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告
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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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强化一线考核干部,选准用好“忠诚、干净、担当”干部的部署要求,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基础上,结合所属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经营实际健全完善干部队伍配置,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水务集团”)决定面向全国市场化选聘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二、选聘范围
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人选不受企业内外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人员都可以报名。若报名人数不足,将委托专业人才中介机构在更大范围推荐专业人才参与应聘。
三、选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忠实履行上级党委决议决定、董事会决议,具备较强的现代企业治理知识及治企能力,对自来水行业发展、供排水运营管理有一定的了解,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情况,具有强烈的市场竞争意识和较好的战略发展眼光。
(3)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精通现代企业运营管理、安全生产经营、涉水业务管理(含自来水生产供应、销售及服务、供排水运营管理、供排水设施维修养护)等工作,了解供排水运行、维护等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及供排水相关设备的原理和性能,掌握国家宏观政策及国内外行业发展趋势与市场动态,善于理解和把握涉水行业发展趋势;
(4)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和责任心,具有求真务实、敢于担当的工作作风,具有一定的风险意识和风险控制能力,擅长团队管理和项目管理;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和职业信用,认真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协作,廉洁从业。
2.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年龄原则不超过50周岁;
(2)具有给水排水工程类、环境工程类、土木工程类、市政工程类、自动化控制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须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证];
(3)持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应的执业资格;
(4)拥有10年以上涉水业务工作经验(含5年以上运营管理、技术管理等企业总经理助理级以上工作经验);
3.禁入条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应聘:
(1)违反有关党纪、政纪、组织规定和集团相关管理规定影响使用的,有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记录的;
(2)因个人原因造成曾任职企业经营不善、出现严重亏损的,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存在其他严重品行不端、弄虚作假、不守信用、不讲诚信行为的;
(3)《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入情形。
四、职位要求
1.负责做好企业发展规划、项目投资管理工作;
2.负责所属企业及项目公司生产运营管理;
3.负责制定、管理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绩效与业绩考核,协助总经理分管供水服务工作。
五、选聘程序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开展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实施综合考评(含履职业绩评价、专业测试及面试评估)、体检、考察、公示、聘任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7日8:00至8月9日18:00
2.报名办法
采取单位推荐、中介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的方式进行。统一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登录“福州人事人才网”(www.fzrsrc.com)或福州水务(www.fzswjt.com)下载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并准备以下材料的电子文档(照片或扫描件均可,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
①填写完整真实的报名登记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或企业任职证明材料;
③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
④专业技术资格(职务)或相应职(执)业资格证书;
⑤《无犯罪证明》;
⑥其他与任职资格条件相匹配的材料;
⑦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将以上材料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应聘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姓名”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fzswdqb@163.com
咨询电话:0591-********
联系人:林主管
(二)资格审查
按照资格条件,由福州水务集团组织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网上填报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不足3名的,则继续挂网招聘。
资格初审结束后,福州水务集团将资格初审结果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综合考评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专业测评、面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选聘资格。
(三)综合考评
1.专业测试: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由福州水务集团组织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能力测试(占比2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商业综合推理能力、管理技能和管理个性。
根据专业测试结果,按照1:3的比例确定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对于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只有3名的,该职位应聘人员通过专业测试后均进入面试。
2.面试(含履职业绩评价):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时提供的所有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原件,供福州水务集团进行资格复审。面试首先对应聘人员进行履职业绩评价(占比10%),并测试应聘人员作为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来水公司”)副总经理所应具备的领导能力以及履职计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按照综合考评总成绩,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四)体检
福州水务集团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组织考察与确定人选
1.由福州水务集团和自来水公司共同派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组织考察对象赴自来水公司开展调研,并进行研讨。同时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开展考察工作,向其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党群、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等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了解其德、能、勤、绩、廉、政治素质、不足之处等情况,同时填写《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及民主测评(评议)表》,并对考察对象的学历、履历、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核实,查阅考察对象人事档案。
2.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包括:考察对象的基本信息;政治素质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特长;主要不足;选拔考察情况;年度考核情况;人事档案审核情况等。
3.由考察组向福州水务集团党委汇报拟聘任人选的组织考察结果,福州水务集团党委集体讨论,按1:2比例向自来水公司董事会(党委)推荐(提名)聘任人选,由自来水公司董事会(党委)研究决定拟聘任人选。经研究认为确无合适人选的,该选聘职位可以空缺。
4.由集团组织(人事)部门的分管领导对拟聘任人选进行任前考察谈话。
(六)公示
由福州水务集团对拟聘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由福州水务集团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对拟聘任人选进行廉政考试。
(七)聘任与管理
1.经任前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任问题的,公示期满后将公示情况上报福州水务集团党委,待审议通过后,由福州水务集团纪委组织对拟聘任人选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2.聘任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任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称职的予以正式聘任(聘任期限含任职试用期一年),不称职的予以解聘。
3.聘任人员实行契约化管理,聘任期为三年。自来水公司应与聘任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自来水公司董事会与聘任人员聘任合同和经营业绩责任书(年度和任期),按照约定进行业绩考核、实施聘任(解聘)、兑现薪酬。福州水务系统人员参与竞聘的,应遵守职业经理人管理的有关规定。
4.聘任人员薪酬总水平按照“业绩与薪酬双对标”原则,一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激励薪酬。聘任人员实行市场化薪酬,由自来水公司董事会(党委)根据本企业实际、行业水平及经营目标等与被聘任人员面议商定。
六、对选聘工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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