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治理招标公告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治理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治理
品目
采购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海洋局)机关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3年04月07日16:2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4月07日至2023年04月14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津广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兰苑路2号顶佳园1号楼11层)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8日14:30
开标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兰苑路2号顶佳园1号楼11层
预算金额¥200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严
项目联系电话022-********
采购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海洋局)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郭老师,022-********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津广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兰苑路2号顶佳园1号楼1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
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治理 (项目编号:JGDGP-2023-B-010)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治理 (项目编号:JGDGP-2023-B-010)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治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津广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兰苑路2号顶佳园1号楼11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GDGP-2023-B-010
项目名称: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治理
预算金额:2006.98万元
最高限价:2006.98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2,006.982,006.98其他服务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6个月内完成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治理工作及验收,验收后1年为项目维护期。(1)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土地登记数据整理、房产登记数据整理工作中的自然幢空间数据整理、林权登记数据整理、海域登记数据整理。(2)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在前面完成工作的基础上,完成房产登记数据整理工作中的其他工作、整合关联工作。(3)合同签订后16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完成向自然资源部汇交工作,并满足重构后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业务办理需要。(4)项目验收后,需要提供 1 年的维护期,维护期内满足以下要求: A.对数据整合成果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错误进行修正,使成果满足汇交要求及应用需求。 B.因不可抗力引致数据的丢失、损坏不包括在维护服务范围内。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大中型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且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二)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1-3”三项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两个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1)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2)2022年度或2023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1)、(2)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即可。3.2022年度或2023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投标人须具备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至少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界线与不动产测绘,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之一满足此项资格要求即可。(三)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由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须包含照片和身份证号码,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由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须包含照片和身份证号码,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成员的数量合计不能超过三家(含三家),且每家单位必须满足上述“第(一)条包含的1-4项”资格要求;2.联合体必须设有牵头方和成员方,明确各方工作和责任(包括分工、权利义务)以及及合同份额占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7日 2023年04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津广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兰苑路2号顶佳园1号楼11层)
方式:(1)现场获取或网络获取;A.选择“现场获取”形式: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供应商获取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文件费用;B.选择“网络获取”形式:请供应商发送电子邮件至我公司邮箱(jinguangdagp@163.com),邮件标题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网上报名”,正文写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我公司将回传报名须知请按具体要求获取文件,若有疑问可致电咨询(022-********);注: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请以牵头方名义获取,并提交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成员方的设置说明;(2)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3)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4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兰苑路2号顶佳园1号楼11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应当给予联合体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海洋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
联系方式:郭老师,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津广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兰苑路2号顶佳园1号楼11层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严
电 话:02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市津广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7日

标签: 不动产登记 数据整合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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