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物资招标公告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物资招标公告

各有关供应商:

按照《江津区2015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政策要求,重庆市江津区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对科技示范户(养殖)喷雾器及消毒液等物资进行询价采购,请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按下列要求填报:

一、询价采购内容(作供应商报价表,供应商请在此表上填列)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报价(元)

喷雾器

16型,容量15kg

300台

聚维酮碘消毒液

500ml,含量5%

2700瓶

聚维酮碘消毒液

500ml,含量10%

400瓶

合计

大写:

小写:

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二、报价须知

(一)询价通知发布截止时间

2015年8月21日上午9:00。

(二)报价商家资格

报价商家应具备承担询价项目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相关要求

报价书须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行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1.各商家须对以上商品内容逐项报价,不得漏报;

2.报价应为商品货款、运输送达等内容的全部费用;

3.报价书请用蓝黑墨水填写或打印;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总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人民币的(¥52500.00元);

(2)报价单未加盖报价单位公章的;

(3)报价出现漏项的;

(4)未附售后服务承诺书的。

5.该项目公告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0日下午5:00,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在此时间内到江津区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登记,超过时间不得参加竞标。

6.该项目的报价请按询价通知书要求填报,于2015年8月21日上午9:00前密封送至江津区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区农委七楼),超过规定时间报价无效。

7.参加竞标的供应商在开标前每家缴纳保证金2500.00元,落选的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保证金,中标的供应商在采购物资验收合格并交接后退还保证金。

(四)开标时间

2015年8月21日上午9:00。

(五)投标人

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或委托书。

(六)投标及开标会议地点

江津区农业委员会三楼会议室。

(七)开标会议内容

会议包括开标、审查投标书、评标、确定中标单位。

三、供应商家成交确定

采取最低价评标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以满足采购需求的最低报价成交;如果同时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由采购单位确定成交供应商;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第二中标顺序人的报价与第一中标人报价差额在10%(含10%)以内,可顺延成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到第三中标人。否则,将重新组织采购。

四、质量保证

(一)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无假冒伪劣商品,必须提供正品,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安全认证的出厂的全新、合格产品,产品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及其它规定要求附件必须齐全,且满足采购方提出的数据要求。

(二)须按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

五、供货方式及时间

(一)交货地点:江津区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指定的地方或接收人签收(江津区内)。

(二)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天内。

六、付款方式

采购单位在供应商备齐货后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并签验收单。供应商将发票复印件、货物签收单和验收单提交江津区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办理付款手续,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款。

联系人:王瑜,联系电话:139*****727

招标单位:重庆市江津区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2015年8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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