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鑫沃土土地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东方双河湾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汝州市鑫沃土土地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东方双河湾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汝州市鑫沃土土地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东方双河湾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汝州市)》(网址:www.rz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5月5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汝招标采购(融)-G-2023-003
2、项目名称:汝州市鑫沃土土地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东方双河湾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总投资:约*****.99万元
最高限价:*****.99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协助业主单位办理相关手续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及监理工作;
5.2建设地点:汝州市南环路南侧、洗耳河东侧;
5.3项目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5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3平方米;主要建设25层住宅楼4栋、26层住宅楼 2 栋、27层住宅楼2栋,并配套建设商业、物业、地下停车场、设备用房等设施;
5.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5计划工期:一标段:1080日历天(其中设计服务期限90日历天);二标段:本工程施工及保修的全过程;
5.6质量要求: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和招标人的具体要求,并保证施工图审查合格;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5.7招标范围:
一标段: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包括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报修规、报建工作、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指导和现场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施工、竣工验收、协助业主单位办理相关手续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工作;
二标段: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5.8标段划分:共分为二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一标段:接受;二标段:不接受。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EPC)要求:
3.1.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3人员要求:
3.1.3.1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在投标单位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外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2015年10月11日后到期的可不提供)】;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须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任何职务(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1.3.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须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
3.2 监理标段:
3.2.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3项目总监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须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没有在建项目证明(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函);
3.3财务要求: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经审计的2020-2022年财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可自成立年度开始提供);
3.4信誉要求: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zxgk.court.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各页面截图(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项目总监(格式见招标文件);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1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每个联合体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单位;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其他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相应资质要求;
3.6.2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3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3.6.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5月4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www.rzggzy.com)
3.方式:①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汝州市)(http://www.rzggzy.com)》会员并取得CA 密钥。投标人在会员诚信库中自行上传企业相关资质、业绩材料,并自行承担真伪责任。投标人会员诚信库信息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依据,在中心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②投标人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后,在会员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客户端,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具操作链接:*****.jhtml%E3%80%82">http://www.rzggzy.com/zwjxz/*****.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5月5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汝州市)电子交易系统上传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5月5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开标室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汝州市)(www.rzggzy.com)》、《中国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只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2、投标人应当在开标会议活动开始前,登录开标会议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活动并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具体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指南详见http://www.rzggzy.com/zwjxz/*****.jhtml)。
3、保证金(电子保函)缴纳及绑定:参加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要尽早进行保证金(电子保函)费用缴纳、查询、绑定工作,没有进行绑定,视同缴费失败。具体操作链接:
(1)保证金:*****.jhtml">http://www.rzggzy.com/zwjxz/*****.jhtml
(2)电子保函:*****.jhtml">http://www.rzggzy.com/tzgg/*****.jhtml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汝州市鑫沃土土地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汝州市广成中路186号
联 系 人:宋沂蔚
联系方式:182*****6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张先生
联系方式:191*****8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91*****820
4.监督部门:汝州市住建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田辉
联系电话:0375-*******
发布日期:2023年4月7日
发布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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