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27日拟作出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清流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提升建设项目(城区垃圾压缩中转站)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27日拟作出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清流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提升建设项目(城区垃圾压缩中转站)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2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7日-2023年3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清流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提升建设项目(城区垃圾 压缩中转站)

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城南村界台坑(原吉顺驾校练车场)

(县城西侧出口位置、G534国道南侧)

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福建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中转300吨生活垃圾、27个垃圾运输车停车位,用地面积7708平方米

见附表1

  附表1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DA001转运作业臭气排气筒

硫化氢

臭气浓度

生物除臭喷淋塔

15m高排气筒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3)表2

15米高排气筒排放限值

转运作业

无组织

排放臭气

硫化氢

臭气浓度

进站垃圾不贮存,转运厂房作业区封闭设计并配套负压系统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3)表1

厂界二级新扩改建限值

地表水

环境

生活污水冲洗废水

pH值

COD

BOD5

SS

氨氮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冲洗废水经混凝沉淀池预处理后,近期由吸污车外运至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远期在具备接管条件时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清流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 表1中 B级标准

声环境

厂界噪声

昼间等效声级

厂房隔声、减振、垃圾运输车减速慢行等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表1中2类区(其中北侧4类区)排放限值

电磁辐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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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与进站生活垃圾一并外运。

◆沉淀池渣:定期清渣,与进站生活垃圾一并外运。

◆站区生活垃圾:桶装收集,与进站生活垃圾一并外运。

◆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转移。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进场道路、转运厂房、停车楼采取地面硬化处理,化粪池、混凝沉淀池采取防渗处理,危废贮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建设,地面进行防渗、耐腐蚀处理,危险废物使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放置于贮存间内,贮放期间危废贮存间封闭,贮放容器加盖。

生态保护措施

按设计要求适时对站区进行绿化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备用发电机房不贮存柴油,需要时外调。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转移、处置,废机油产生量很小,存在危险物质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概率很低。转运容器采用密封结构设计,垃圾中的渗滤液不排出。进入站区垃圾不贮存。

标签: 城乡环卫一体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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