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热电循环水供热节能改造招标公告

海西热电循环水供热节能改造招标公告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青岛海西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海西热电循环水供热节能改造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海西热电循环水供热节能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黄岛区*******A

3.采购内容:第一包:管道焊口无损检测;第二包:管网用保温管及辅材;第三包:换热站供热设备(不含电气、仪表);第四包:换热站电气仪表及监控系统。

4.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1886万元(其中:第一包50万元,第二包909万元,第三包477万元,第四包450万元)。

5.供应商资格条件

5.1第一包:管道焊口无损检测

5.1.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有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服务能力(开标时企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

5.1.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无损检测C级及以上资质(开标时提供证书原件);

5.1.3供应商须提供201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采购公告之日止(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的无损检测项目业绩(开标时提供业绩合同原件);

5.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第二包:管网用保温管及辅材

5.2.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有能力生产保温管并提供相应服务的生产制造企业(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2.2供应商所投以下产品须具有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包括DN350及以上口径的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预制直埋保温管型式检测报告;保温管管件、接头检测报告(含土壤应力试验及气密性实验);聚氨酯蠕变实验报告。

检测报告须有CMA(计量认证)、CNAS(实验室认可)、ILAC(合格评定认可)认证标识,检测报告应在有效期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上的被检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名称相符。 型式检测报告中应包括保温层、外护管及保温管整体的主要技术指标检测,报告书中检测项目应为全部项目合格,不应有空项;主要技术指标至少含以下内容:1)保温层:密度、导热系数、径向压缩强度、吸水率、闭孔率、空洞、平均孔空尺寸等。2)外护管:密度、拉伸屈服强度、断裂伸长率、纵向回缩率、长期机械性能、碳黑含量、碳黑弥散度、熔体流动速率等。3)保温管:保温层厚度、轴向偏心距、抗冲击性、预期寿命与剪切强度试验等(开标时提供检测报告原件)。

5.2.3供应商须提供2011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期间签订(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预制直埋保温管的项目业绩(开标时提供业绩合同原件)。

5.2.4供应商若外购相关管件(工作钢管、三通、弯头、变径、补偿器等),其管件生产厂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开标时供应商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1)管件生产厂营业执照副本;

(2)管件生产厂家须具有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有CMA认证标识,检测报告应在有效期内,检测报告上的被检单位名称必须与管件制造商法人营业执照名称相符;

(3)管件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证书。

5.2.5采用的工作管制造商须满足以下条件(开标时供应商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1)工作管生产厂营业执照副本;

⑵工作管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

⑶工作管生产厂家须具有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带CMA标识),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上的被检单位名称必须与法人营业执照名称相符。

5.2.6供应商须具有以下生产质量保证的设备和设施(开标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设备明细表):

(1)聚氨酯发泡有高压且出料量最少达到每分钟300L的聚氨酯发泡机,有DN500以上钢管表面处理能力的抛丸除锈机设备。

(2)有钢管管件表面处理能力的管件喷丸除锈机设备。

(3)有物理、化学试验的检验、检测能力,有万能拉伸机,热导仪。

(4)保温接口应有至少3台电热熔设备。

(5)保温接口应有现场发泡服务车(包含现场机械发泡机)

投标时附表:

序号

名称

品牌/型号

技术要求

1

聚氨酯发泡机

有高压且出料量最少达到每分钟300L

2

管件喷丸除锈机

有DN500以上钢管表面处理能力

3

万能拉伸机

4

热导仪

5

电热熔设备

三台

6

发泡服务车

含现场机械发泡机

备注:供应商须将表中内容填写完整,提供该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2.7供应商若为青岛地区以外企业,必须在青岛地区有工商局注册的分公司或售后服务机构。(开标时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双方协议书原件;分公司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第三包:换热站供热设备(不含电气、仪表)

5.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够提供本次采购的货物和服务(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3.2投标人须提供2012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期间签订且完成的换热站供热设备(阀门或水泵或换热机组)供货或安装业绩(开标时需同时提供合同原件);

5.3.3供应商自行安装的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开标时提供证书原件),供应商不具备上述资质的,必须委托具备上述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开标时须提供受委托安装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第四包:换热站电气仪表及监控系统

5.4.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够提供本次采购的货物和服务(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4.2供应商自行安装的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开标时提供证书原件),供应商不具备上述资质的,必须委托具备上述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开标时须提供受委托安装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采购文件的获取

由供应商从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采购公告”栏中打开本项目采购公告,点击“附件”自行下载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8.投标保证金

8.1缴纳金额:第一包:10000元;第二包:180000元;第三包:90000元;第四包:90000元。

8.2缴纳方式:投标单位从其基本存款账户,通过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收退平台”,以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详见第八章“投标保证金收退平台流程说明”。

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具体到账情况由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开标后签字确认提交评审委员会。

户 名:青岛市黄岛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

账 号:***************

地 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井冈山路

电 话:****-********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11日08:30时-09:30时。

9.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9月11日9:30时。

9.3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二开标室,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4递交投标文件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联系方式

10.1采购人

联 系 人:赵亮勋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海王路1218号

10.2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刘欢

联系电话:185*****572

联系地址:青岛市敦化路138号甲西王大厦1005室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热电 供热 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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