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交易广场防雷检测技术服务工程招标公告
前海交易广场防雷检测技术服务工程招标公告
距报名时间截止2天8小时1分18秒
立即报名前海交易广场项目防雷检测技术服务工程招标工程名称:前海交易广场南区施工总承包一标段项目防雷检测专业服务工程
招标编号:前海交易广场南区施工总承包一标段项目防雷检测专业服务工程分包-05
机电安装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人: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装分公司
2023年4月6日
投标邀请书
根据工程施工需要,经我公司及前海交易广场南区施工总承包一标段项目机电项目经理部研究决定,诚邀贵公司参加前海交易广场南区施工总承包一标段项目防雷检测专业服务工程安装工程投标,请贵司在参加本次工程投标时,严格按照我公司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或确认投标文件,具体事项如下:
一、请带上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到招标人单位地址领取招标文件。
二、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1、2023年4月6日上午8:00-12:00
三、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辅三路金港商务大厦B栋12层中建二局二公司安装分公司
四、现场踏勘: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
五、标前答疑:2023年4月15日15:00时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递交书面质疑;若需领取书面答疑及补遗书,时间另行通知。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25日15:00时(北京时间)以前。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开标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辅三路金港商务大厦B栋12层中建二局二公司安装分公司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装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辅三路金港商务大厦B栋12层中建二局二公司安装分公司
联系人:李堃
联系电话:176*****080
一、致投标人
本招标文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中建二局二公司工程招标的相关制度办法,根据本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招标文件的编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文件的内容已清楚地反映了工程的规模、性质以及商务和技术要求等。我们要求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取得本招标文件的正式投标人,如不递交投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招标人(盖章):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装分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辅三路金港商务大厦B栋12层
传真:
E-mail: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二、投标前附表
项号 | 内容 | 规定 |
1 | 工程名称 | 前海交易广场南区施工总承包Ⅰ标段防雷检测专业服务工程安装工程 |
2 | 工程地点 | 前海深港合作区听海大道东侧桂湾四路北侧 |
3 | 工程规模 | 建筑面积:******.1平方米 |
4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5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行业现行有效的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
6 | 工期要求 | 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
7 | 招标范围 | 本次招标为给排水工程中防雷检测专业服务工程系统的施工安装工程,包含前海交易广场南区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安装图纸内防雷检测专业服务工程系统的安装工程 |
8 | 投标人资质等级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必须在招标方合格分包商名录中。 |
9 | 计价及招标方式 | 采用专业服务清单(固定价)专业分包方式 |
10 | 投标有效期 | 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日起算) |
1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0万元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缴纳: 开户名称: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文博支行; 投标保证金采用对公账户缴纳,汇款需备注项目名称及该款项为投标保证金。 |
12 | 招标文件确认书 | 招标文件确认书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6日10:00时前。 |
12 | 答疑 | 递交书面质疑的截止时间:2023年4月15日15:00时前 领取答疑时间:另行通知。 |
13 | 投标文件组成 及数量 | 投标函部分一份; 技术标部分: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商务报价部分: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
14 | 投标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25日15:0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机电安装项目管理中心,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0101号丽湾大厦A座2426室 |
15 | 开标会 | 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机电安装项目管理中心自行开标、评标,对中标结果不解释、投标费用不补偿、投标保证金在30个工作日内退还。 |
三、总则
3.1工程概况:
详见附表内容
