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运输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车辆运输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南航新疆分公司车辆运输租赁服务公开竞价公告

南航新疆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车辆运输租赁服务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车辆运输租赁服务。

1.2 项目编号:CZ**********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20万元/2年(含税),拟通过公开竞价方式选定一名供应商为南航新疆分公司及工程技术公司新疆基地提供货物运输及配套吊车租赁服务。

序号

类别

车型

服务地点

单位

单价限价(元,含税)

1

货车租赁

4.2米

乌市

车次

500

2

9.6米

和田皮山

车次

*****

伊宁

车次

7000

阿克苏

车次

*****

库尔勒

车次

6800

阿勒泰

车次

7000

喀什

车次

*****

其他地区

元/公里

10

3

13米

和田皮山

车次

*****

伊宁

车次

*****

阿克苏

车次

*****

库尔勒

车次

8800

阿勒泰

车次

9000

喀什

车次

*****

其他地区

元/公里

12

4

17.5米

和田皮山

车次

*****

伊宁

车次

*****

阿克苏

车次

*****

库尔勒

车次

*****

阿勒泰

车次

*****

喀什

车次

*****

其他地区

元/公里

13

5

吊车租赁

吊车15吨

乌市

小时

370

吊车25吨

乌市

小时

550

吊车50吨

乌市

小时

670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本项目报价方式为折扣率,竞价人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格式三《分项报价表》列出的表格为参照,竞价折扣率的有效报价范围:50%≤竞价折扣率≤100%。竞价人所报的竞价折扣率须在有效的报价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报价。竞价折扣率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95~90%)。竞价折扣率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且所报的竞价折扣率应当适用于采购清单内每一种商品。例如,折扣率填97.5%时,即单价金额=含税单价限价*竞价折扣率97.5%。竞价人所报折扣率超出100%的报价将为无效报价。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车辆运输租赁服务

疆内及疆外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 供应商需具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注意: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内(2021年3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标、递标、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供应商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税务登记证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国家税务局网站的“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的截图、或企业注册地国家税务局核准发出的《税种核定通知书》。)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3年4月8日至2023年4月12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6日18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航新疆分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

邮编:******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严先生,0991-*******

EMAIL: yantao@csair.com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乌鲁木齐市迎宾路1341号南航新疆分公司综合保障部

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0991-*******

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南航新疆分公司企划财务部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南航新疆分公司办公楼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991-*******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服务 车辆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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