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国新和盛新能源有限公司碳四深加工合作经营二次招标公告
山西国新和盛新能源有限公司碳四深加工合作经营二次招标公告
一、采购条件
山西国新和盛新能源有限公司碳四深加工项目,拟选择合作生产经营企业,在“华新阳光采购平台”(网址:www.ygcgpt.com)以全流程电子采购的方式组织进行国内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山西国新和盛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位于山西省综改示范区潇河产业园区,占地面积180亩,是按照现代化企业制度成立的股份制企业。主营业务是经营20万吨/年碳四深加工项目,项目以液化石油气为原料,经浓硫酸催化反应,生成异辛烷和副产品液化石油气(丙、丁烷)。公司碳四深加工于2020年初停产至今。
2.采购编号:HXCG-FW********
3.采购范围:以整体租赁方式或服务加工模式开展合作经营:
3.1整体租赁方式: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利用甲方生产装置设施进行采购、生产、销售等,并确保甲方现有员工不少于60人的上岗,由乙方负责管理、支付工资等,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协议签订3个工作日内,乙方需要支付甲方不少于1200万元正常生产前的维修改造等前期资金。
3.2服务加工模式: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所需原材料(工业液化石油气、异丁烷、高烯烃等原料),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仓储、装卸及加工等服务,并将加工后的产品(异辛烷、丙、丁烷等)交付乙方,由乙方负责销售。
(1)协议签订3个工作日内,乙方需要支付甲方不少于1200万元常生产前的维修改造等前期资金。
(2)乙方应保证每日原料库存数量不得低于1500吨(以库存液位仪计量为准),保证甲方连续生产每日至少500吨异辛烷所需原料。
(3)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做好开车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等支持,确保甲方一次性开车成功。在连续生产期间,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正常生产、维修、保养等,甲方需要相关技术人员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4.合作经营期限:3年,自甲方具备开车条件,正常开车之日起计算。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与采购人同类型装置生产能力,资信良好,具备5年及以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异辛烷、丙烷、丁烷)。
3.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现场查验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04-0716:30至2023-04-1217:30(北京时间)。
2.获取方法:登录“华新阳光采购平台(网址:www.ygcgpt.com)”在线下载采购文件。
3.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售后不退。
4.参与该项目的供应商先登录“华新阳光采购平台”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后,登录账号在公告页面点击“我要申请”,选择相应标段后提交,然后点击页面右上角登录账号姓名进入操作界面,按提示在线下载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3-04-1709:30(北京时间)。
2.递交方法:供应商先登录华新阳光采购平台进入操作界面,点击“我的采购”后,在“我的投递”选择相应标段,然后在“响应文件”中按提示递交响应文件。
3.递交地址:华新阳光采购平台(网址:www.ygcgpt.com)。
4.本次采购为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凡有意参与的供应商须办理山西CA数字证书,方可递交响应文件,详情请查看首页“咨询中心”。
六、开启时间及方式
1、开启时间:2023-04-1709:30(北京时间)。
2、开启地址:华新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ygcgpt.com)。
3、开启方式:通过华新阳光采购平台远程开启。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国新和盛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同顺
电话:183*****119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华新阳光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太原市长治路345号东楼23层
联系人:张朝、闫潇腾
电话:0351-*******、*******、*******
0351-*******(财务)
邮箱:hxygkj@sina.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太原长治路支行
账号:148*****7503
标签: 碳四深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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