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零碳产业园区(二期)建设项目给水工程、其他基础设施工程勘察KC-招标/资审公告

青海零碳产业园区(二期)建设项目给水工程、其他基础设施工程勘察KC-招标/资审公告

青海零碳产业园区(二期)建设项目给水工程、其他基础设施工程勘察KC

发布时间:2023-04-07 20:3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青海零碳产业园区(二期)建设项目给水工程、其他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零碳产业园区(二期)建设项目给水工程、其他基础设施工程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资【2022】3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东河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海东河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海东河湟新区青海零碳产业园区

(2)规模:给水工程:主要建设红崖子沟地表水取水工程、零碳产业园供水厂、西宁第七水厂供水管道、园区生产、生活供水主管,加压泵房、园区生活用水高位水池等配套设施;其他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地上停车场*****㎡,规划停车位3000个,防撞橡胶挡车器3000套,建设岗亭200㎡、管理休息室800㎡、公共厕所10座2000㎡,安装出入口智能系统20套等配套设备设施购置,并安装充电桩800个。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760423*****001
标段名称:青海零碳产业园区(二期)建设项目给水工程、其他基础设施工程勘察KC
合同估算价:0.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勘察单位;
勘察服务期:30.0天
招标范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日内,提交初勘设计报告送审稿;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发包人、咨询单位提出的技术审查意见,对初勘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初勘报告最终稿(包括电子资料);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初勘技术审查审批工作;10天内提供满足施工图设计所需的详细勘察报告(报审稿),10日历日内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发包人、咨询单位提出的技术审查意见,对详细勘察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详细勘察报告最终稿(包括电子资料),配合建设单位完成详勘技术审查工作;配合建设单位完成施工期内的勘察技术服务工作。免费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资格,近5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的勘察工作业绩。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青海零碳产业园区(二期)建设项目给水工程、其他基础设施工程勘察KC。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3年04月08日0:00时至2023年04月12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28日10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乐都区)(地址: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山片区海东大道南凉路)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

接收异议联系人:李艳艳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2-*******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东河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海东工业园区中关村东路8号创业大厦B座4楼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刘玉俊

联系人:赵馨竹

电话:0972-*******

电话:0971-*******

传真:

传真:

2023年04月0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 工程勘察 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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