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2021年、2022年50万以下医疗设备及配套设备(二)项目(第一包)二次招标公告
采购2021年、2022年50万以下医疗设备及配套设备(二)项目(第一包)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2021年、2022年50万以下医疗设备及配套设备(二)项目(第一包)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8a座22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Q47-W1004-01
项目名称:采购2021年、2022年50万以下医疗设备及配套设备(二)项目(第一包)二次
预算金额:8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交货 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01 | 纯水机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 1 | 台 | 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甲方指定地点 | 最高限价: 84.70万元 |
手机清洗消毒机 | 1 | 台 | ||||||
环氧乙烷灭菌器 | 1 | 台 | ||||||
封口机 | 1 | 台 | ||||||
内镜洗消系统(全自动内镜清洗消毒器) | 1 | 台/套 | ||||||
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 |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本项目特定资质: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1)供应商应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2)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和纳税的证明材料。4.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连续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审计报告)。5.被授权人应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员工(应提供开标前近3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6.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七)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6日至2023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8a座22层)
方式: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需要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股东或出资人情况查询截图以及自拟的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的承诺书;7.被授权人应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员工(应提供开标前近3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8.(1)供应商应提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提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2)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应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和纳税的证明材料;10.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申领方式:采取线下发售方式。供应商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2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8a座22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采购2021年、2022年50万以下医疗设备及配套设备(二)项目(第一包)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JQ47-W1004-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交货 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01 | 纯水机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 1 | 台 | 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甲方指定地点 | 最高限价: 84.70万元 |
手机清洗消毒机 | 1 | 台 | ||||||
环氧乙烷灭菌器 | 1 | 台 | ||||||
封口机 | 1 | 台 | ||||||
内镜洗消系统(全自动内镜清洗消毒器) | 1 | 台/套 | ||||||
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1)供应商应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和纳税的证明材料。
4.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连续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审计报告)。
5.被授权人应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员工(应提供开标前近3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
6.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七)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2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8a座22层)。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需要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股东或出资人情况查询截图以及自拟的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的承诺书;
7.被授权人应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员工(应提供开标前近3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8.(1)供应商应提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提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应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和纳税的证明材料;
10.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四)申领方式
采取线下发售方式。供应商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应注明参与的包号)
※(五)招标文件售价:每包: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4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8a座22层)。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4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应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8a座22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医院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方式:孙助理、王助理137*****128、136*****008
代理机构: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8a座22层
联系方式:赵洋 0431-********-8055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杨助理
办公电话:024-********
移动电话:153*****288
采购机构: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4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医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方式:孙助理、王助理 137*****128、136*****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8a座22层
联系方式:赵洋 0431-********-8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洋
电 话: 0431-********-8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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