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广高速公路大庆事业发展中心养护职工人身意外保险(第2次)询价采购公告
大广高速公路大庆事业发展中心养护职工人身意外保险(第2次)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大广高速公路大庆事业发展中心养护职工38人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1年 二、保障项目 (一)人身伤亡责任:保险金额不少于9,500.000.00元,每人伤亡责任限额不少于250,000.00元。 (二)医疗费用责任,保险金额不少于950,000.00元,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不少于 25,000.00元。 (三)免陪额:无使用医保卡就医的保险责任免赔额100元/次,赔付比例80%;有使用医保卡就医的免赔额为0元/次,赔付比例为90%。 三.理赔医院 2级以上(含本数)公立医院都可理赔。发生紧急情况,需要处理伤口,可就近选择医院,不影响后期理赔。 四.人员替换 在保险期间内,如出现保险事故或因其它原因导致职工无法从事工作时,甲方需对人员进行替换或增减,供应商应按甲方需求配合更换被保险人。不应受是否出险或其它原因限制。 |
服务标准与要求 (一)保险公司须为投保人提供全方位、周到、及时的查询、咨询、投诉、理赔、报案等服务。服务热线严格实行365天×24小时全天候接报案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及时,并接受报案、查勘、定损、理赔咨询等服务。 (二)保险公司须在接到报案后15分钟内回复是否前往现场查勘及是否需要保留现场。若需要进行现场查勘及保留现场的,应立即指派专门人员到达事故现场,查勘人员1小时内到达现场勘查、检验定损。如果保险公司人员未到达现场之前,为避免危险情况造成损失进一步扩大,被保险人可以采取一切必要的施救措施。 (三)保险公司要在第一时间进行理赔服务。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材料齐全、无疑义的索赔后,保险公司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理赔,并将理赔款划入指定帐号。如需要调查的案件,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属于保险责任的,将理赔款划入指定帐号。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要向被保险人提供《拒付通知书》,列明拒赔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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