3.2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按照国家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2)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严格履行招标人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3)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有关条款,确保建设工程施工质量。
(4)本工程的施工质量须达到图纸及技术要求说明的要求,并应不低于广东省和深圳市现行的关于工程责任的规定及国家现行关于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行业标准、机电管理中心质量标准要求及广东省和深圳市颁发的有关条例,直至达到招标方满意之标准。
(5)本工程竣工时工程质量应当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投标方原因达不到要工程所要求的质量等级标准者(但必须达到一次验收合格率100%),投标方承担违约责任。质量违约金在工程结算时由招标方直接在投标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3.3工期进度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的工程进度管理要求施工;(详见合同附件)
(2) 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进场施工,并需于绝对施工工期实施及完成全部工程,包括本工程验收合格。
(3)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开工令(或通知)为准,并按照选定投标人所承诺和填报的施工工期日历天数计算竣工日期(指本工程竣工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双方将以此作为绝对施工工期,上述变化不会使选定投标人获得任何经济和工期等补偿和调整。
(4)实际竣工验收日期为本招标范围内整体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完成相关部门手续与备案等工作的截止日期。
3.4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
(1)本工程安全管理目标为零事故,争创市文明示范工地。
(2)现场文明施工必须工完场清及各种检查清理现场、打扫卫生和竣工验收楼地面清理满足交竣工验收要求,包括生活区等的日常保洁工作;各种原材料、半成品堆码整齐、干净,符合招标人现场文明施工要求;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现场施工围墙护栏、配合分包工作发生的安全维护的重复搭设;现场文明施工保洁工作,由投标人完成工完场清及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后,交由招标人。
3.5现场勘查要求:
(1) 投标人自行择时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踏勘地点见前附表第12项所述。
(2)投标人及其人员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自行承担责任,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
(3)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
3.6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招标工程相一致的专业分包企业资质。
3.7招标范围:
(1) 本工程投标范围:本次招标为给排水及电气工程中防雷检测专业服务工程系统的施工安装工程,包含前海交易广场南区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安装图纸内防雷检测专业服务工程系统的安装工程。
(2)包括但不限于规定的以下工作内容:招标人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及不可预见的修整、补洞、堵漏、补缝等;所有招标人认为需要之修整工作以及其他分包施工过程中局部损坏的修补;
3.8招标方式及报价要求:
(1)本工程采用专业服务清单(固定价)计价方式。
(2)报价要求: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专业服务清单(固定价);其清单单价采用包人工、包材料(甲供材料除外,详见招标清单)、包机械、包管理费、包措施费、包验收合格及与之有关的所有费用,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和管理优势进行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等现场勘查情况及工期长短,并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市场价格变化和政策性调整带来的各种风险,投标人应根据各自的施工经验自行测算施工期间的所有风险费用,并计入投标报价。
报价方式: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清单进行报价,中标后由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报价,调整出固定综合单价,且此单价作为双方合同结算价不再进行调整。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且不限于以下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材料消耗、工期、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脚手架搭拆费、高层建筑增加费、超高增加费、地下室增加费、无自然采光增加费、赶工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材料及设备多次转运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施工排水降水(包括所需机械设备配备)、支挡、现场施工围栏和发包方、招标人仓库搭拆费用、招标人及业主供应材料及设备的装卸、配合、移交、入库、保管费以及利润、税金、措施费、风险费、运输费、管理费、保险等一切为保障工程施工顺利实施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临时水电的维护维修工作,不因施工范围、质量标准提高、工期变化等而调整价格。所有税费由分包方负责缴纳,即分包方提供足额、合规、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1)投标人上述报价已包括投标人的住宿费用,不再另外计取。
(2)投标人上述报价已包括投标人自身投标的保险费用。
(3)投标人上述报价已经考虑到实际施工时工序安排、施工面变化和工期要求等所产生的费用。
(4) 如后砌墙配管补槽由招标人或第三方施工,则招标人将按照1.5元/平方米的单价(建筑面积)在投标人结算中扣除;
(5)为了工程施工质量的提升,招标方将管道吊洞交由土建项目安排施工,招标人将按照12 元/个洞口的单价在投标人结算中扣除;UPVC排水管留洞将采用新型直埋专用管件,投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使用,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6) 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承诺:进场后每月无偿提供10个工日。
