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50惠兴高速K121870-121950上行路基沉降治理工程、S50惠兴高速(镇兴段)路面维修处置工程等4项工程招标公告

S50惠兴高速K121870-121950上行路基沉降治理工程、S50惠兴高速(镇兴段)路面维修处置工程等4项工程招标公告

S50惠兴高速K121 870-121 950上行路基沉降治理工程、S50惠兴高速(镇兴段)路面维修处置工程等4项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S50惠兴高速K121 870-121 950上行路基沉降治理工程、S50惠兴高速(镇兴段)路面维修处置工程等4项工程已由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兴义营运管理中心(以兴营主议〔2022〕28 号)和(兴营主议〔2023〕4 号)主任办公会议纪要批准立项。项目业主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兴义营运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于通行费支出,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贵州黔通安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①S50惠兴高速(镇兴段)路面维修处置工程;

②S50惠兴高速(镇贞段)北盘江特大桥等5座桥梁支座更换处治工程;

③S50惠兴高速(镇兴段)龙场B匝道护栏提升改造、巴铃L匝道标志牌优化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及S50惠兴高速(镇兴段)桥梁破损、老化防抛网更换工程;

④S50惠兴高速K121+870-121+950上行路基沉降治理工程

2.2本次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

①S50惠兴高速(镇兴段)路面维修处置工程;

②S50惠兴高速(镇贞段)北盘江特大桥等5座桥梁支座更换处治工程;

③S50惠兴高速(镇兴段)龙场B匝道护栏提升改造、巴铃L匝道标志牌优化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及S50惠兴高速(镇兴段)桥梁破损、老化防抛网更换工程;

④S50惠兴高速K121+870-121+950上行路基沉降治理工程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合同期为9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业主下达的委托书为准。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及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不为D级;对投标人的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采用,本项目投标专业为养护工程专业,其中:

投标人最新信用等级按以下顺序引用(排序在前的优先,各层级均以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为准“在新一年度的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前,上一年度对应的评价即为最新的信用评价。例如,2016年度贵州省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后,2016年度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结果尚未公布,此时若从业企业没有2016年贵州省的信用评价,则应引用其2015年度在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结果。引用时请注意评价结果公布的有效期规定。没有明确有效期的,按部评价规则有效期一年的规定认定,即公布日期的次年同一日为截止日”):

①贵州省的信用评价等级;

②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等级;

③投标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的信用评价等级(其专业评价包含的实际范围与我省的评价专业范围完全一致的,按照专业评价引用,否则按综合评价引用)。

以上同一优先级中,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优先于不分专业的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先于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若同一投标人出现多个“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时,按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引用,即引用其中等级较高的评价结果)。

无上述3种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评价结果视为综合评价结果):

——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

——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

——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次达到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

——发生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次的,按D级对待。

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认定,按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交公路发〔2009〕733号)第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投标人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参与投标和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根据其最新信用评价等级按下表规定执行,投标人应按标段分别进行投标,且在不同标段内填报的人员不可以重复,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若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超过最大允许中标数量时,招标人将依次取消其中标金额相对较小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直至中标数量满足下表规定,相应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按序递补。

序号

最新信用评价等级

AA

A

B

C

1

可参与投标的标段数量(个)

1

1

1

1

2

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个)

1

1

1

1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领取CA数字证书后,请于2023年04月8日至2023年04月14日,每日上午00时00分至23时59分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05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开标时,投标人需携带CA锁(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进行现场解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1. 其他

7.1 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单位名称已变更的投标人,应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完更名手续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以确保报名单位名称与现名称一致。

7.2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7.4本项目于平台网页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请各投标人以盖章发售版的招标文件内相关要求为准。

  1. 投诉举报的处理

8.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8.1.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8.1.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8.1.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8.1.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8.1.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8.1.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8.2 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8.2.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8.2.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8.2.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

招标人受理异议的电话:0851-********

行政监督部门: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受理电话:0851-********

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建设养护管理处,电话为:0851-********

  1.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开发大道1号

邮 编: ******

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 0851-********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黔通安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宾阳大道碧乐时光A区1号楼12楼

联系人:刘沐良、侯裔、田鹏

电 话:190*****121

交易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贵州省展览馆

电 话:0851-********、0851-********、0851-********、0851-********


2023年4月7日


附件.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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