整性,重要信息存储过程的机密性、完整性,重要程序的加载和卸载过程,信息系统应用相关实体行为不不可否认性,信息系统应用和数据操作环境的日志记录完整性。

  2. 密钥管理测评

    对影响商用密码防护效能的密钥生命周期相关环节,以及相关环节管理和策略制定的全过程进行分析与评估。密钥生命周期相关环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典型环节:密钥生成,密钥存储,密钥分发,密钥导入,密钥导出,密钥使用,密钥备份,密钥恢复,密钥归档,密钥销毁。

  3. 安全管理测评

    对影响商用密码防护效能的管理制度与措施进行分析与评估。管理制度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典型维度: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管控,信息系统实施,应急预案。

  1. 安全管理制度维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与措施:密码建设、运维、人员、设备、密钥管理内容,密码相关操作规范、安全操作规范,安全管理制度的合理性和适用性论证与审定,安全管理制度的改进和修订,安全管理制度的发布,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2. 人员管控维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与措施:了解并遵守密码相关法律法规密码产品使用,关键岗位划分,相关人员职责与权限划分,岗位责任制与人员制约、监督机制,管理和使用账号,人员培训、人员选拔,人员考核、奖惩与调离,人员保密措施。

  3. 信息系统实施维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与措施:信息系统规划,信息系统建设方案,信息系统密码产品、服务选用,信息系统运行前与定期评估,信息系统整改。

  4. 应急预案维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与措施:应急预案,应急资源准备,应急情况与处置,上级主管部门应急报告,同级密码主管部门应急报告。

    项目进度要求

    在被测系统取得备案证明后的90天内完成,并出具《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

    人员及其他要求

  1. 、投标人要指派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的能力。

  2. 、投标人投入的服务团队不少于4人。

  3.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拟派人员基本信息、职责,并提供拟派人员的身份证、证书复印件。

    验收要求

    (1)、向沈阳市医疗保障局提供《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

    (2)、验收依据:主要以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响应文件和合同确认建设内容为依据。

    (3)、投标人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投标书中的人员全部同时参与现场工作,如因特殊原因更换现场实施人员,需征得采购人同意,所更换人员工作资历及技术能力不能低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要求。

    (2)、投标人对有关采购人和最终用户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资料和信息保密。

    (3)、投标人不得与承担项目的建设承包人及软件开发商、设备供应商发生经济利益关系,不得利用所处地位通过上述单位直接或间接获益处。

    (4)、投标人自行解决服务期间办公用房(现场人员在现场办公的用房由采购人提供)、交通与通讯设施、服务单位人员住宿。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工作、生活、交通、通讯、设备(仪器)、劳力、利润、税收等,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4包组:投标人具备《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005包组:投标人须在《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试点机构目录》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7日 16时00分至2023年04月1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4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南门文件接收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可以邮递方式送达,送达时间以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件人收到时间为准。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8楼。收件人:夏伟,联系电话:024-********。邮递送达请确保邮递联系人电话的清晰及畅通。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218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无
账户名称: 无
账号: 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单坤
电话: 024-********

标签: 信息平台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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