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广高速公路大庆事业发展中心养护职工人身意外保险(第2次)询价采购公告

大广高速公路大庆事业发展中心养护职工人身意外保险(第2次)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JGCYC180*****202********
项目名称:养护职工人身意外保险(第2次)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0000
最高限价(元):*****.0000
采购成本价(元):*****.0000
需求详情:
一、项目概况
大广高速公路大庆事业发展中心养护职工38人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1年
二、保障项目
(一)人身伤亡责任:保险金额不少于9,500.000.00元,每人伤亡责任限额不少于250,000.00元。
(二)医疗费用责任,保险金额不少于950,000.00元,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不少于 25,000.00元。
(三)免陪额:无使用医保卡就医的保险责任免赔额100元/次,赔付比例80%;有使用医保卡就医的免赔额为0元/次,赔付比例为90%。
三.理赔医院
2级以上(含本数)公立医院都可理赔。发生紧急情况,需要处理伤口,可就近选择医院,不影响后期理赔。
四.人员替换
在保险期间内,如出现保险事故或因其它原因导致职工无法从事工作时,甲方需对人员进行替换或增减,供应商应按甲方需求配合更换被保险人。不应受是否出险或其它原因限制。
服务标准与要求
(一)保险公司须为投保人提供全方位、周到、及时的查询、咨询、投诉、理赔、报案等服务。服务热线严格实行365天×24小时全天候接报案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及时,并接受报案、查勘、定损、理赔咨询等服务。
(二)保险公司须在接到报案后15分钟内回复是否前往现场查勘及是否需要保留现场。若需要进行现场查勘及保留现场的,应立即指派专门人员到达事故现场,查勘人员1小时内到达现场勘查、检验定损。如果保险公司人员未到达现场之前,为避免危险情况造成损失进一步扩大,被保险人可以采取一切必要的施救措施。
(三)保险公司要在第一时间进行理赔服务。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材料齐全、无疑义的索赔后,保险公司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理赔,并将理赔款划入指定帐号。如需要调查的案件,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属于保险责任的,将理赔款划入指定帐号。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要向被保险人提供《拒付通知书》,列明拒赔原因。
服务周期:365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2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光明产业新城
报名开始时间:2023-04-07 13:46
报名结束时间:2023-04-13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大广高速公路大庆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189*****575
联系座机:0459-*******
四、参与项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发展中心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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