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行义举好人榜宣传栏建设招标公告
善行义举好人榜宣传栏建设招标公告
翼城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善行义举好人榜宣传栏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翼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翼城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委托对翼城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善行义举好人榜宣传栏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符合本项目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YZCZ(2015)100号 二、项目名称:翼城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善行义举好人榜宣传栏建设项目 三、招标内容: 1、宣传栏共十三处,76块。 预算:110000元。 2、招标范围:采购价、运输费、搬运费、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税收等一切费用。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15年8月18日至 2015年8月26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翼城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一股 2.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 (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商认为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其他资质证件及相关材料 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两套。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8日15:30前(北京时间)。 (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不再受理) 2.投标地点:翼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9月8日15: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翼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3、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投标。 供应商的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认定为准。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翼城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联 系 人:王武耀 联系电话:133*****108 采购代理机构:翼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翼城县行政服务监察中心四楼 联 系 人:师先生 联系电话:0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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