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金沙村新村建设(场地土方、挡土墙、排水管道)抽取告知书
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金沙村新村建设(场地土方、挡土墙、排水管道)抽取告知书
项目编号:OBZZ【2023】004号
1.项目条件
本项目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金沙村新村建设(场地土方、挡土墙、排水管道)已由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以漳芗政文【2022】21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金沙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金沙村新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批次用地使用6.4509公顷,其中浦南镇金沙村果园4.2387公顷、农村道路0.0561公顷、坑塘水面0.0576公顷、沟渠0.0024公顷、设施农用地0.1035公顷;浦南村果园1.9309公顷。农村道路0.0154公顷、坑塘水面0.0463公顷、合计使用集体所有土地6.4509公顷。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48元(含暂列金*****元);
2.3.发包范围和内容: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金沙村新村建设(场地土方、挡土墙、排水管道),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2.4.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预算审核价为*******.48元(含暂列金*****元);
本项目下浮率:下浮率(K)在报名截止后现场抽取,K的取值区间为8%到12%(含8%,不含12%),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发包价=(预算审核价-暂列金)x(1-K)+暂列金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单项目根据发包人签发项目实施任务书中要求工期内实施完成;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其他要求:/。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芗城区承包政府投融资小规模工程诚信企业名录库中的企业。如候选企业在抽取时发现不在候选企业名册内,则不能参与抽取。
4.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报名参选时间: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2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 至17时 30分;
4.2报名方式:候选企业授权委托人携带响应文件到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悦华城市广场2幢710招标部,联系电话:0596-*******)报名;
4.3抽取时间:2023年4月13日10:00时;
4.4抽取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4.5抽取方法:随机抽取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格类型: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
承包单位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8天内提出工程量清单和招标预算核对调整报告,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招标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起3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
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按以下工程进度款支付:
(1)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本月完成工程量的80%,本月完成工程量由承包人计量,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发包人确认后支付。
(2)待全部完工经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结算审核定案,工程资料完整归档后15日内支付至审核后工程造价总额的97% 。
(3)余款3%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30日内无息退还。
注:①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每一笔款项前,应向发包人出具等额的正式发票及完整申请支付手续;②工程款全部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
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违约金为:2000元/天(工期缩短不予奖励),违约金在工程结算审核中扣除;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的10%。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价的10%;
7.2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历天内且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以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供,中标人可任选一种方式提交,提交时需备注项目名称。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号的规定,工程担保及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号文的规定。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承包人开立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工程担保保函形式递交的,担保保函由工程担保公司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履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应具备连带责任的担保责任,承包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承包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履约担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竣工资料备案后三十天内无息退还。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7.3履约担保期限:从本工程开工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延长30天有效。履约担保金的退还: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无息退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c.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金沙村民委员会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金沙村,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50*****573,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悦华城市广场2幢710,邮编:******
电子邮箱:zjobzz@126.com
电 话:0596-******* 传 真:0596-*******
联系人:小吴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0596-*******
建设单位: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金沙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4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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