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石镇便民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省级试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麻石镇便民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省级试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推进我镇“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扎实抓好镇村便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以下简称“三化”)省级试点创建工作。根据《通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持续推进镇村便民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省级试点工作>的通知》(通政公发[2022]6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市、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围绕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发展质量、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治理效能“四大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深化改革,推动“放管服”向基层延伸,加快完善便民服务体系,强化便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断提升质效,提高群众满意度,为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县作出贡献。

二、创建对象

镇级:麻石镇便民服务中心

村级:各村及禹王宫社区。

三、建设目标

2022年11月底前,完成我镇便民服务中心和10个村1个社区的省级“三化”建设试点创建工作。

四、建设内容

(一)规范组织形式

1.规范基层便民服务体系。规范设置镇便民服务中心,撤并的乡镇设置便民服务分中心,村(社区)建立便民服务站。

2.明确便民服务职责。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本镇和上级政府部门授权或委托的政务服务事项,并提供代收、代办、咨询等便民服务。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各类便民服务事项的进驻和管理;制定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分中心(撤并乡镇)、便民服务站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便民服务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负责本级政务服务“好差评”,处理窗口的违规违纪行为及投诉;负责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及窗口咨询、代收、代办、帮办工作;推进和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建设及日常工作;完成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明确硬件设施标准

结合场地实际,合理设置服务窗口,科学划分日常办公区、综合服务区、办事等候区、自助服务区等功能区域,配备必要服务设施,满足服务需求。

1.外部标识。便民服务中心主体建筑显著位置悬挂标识牌,用红字(宋体)横排标明中心名称。同时,在交通主干道、主要道路进出口等位置设立醒目的交通指引牌。

2.窗口设置。推行“综合受理、分类办理”服务模式,设置综合窗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加快实现一窗受理、限时办结、最多跑一次,推动便民服务管理智能化,实现便民服务“零距离”。

3.单位进驻。社保、民政(婚姻登记)、残联、就业、医保、农业、林业、住建、自然资源、卫健、退役军人事务、司法等职能部门应全部入驻便民服务大厅。

4.办公设备。根据业务需求统一为窗口配备办公电话、电脑、高拍仪、打印机、办公桌椅和文件柜等办公设备、对外服务的窗口统一设置窗口标识,摆放评价装置。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与党群服务中心合署办公,配备电脑、打印机等满足日常业务需要的设备,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亲民化改造,将其打造成服务群众的综合性服务场所。

5.便民设施。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等候座椅、自助服务终端、饮水机、急救箱、无线WIFI及办事所需的文具等便民设施。

(三)规范便民服务事项

1.事项进驻。

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主要包括城乡低保、社会保障、卫生计生、医疗、土地流转、就业培训、文化教育、体育健身等依申请服务事项,惠民政策、农业生产、科技知识等咨询服务事项,以及水,电、燃气、电视、通讯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事项;鼓励党群服务或其他特色服务事项入驻大厅,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1.信息公开。

(1)服务事项公开。利用便民服务事项公示栏、LED电子显示屏等载体,按照“一件事一次办”优化整合关联事项,并将服务事项向社会公开,内容包括事项名称、申请材料目录及要求、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等。

(2)办事指南公开。制作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申请材料示范样本及样表,在窗口或服务区显著位置摆放,方便群众查阅获取。

(3)政务信息公开。利用便民服务事项公示栏、LED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定期公开涉及辖区群众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计划生育、农用地审批、社会福利、涉农补贴、户籍管理等应公开的事宜。

(4)服务人员公开。对外服务窗口设置岗位牌,公开展示窗口人员单位、姓名、职务、电话和照片等信息,是党员的应注明身份。

(四)强化便民服务管理

1.人员管理。

(1)配备专(兼)职窗口工作人员,选派政治思想优、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到窗口工作;中心工作人员应为业务骨干或后备干部,实行双重领导,固定到窗口工作一年以上;窗口人员数量应根据进驻事项数量、区域人口数量等合理配备。可以探索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窗口工作人员与村(社区)工作人员打捆使用,合署办公。

(2)定期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整治、业务和服务能力培训,新进窗口人员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加强窗口工作人员日常管理,明确工作制度,建立管理档案。

(4)规范服务礼仪,提升服务形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统一工作装,挂牌上岗。

2.制度管理。建立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一次性告知、服务双岗、去向留言以及其他特色服务等制度;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完善窗口评价装置、评价二维码、投诉电话、意见箱等渠道,方便群众提出意见、建议和投诉。并及时回访处理。

3.印章管理。统一启用“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实行编号管理,镇便民服务中心为1号,云昙便民服务分中心为2号,三合便民服务分中心为3号,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

4.监督管理。畅通监督管理渠道,自觉接受上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及监督考核。便民服务大厅安装监控设施,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实现乡村服务窗口监督全覆盖。

5.场所管理。配备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器材,设置紧急逃生通道,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学习和演练,加强对所属设施设备的检查、评估和维护,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震、防失泄密、防疫情等安全工作。

(五)打造便民服务特色亮点品牌

便民服务中心、分中心、站除持续推进预约办、延时办、上门办等服务外,依托便民服务工作人员成立“红色代办”队伍,为老、弱、病、残、幼等特殊群体免费提供帮办、代办、领办等特色服务。

五、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工作启动(2022年7月前)。根据省、市、县的统一要求,制定《麻石镇便民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省级试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召开创建工作启动大会,完成前期所有工作。

(二)第二阶段:对标建设(2022年7月-10月)。在县行政审批局的具体指导下,对照验收评估标准开展自查自评,完善创建工作相关硬件建设及软件资料整理归档。

(三)第三阶段:自验整改(2022年10月-11月)。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创建效果自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好省级验收准备。

六、工作要求

(一)成立机构,组织实施。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分管副镇长、党政办、财政所、农业、民政、社保、林业、退役军人事务、卫健、自然资源、住建、各村(居)主任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便民服务中心,由李刚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牵头做好创建工作相关事宜。

(二)加强领导,搞好协助。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指导协调和上下联系纽带作用,组织好创建活动;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全面配合支持创建活动,不搞形式主义。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各种媒介加大便民服务体系“三化”创建工作的宣传,让广大群众理解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动员社会各方力量主动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努力营造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便民服务 实施方案 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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