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网络对讲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网络对讲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高速公路网络对讲系统设备采购已批准,项目业主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网络对讲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片区收费分中心对下辖的各收费站实行集中监控管理。为了提高高速公路的收费业务通信调度效率,为本路收费亭、无人值守自动发卡机、收费值班班长(手持移动网络对讲终端)、收费票务员室、收费站长室、收费分中心监控调度坐席等设置网络对讲系统。
本工程在二片区、三片区、四片区、五片区及唐廊高速部署实施网络对讲系统,其中二片区、四片区及五片区为改造项目,三片区(含蓟汕南段及北段高速)为新建项目,唐廊高速为新建项目。
(1)根据天津高速相关管理体制,二片区管理荣乌高速和唐南高速。在荣乌高速设有小孙庄收费站、团泊新城收费站、团泊南收费站、大港服务区、郭庄子收费站及翟庄子收费站等设施,在唐津南高速设有蔡公庄收费站、王稳庄收费站、小站收费站及小站服务区等设施。
通信系统在荣乌高速天津收费站已设置1个二片区通信分中心,在荣乌高速和唐南高速沿线的各个收费站、停车区及服务区已设置10个无人通信站。
(2)四片区将统一管理京沪高速一期、京沪高速二期以及津沧高速。京沪高速一期设有泗村店收费站、武清西收费站、汊沽港收费站、王庆沱服务区等设施;京沪高速二期设有独流收费站、静海收费站、静海服务区、子牙园收费站、陈官屯收费站等设施。
通信系统在荣乌高速杨柳青收费站已设置1个四片区通信分中心,在京沪高速一期、京沪高速二期高速沿线的各个收费站、停车区及服务区已设置9个无人通信站。
(3)根据天津高速相关管理体制,五片区管理塘承一期、塘承二期、滨保、唐廊高速。通信系统在滨保高速潘庄收费站已设置1个五片区通信分中心。
塘承一期高速设有津榆收费站、宁河服务区、宝芦收费站、通唐收费站、京沈收费站、宝坻服务区、梅丰收费站、卫星公路收费站、津芦收费站。
塘承二期设有宝新收费站、杨玉收费站、蓟县服务区、主线站等设施。
滨保高速设有汉南路收费站、杨家泊停车区、芦台南收费站、七里海服务区、大张庄收费站、小韩庄收费站、双街收费站、陈嘴收费站、省界主线站、潘庄收费站等设施。
(4)蓟汕南段即蓟汕高速公路(京滨高速——津晋高速)工程为新建工程,设有京山铁路收费站、津塘二线收费站、津沽公路南收费站及津港快速收费站等设施。蓟汕北段即蓟汕高速公路(京津高速——港城大道)工程为新建工程,设有津芦公路、津大公路、津汉公路北、津汉公路南及港城大道收费站等设施。三片区分中心与蓟汕北段津塘二线收费站同址合建。
除蓟汕南段与北段高速外,三片区蓟汕通信分中心同时还管理津晋高速公路段(由原威乌西高速和津晋东高速组成)、及津港高速公路段业务。威乌西高速设有1处津文通信站;津晋东高速设有津港、芦口北、塘沽和汉港4处通信站;津港高速公路段设有盛塘路、津港高速大港、咸水沽和双港停车区4处通信站和原三片区(津港)通信分中心。
(5)唐廊高速为新建工程,归五片区通信分中心统一管辖。路段内设置无人通信站共5处,分别为宝芦收费站、滨玉收费站(养护工区)、岳龙服务区、丰津路收费站及省界主线收费站等。
2.2本次招标范围为:
2.2.1片区收费分中心
网络对讲系统在各片区收费分中心设置1套网络对讲电话调度平台,平台包括:
①网络对讲调度服务器2台(要求一主一备,含服务器硬件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及杀毒软件等、网络对讲调度管理软件的开发、调试及部署实施)。
②网络对讲录音录像服务器1台(要求为容错服务器,含服务器硬件设备及操作系统,网络对讲录音录像软件的开发、调试及部署实施),系统、值班坐席调度台软件等)。
③网络对讲调度台2台(含对讲硬件设备及软件,主要用于语音及文字消息发布);
④网络对讲调度坐席(工作站由收费系统提供,要求调度坐席安装对讲管理软件,并配备相应的对讲附属设备,如对讲耳机等),在三片区分中心设8台调度坐席,在二、四及五片区中心设6台调度坐席。
在各片区收费分中心设置各以太网交换机1台。
网络对讲系统设备商应配合监控视频厂家完成网络对讲音频视频的联动。
2.2.2收费站
网络对讲系统在各收费站设置网络对讲设备,主要包括:
①各收费站设置的网络对讲终端数量根据收费系统配置的收费广场及收费亭的规模而定。在每个收费站的入口ETC车道处设置1台网络对讲终端;在入口MTC/嵌入式无人值守发卡混合车道处设置1台网络对讲终端和1台嵌入式无人值守网络对讲终端,在独立式无人值守车道处设置1台嵌入式无人值守网络对讲终端(安装在无人值守发卡机内);在出口ETC车道处设置1台网络对讲终端;在出口MTC车道处设置1台网络对讲终端;为收费站票务员室设置1台网络对讲终端;为站长室设置1台网络对讲终端,为各收费站每个值班班长配备1台移动网络对讲终端(每个收费站共配置4台)。当收费站与片区收费分中心间的通信网络传输中断时,收费站内的票务员、收费员及值班班长之间仍能够进行正常通讯。
②各收费站的收费亭网络对讲终端通过网络对讲以太网交换机,连接至通信系统接入网系统,在每个收费广场配置1台以太网交换机,在收费站配置1台以太网交换机。同时为值班班长移动网络对讲终端接入到本路通信专用网络,在收费广场配置1台无线接入AP,无线AP信号应覆盖收费广场。
③为满足值班班长日常管理需要,在各收费站楼内实现WiFi网络覆盖。
④为没有配备以太网接口板的ONU及OLT设备配置接入通信网络所需的10/100M转E1协议转换器。
⑤完成各收费站对讲设备与分中心网络对讲电话调度平台的调试。
2.3计划供货期:
招标人或工程施工承包人将于要求的设备计划交货日期前一个月内,以书面的形式提供交货计划,供货商应按此计划提供相应的货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货商,近三年完成一项交通运输行业网络对讲系统供货业绩。投标人必须对整个标段投标,只对某标段中的部分设备供货投标者,将不予考虑。
3.2 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如在评标期间发现按废标处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 投标人须提交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3.5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在2014年8月1日至2015年8月1日期间内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7日至2015年8月2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前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梓苑路5号
地 址: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6层
邮政编码:
300384
邮 编:
300040
电 话:
***-********
电 话:
***-********
联 系 人:
秦先生
传 真:
***-********
联 系 人:
郝文杰
2015年8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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