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龙岗小学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灵寿县龙岗小学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灵寿县龙岗小学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龙岗小学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LSX-******-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初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灵寿县财政局筹措+建设单位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灵寿县初级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灵寿县龙岗小学项目工程总承包工期:18个月。建设地点:灵寿县灵寿镇小东关村;最高限价:2160.72万元;质量标准:合格。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总用地面积*****.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932.7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667.3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65.44平方米。主要建设1栋综合教学楼及食堂,配套建设门卫、安防室、体育器材室、公厕、室外楼梯、水泵房换热站、操场、自行车棚、给排水、电气、消防、供热、绿化、硬化、围墙等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建筑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室外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成员数量为2家及以上)。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7)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分别查询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07 09:00至2023-04-1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4-2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须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PDF格式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标签: 总承包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河北恒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