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沈北新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沈北新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沈北新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沈北新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3年沈北新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50,000.00 最高限价(元):3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 项目名称:2023年沈北新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 二、履约期限:一年 三、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待施工改造完工由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验收合格后,按改造实际发生金额一次性支付。 付款条件:成交通知书、合同及发票。 四、 服务内容 (一)改造企业依据沈阳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参考清单》,以满足老年人实际需求、符合其改造意愿为前提,逐户确定居家生活照料、起居行走、康复护理等方面的改造内容。改造机构应建立完整的改造档案,保留完整的改造信息,包括改造设计图、完整清晰的改造前后图片等资料,并按统一要求将全过程改造数据录入沈阳市养老事业服务管理平台,接受监督审查。施工改造、辅具配备等工作完成之后,工作人员应具有现场指导老年人、老年人家属或其他家庭照护者的能力,具体包括基本操作、日常维护、保养等知识,使服务对象能独立使用。改造企业应提供一年售后服务,处理常见故障以及进行日常维护,并留下紧急维修电话。 (二)改造原则 一是坚持需求导向。在老年人自愿参与的前提下按照需求急迫程度(如失能程度由重到轻)确定改造顺序,根据老年人家庭实际情况确定改造内容,避免出现超需求改造或配置产品情况。 二是坚持“一户一案”。改造以“户”为单位进行,结合老年人身体状况、其家庭成员情况及住宅的室内环境,对老年人进行改造需求评估,重点考虑助行、助力、助浴、防滑安全、家庭照护等方面的需求,做到“一户一案”。 (三)实施对象 本项目服务任务数为265户 服务对象: 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对象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具体包括: (1)沈阳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60-79周岁残疾老年人和经评估为重度失能、中度失能、轻度失能老年人。 (2)城乡低保对象中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60-79周岁的残疾老年人、空巢老年人、留守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和经评估为重度失能、中度失能、轻度失能老年人。 改造对象家庭应拥有对拟改造住房的产权或长期使用权。实施改造的房屋应符合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具备基础改造条件且未纳入拆迁规划。已接受“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2020年度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和“2022年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的老年人家庭,不纳入此次改造范围。 注:本项目服务户数及服务内容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四)补贴标准 给予符合条件并经评估为“完全失能”或“重度失能且长期卧床”的老年人每户最高3000元的改造补贴(可用于配置护理床、起床器、防褥疮床垫、轮椅、辅助移位设备),给予其他符合条件老年人每户最高2000元改造补贴。每个困难老年人家庭只能享受一次适老化改造补贴。补贴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1:1配比。补贴政策规定范围之外的费用收取与支付,由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协商决定。 (五)改造步骤 1.确定项目对象。 2.制定改造方案。采购人组织成交供应商入户开展调查和评估设计,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和评估情况,会商老年人家庭后拟定改造方案并概算所需经费。成交供应商根据入户调查、评估和设计,提出改造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改造预算、设计图纸、采购设备采购使用情况、安装方案、拟投入人员、进度计划、安全文明措施等),填写采购人提供的《沈阳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确认表》。改造方案及确认表经老年人家庭确认签字后,由市民政局指定的审核机构审批。 3.组织工程施工。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根据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纸确定施工方案,成交供应商负责联系老年人家庭安排施工时间上门施工; 施工前后要对整个房屋进行拍照、对将要施工的位置分别拍照备存;做到文明施工,尽量缩短施工工期,尽量减少对项目对象正常生活的影响;施工所需物资、产品、器材等均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要加强质量监管,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管理,进行经常性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成后要对施工完的位置和房屋整体进行拍照备存并上传至沈阳市养老事业服务管理平台以备审核。 4.检查验收 施工完成后,由成交供应商初审验收,填写采购人提供的《沈阳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验收表》,将改造方案、施工图纸、改造前后对比照片、验收单等资料的电子文件上传到沈阳市养老事业服务管理平台,将改造方案、施工图纸、改造前后对比照片、验收单等资料的原始文件移交采购人,采购人组织街道及社区工作人员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安排人员验收居家适老化改造,对验收不合格的,由各地区民政局联合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督促改造企业限期整改。 (六)改造服务需求表 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参考清单
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参考清单
注:1、报价不得超过改造目录表及技术规格中规定的限价,且不得低于规定的规格型号材质。 2、改造目录表产品图片为提供的示意图片,具体产品生产商、产地不限。3、所有产品的报价需包含安装、售后服务、培训等费用。产品最终要交付到老人可以正常使用的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3、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或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7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4月14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上传电子文件,投标无效。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5.供应商在开标时应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1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6.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7.特别提醒: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及答疑文件,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沈北新区民政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福州路48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室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lnshzb2014@163.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沈阳青年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丹 电话:024-******** |
标签: 人家庭适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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