(7)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承诺:若中标,必须同意招标人将中标总价的2 %作为安全生产费单独分离出来,招标人将以独立费用对投标人考核、结算、支付。
(8)本工程税费计取按照国家规定方式计取。
(9)本工程报价中已包含接线盒内盖板、剪力墙线盒贴膜、转接线盒、二次加无底盒、配电箱加中空板及管道安装后为成品保护贴膜、刷漆标识及桥架标识等安装费用(即此项费用不再另外计算)。
(10)如应由投标方采购的材料,投标方逾期或拒不采购从而影响工程的正常进度,所需物资则由招标方代为采购,且招标方将扣除投标方部分工程款,其扣除额度为招标方采购额度的2倍。
(11)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完全按照招标人的《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要求,无条件配合招标人的劳务实名制管理,投标人的上述报价已经充分考虑了劳务实名制管理所增加的管理费用,不再额外增加费用;投标人必须承诺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并向招标人提供真实有效的考勤表和工资发放表;
(12)投标人最终结算价款组成:
投标人结算价款=招标人审定的工程量*中标单价*(1-2%)+安全生产费(考核)-各种扣款
3.9其他要求:
(1)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人未填单价的工程项目,将被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的单价内,与此有关的工程价款,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
(2)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3)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
(4)除非招标文件和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环境因素和工程特点及风险,结合企业自身经济实力对招标范围自主报价,一旦中标,任何价格不再进行调整。
(5)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安全文明施工包括的工作内容为:现场文明施工包工完场清及各种检查清理现场、打扫卫生和竣工验收楼地面清理满足交竣工验收要求,生活区等的日常保洁工作;进场及场内临时道路的修建维护,保障施工通道的安全和通畅;各种原材料、半成品堆码整齐、干净,符合市现场文明施工要求;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现场施工围墙护栏、配合分包工作发生的安全维护的重复搭设;按照招标人现场施工管理规定应办理的进场证、CI标识及施工形象开支;以上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6)若投标方未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或拒绝招标方或业主方指定的工作内容,或完成工作内容不能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招标方将安排其他队伍施工,并按照支付招标方合同相应工程单价的2倍,从投标方结算价款中扣除。
特别声明:不允许投标人将本工程以任何形式转包给其他单位
3.10工程价款与支付:
(1) 本工程无预付款。
(2)工程进度付款比例及节点如下:
(2)工程进度付款比例及节点如下:
承包人按月支付工程款,具体要求如下:
每月承包人对分包人已完成合同工程量进行验收确认,经承包人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相关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承包人次月支付分包人已完验收合格工程量的80%;工程竣工、完成“四方验收”,完成向业主或其指定的单位移交,并经双方书面确认后,承包方支付已完验收合格工程量的90%。
在本工程移交前,分包方需针对物业、小业主及承包方提出的遗留问题及承诺项清单要求,在限定次数或时限内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分包方完成上述整改、经招标方及业主验收通过,并签署工程竣工结算协议书后,承包方支付竣工结算价款的剩余部分(质保金除外),即承包方支付至分包方合同竣工结算总价的95%。
以上各项工程付款前分包方须提供相应金额的当地税务机构认可并符合承包方及业主要求的发票,发票抬头须与合同签订客户名称一致;
剩余结算总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两年保修期满后,经确认乙方没有应承担而未承担的保修责任后一个月内予以付清,保修金不计利息。
(3)招标人在收到业主付款后30天内向投标人支付工程价款。
(4)合格工程量中合格以国家验收规范以及机电管理中心验收标准为准。
(5)投标方签证费用的办理及支付详见合同附件。
(6)每次付款前,投标方必须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招标方有权不予支付。如果投标方提供无效发票或假发票,造成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投标方承担,同时招标方将给予投标方每次5000元违约金,招标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也由投标方负责,招标方不接受投标方任何形式的委托付款。
(7)投标方在招标方资金短缺、工程款不到位的情况下,投标方需在三个月内不能影响工程施工进度。
四.招标文件的说明
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招标清单、合同附件、施工图纸、验收标准、《标准化手册》等
4.2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的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纪要、修改(补充)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4.3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和标准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且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4.4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按照本须知中关于提交书面质疑所规定的截止时间,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招标人有关澄清招标文件的任何形式的书面文件都将作为招标文件的合法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4.5无论投标人对所有招标文件是否认真阅读,招标人均认为投标人对所有招标文件已不存在疑义并已充分理解,其投标文件已充分考虑到本招标工程所存在的各种风险。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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