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2016-2017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南陵县2016-2017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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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限额标准

品目名称
集中采购
限额标准
公开招标
限额标准
备 注
一、货物类
50万元
(一)建筑物
单项或年预算满30万元
(二)通用设备
1.计算机:包括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
每三个月一次批量集中采购,特殊情况除外
2.办公设备:包括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扫描仪、多功能一体机、照相机、摄像机、传真机、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信息安全设备、终端设备(含LED显示屏)、机房辅助设备、复印纸、办公消耗品等
单项或年预算满5万元
限额以下定点采购,定点供应商5家
3.空调
每三个月一次批量集中采购,特殊情况除外
4.车辆、船舶
单项或年预算满5万元
5.办公家具
单项或年预算满5万元
限额以下定点采购,定点供应商5家
6.图书档案设备
单项或年预算满5万元
7.通用机械设备
单项或年预算满5万元
8.电气设备(不含空调)
单项或年预算满5万元
9.通信、广电设备
单项或年预算满5万元
(三)专用设备:包括工程机械、农林机械、医疗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政法及检测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文艺设备、体育设备、教学设备、监控设备等
单项或年预算满5万元
(四)专用材料、物资:包括建筑建材、医药品、农林牧渔产品、防汛物资、救灾物资、抗旱储备物资等
单项或年预算满5万元
二、工程类
(一)建筑安装工程:包括各类房建、市政、路桥、水利等新改扩建、安装及装修工程等
单项或年预算满10万元
100万元
(二)绿化工程
单项或年预算满10万元
60万元
三、服务类
30万元
(一)信息技术服务:包括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数据处理、设备运行维护服务
单项或年预算满5万元
(二)车辆服务
1.公务车辆维修
定点采购
定点供应商4家。
2.公务车辆加油
定点采购
中石化、中石油公司均可。
3.车辆保险服务
定点采购
定点供应商2家。
(三)商务服务:包括法律、审计、资产评估、广告等服务
单项或年预算满5万元
(四)印刷服务
单项或年预算满5万元
(五)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1、工程设计、勘探、测绘、规划、检测等服务
单项或年预算满5万元
2、工程监理
单项预算30万元及以下的按《南陵县限额以下建设工程监理项目随机抽取中标人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办理
3、工程造价咨询
单项预算30万元及以下的按《南陵县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会员库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4、工程决算造价审核
按县审计部门规定办理
(六)物业管理服务
单项或年预算满5万元
(七)房屋租赁服务
单项或年预算满5万元
有关说明及要求
1.全县(含镇)各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统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国家、省市级财政专项安排的各类专项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均属政府采购范围,必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未达到集中采购目录中限额标准的项目,除目录备注中另有规定的,采购单位可自行采购。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政府采购应通过制定采购需求标准、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目标。
3.本目录发布后,因特殊情况需要修改、补充的,另行公布。
4.本目录和标准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5.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南陵县2015—2016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南政办﹝2015﹞2号)同时停止执行(定点采购项目未到期的除外)。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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