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口桥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出入口桥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南通市建设工程南通鼎誉车业有限公司公司出入口桥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鼎誉车业有限公司公司出入口桥梁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建设,批文号通开发管(2015)255号。项目业主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招标人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 东方大道地面道路西侧

(2)工程规模:拟新建8米桥梁一座,桥梁全宽11米。工程概算约 111万元。

(3)招标范围:施工图中所示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年 9 月至2015年 12 月;工期: 120 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奖项要求: 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主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注: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7) 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各1名为企业正式人员;

(8)拟派技术负责人须提供建设工程类或交通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具有有效的岗位合格证;

(9)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9)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其他:a.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b. 投标企业业绩要求:①“近三年”是指本工程公告截止时间之日往前推算三年内已完成项目,并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②“类似工程”指:是指桥梁工程(不含农桥)。③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中标通知书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或工程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确认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登录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tkfqztb.cn),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9 月 10 日9:30 ,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南通开发区新开北路宏兴路南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 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公告时间从2015年 8 月 17 日到2015年 9 月 10 日9:30止。

7、其他事项:

7.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 万元。

8、评标办法

一、开标现场要求

1、开标现场,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必须全部到场参与评标会议(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可以是同一人),法定代表当场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当场出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开标截止时间之前以及身份核验阶段,上述任何一人未携带上述要求原件并不能到开标室内现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每个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由授权委托人当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章不可为复印或者扫描),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商务标开标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离场或无故不在场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继续参与竞标。

4、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必须携带CA锁至投标现场解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各个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服从招标人及招标监督人员的管理,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全程参与开标。如在规定的地点时间,投标人未能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6、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填写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

二、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如下:

(一)开标、评标程序:

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开标—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形式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的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1、资格符合性评审:

(1)形式评审

资格审查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2

资格审查文件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3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需提供材料的扫描件

(2)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格式见第七章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①必须加盖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及单位公章;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效。

格式见第七章

3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4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主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 及以上

资质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5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具备安全产生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

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在投标报名人单位)

7

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施工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有效的施工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8

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 证书

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或交通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具有有效的岗位合格证

技术负责人须提供建设工程类或交通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有效的岗位合格证

9

拟派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1)投标企业与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2)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1)有效的劳动合同书;

(2)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项目经理缴纳2014年8至2015年7月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授权委托人、主要管理人员缴纳2015年2月至2015年7月连续 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10

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月31日起建筑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息核查。

1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①承诺书

②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的证明或建设单位同意并已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证明。

12

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证明出具日期必须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13

投标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投标企业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近三年”是指本工程公告截止时间之日往前推算三年内已完成项目,并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类似工程”是指桥梁工程(不含农桥)。

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中标通知书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或工程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确认证明。

14

诚信承诺书

无借资质、挂靠、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现象

承诺书

备注

上述资格审查内容在网上招投标系统中须上传提供清晰可辨认的扫描件,扫描件不清楚导致无法辨认的并且任意一项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不通过的,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审。

2、商务标评审

(1)确定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小于等于最高限价H、大于等于最低限价L的投标报价。

(2)A值:共设0、1、2、3、4五个数值。开标现场由有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代表当众抽取。

(3)确定潜在评标基准价的数值

将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之间的值平分成M+A段(M为具有效报价的投标单位数),则相邻两个值之间的差为X=(H-L)/(M+A) (四舍五入精确到分),潜在评标基准价为L、L+X=B、B+X=C、C+X=D、…、H,以此类推,共M+A+1个。

(4)确定评标基准价

开标现场,由有效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代表,当众从(M+A+1)个潜在评标基准价中抽取一个作为本工程的评标基准价。

本工程约定:抽中的评标基准价号码从小到大对应的潜在评标基准价按从低到高排序。

(5)确定中标候选人范围的办法

有效报价中,报价最接近本工程评标基准价的投标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接近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接近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如最接近的报价多于一个,则优先选择价格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如价格低的投标单位仍然多于一个单位,则通过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四)在评标结束后将对中标候选人信息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三日。如中标候选人自行放弃中标的,或在公示期间被举报查证属实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原件保留在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至竣工验收。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5年 8 月 17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桥梁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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