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再生水厂二期项目监理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再生水厂二期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再生水厂二期项目(项目名称)监理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再生水厂二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滨湖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再生水厂二期项目)锡滨行审投备[2023]6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滨湖都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滨湖都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陆藕路与芙蓉路夹角建设空地,胡埭污水厂提标厂区南侧地块。
工程规模:新建卓胜微芯卓二期已落地项目配套的再生水厂,占地面积约28亩。按照8000t/d的处理规模进行规划设计及基础设施建设
计划监理期限:27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300.0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财务要求:2019至2021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诚信承诺书》中有关内容,提供投标诚信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诚信承诺书(格式)”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应在本企业注册满三个月,还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2年12月-2023年2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2年12月-2023年2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07日16:30时至2023年04月12日23:59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2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04日9时30分,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滨湖都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鸿桥路879号26层
地址:
无锡市湖滨街15号蠡湖科研大厦17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刘工
联系人:
俞工、顾工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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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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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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