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州户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宁州户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新疆丝路同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州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宁州户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参与谈判。
二、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宁州户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5个标段,本次针对所有标段进行谈判。
2.3项目编号:
一标段:宁州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三片区(SLTC-2023-0001-01);
二标段:宁州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四片区(SLTC-2023-0001-02);
三标段:宁州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八片区(SLTC-2023-0001-03);
四标段:宁州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六片区(SLTC-2023-0001-04);
五标段:宁州户村农民用户水协会(SLTC-2023-0001-05);
2.4采购范围
一标段:修建路肩散水约7800平方米;
二标段:修建路肩散水3800平方米;
三标段:修建路肩2753平方米,修建桥涵洞50个;
四标段:修建路肩2200平方米,修建散水约1500平方米,安装直径40CM桥管约60根;
五标段:修建无底渠1800米;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的有关规定。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7服务地点:宁州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指定地点。
2.8质量要求:产品质量、维护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2.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条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或者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应当具备纳税人资格,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双方约定本合同不含税价款不变,双方按照调整后税率重新计算价税合计价款,以实际开票的时间为准(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纳税人证明材料或发票扫描件);
3.3信誉要求: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两项要求:
(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提供相关网页查询记录截图;
(2)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其投标资格(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9~2022年中任意一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近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近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2019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时间)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4.1自本公告发出之日2023年4月8日至2023年4月10日止,每日上午11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通过以下方式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①线下获取:供应商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至 昌吉市中山南路77号枫叶广场15楼1518室 报名登记并缴费后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它资料;
③竞争性谈判文件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1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5.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1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昌吉市呼图壁国家级苗木交易市场园区内(馨天地.艺文空间)。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网站上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凡对本次谈判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 购 人:宁州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宁州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三片区
联 系 人:祈德福
联系电话: 180*****235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丝路同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昌吉市中山南路77号枫叶广场15楼1518室
联 系 人: 蒋宇宏
联系电话: 181*****321
邮箱:*********@qq.com
标签: 人居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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